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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0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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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青岛辖区上市公司2023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416   证券简称:*ST民控   公告编号:2023-60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青岛辖区上市公司2023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青岛证监局、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指导,青岛市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3年青岛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s://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2023年11月8日(周三)15:00-17:00。届时公司高管将以在线交流形式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特此公告。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四日

  证券代码:000416     证券简称:*ST民控   公告编号:2023-61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相关事宜再次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3日。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11月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C座4层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说明:上述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披露的公告)。

  上述议案审议通过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为普通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股权登记日下午股票交易收市时持有“民生控股”股票的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采用传真或信函方式亦可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2023年11月6日到2023年11月9日, 9:00-12:00,13:00-17:30,节假日除外。

  (三)登记地点:北京民生金融中心A座15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办公室。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5层董事会监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见附件一。

  五、其它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5层

  邮政编码:100005

  联系电话:010-85259020;010-85259036

  传真号码:010-85259595

  联系人:李晓静 王成福

  (二)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时间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四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416。

  2、投票简称:民控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等额选举的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累积投票议案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议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议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股东代表监事(议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本次会议未设置总议案。

  5、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表决权只能通过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行使,如出现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0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

  1.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累积投票制即股东拥有的每一股份,有与应选出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股东代表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数。即股东在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股东代表监事时所拥有的全部表决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待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股东代表监事人数之积。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权数集中选举一人,也可以分散选举数人。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2、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如果委托人对于有关议案的表决权未做具体指示,被委托人可自行酌情对上述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发日期:

  证券代码:000416  证券简称:*ST民控  公告编号:2023-62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青岛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青岛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张建军、陈良栋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13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内容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张建军、陈良栋:

  经查,你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80万元。2023年4月25日,你公司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57.55万元。你公司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及时,董事长张建军、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陈良栋,对上述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四条、第十七条的规定,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当深刻汲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杜绝此类违法行为再次发生,于11月10日前向我局报告相关情况。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提出的问题,将认真吸取教训,严格按照青岛证监局的要求,切实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不断提高合规意识和业务能力,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确保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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