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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0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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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广发中证港股通非银行金融主题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期的公告

  广发中证港股通非银行金融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3750;基金简称:港股保险;扩位简称:港股保险ETF;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23年7月6日获中国证监会准予募集注册(证监许可〔2023〕1487号)。本基金原定募集期为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3日。

  根据《广发中证港股通非银行金融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广发中证港股通非银行金融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将本基金的募集日期变更为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7日。其中,网上现金认购变更后的发售日期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7日,网下现金认购变更后的发售日期为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7日,即本基金募集截止日期由2023年11月3日延长至2023年11月7日,自2023年11月8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敬请投资者留意。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

  公司网址: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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