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23-089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3日(星期五)下午14:5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9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宋为兔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4人,代表股份1,374,242,9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621,758,560股的37.9441%。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1,122,505,9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993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1人,代表股份251,736,9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507%。
综合出席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数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合计为63人,代表股份251,750,9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51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2人,代表公司股份14,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61人,代表公司股份251,736,9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50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以及董事会秘书、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董事、监事以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下列议案:
1.《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及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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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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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鼎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正平、赵丽媛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鼎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四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23-090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知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源集团)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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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博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中稷弘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稷弘立)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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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公告除特别说明外,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合计数的尾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的尾数不相等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博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流动性正在逐步恢复,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和追加担保能力,其总体质押风险可控,目前无平仓风险,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博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对股价波动做好充分的应对准备,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公司控股股东博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积极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质押展期、追加其它担保等措施化解平仓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博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