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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0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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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5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10月27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1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公司董事对提交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宜宾市国有企业管理的相关要求,进一步优化公司章程,修订如下:

  ■

  详见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提名邓敏先生、梁鹂女士、魏红英女士、廖周荣先生、张宗才先生、陈新玉女士、李媛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潘自强先生、王敏志先生、王汀汀先生、李宁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详见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依据中国证监会出台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公司现有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鉴于本次董事会的议案一《公司章程》的相应修改,将同步对相关制度修订。

  (1)将原《总裁工作细则》修订为《总经理工作细则》,将工作细则里面的“总裁”均修改为“总经理”。

  (2)原《首席执行官(CEO)工作细则》废止。

  详见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总经理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3年11月20日在宜宾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6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已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于2023年11月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考核委员会对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邓敏先生、梁鹂女士、魏红英女士、廖周荣先生、张宗才先生、陈新玉女士、李媛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潘自强先生、王敏志先生、王汀汀先生、李宁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潘自强先生、王敏志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证书,其中潘自强为会计专业人士。王汀汀先生、李宁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上述被提名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董事候选人人数、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占比不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现任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七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当选后将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职责。公司对第八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四日

  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邓敏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高级职业经理。宜宾市第十批拔尖人才、宜宾市第九批工程科学领域学术技术带头人、宜宾市市级优秀人才。四川省委、省政府唯一表彰的“四川省优秀经营团队”成员,“宜宾市企业优秀经营团队”成员。

  现为四川省企业联合会/四川省企业家协会第九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宜宾市国企品牌推广协会副理事长,四川省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化工分会副会长,宜宾市青年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宜宾市对外友好协会理事会理事,宜宾青年创业导师。

  个人先后获得四川省优秀企业家、四川省科技创新领军企业家、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国家企业与高校管理案例功勋奖、中国企业信息化500强杰出信息化领导者奖、全国化工企业管理创新成果一等奖、四川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一等奖、全国企业党建创新优秀案例奖、四川省西南市场优秀CIO、“四川青年五四奖章”提名、宜宾市首届十大青年经济人物、宜宾市第二批十大优秀企业家、宜宾市优秀企业家、宜宾市优秀共产党员等奖项。

  邓敏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8,528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梁鹂女士: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四川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历任珙县磷肥厂团委书记、党委办公室秘书、珙县王家镇党务干部、珙县下罗乡党委副书记、珙县县委组织部副科级组织员、组织科副科长、办公室主任、珙县城管(爱卫办)副主任、珙县城管办副主任、主任科员;宜宾市财政局政工科主任科员、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农业科科长;宜宾凯翼汽车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财务总监;宜宾三江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四川长江民营经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梁鹂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魏红英女士: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获得宜宾学院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历;2004年9月,于四川省委党校经济学专业研究生毕业。历任宜宾市人事局录用科副科长、科长,宜宾市(宜宾市翠屏区)人事局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科员,宜宾市翠屏区南广镇党委书记,宜宾市翠屏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宜宾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宜宾市档案局(档案馆)党组书记、局长(馆长),宜宾市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现任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兼职外部董事。

  魏红英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39,000股,在公司控股股东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兼职外部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廖周荣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正高级工程师。历任宜宾丝丽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宜宾丝丽雅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裁、董事,惠美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董事长等职务。现任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CEO兼总裁。

  荣获国家、省、市多项奖励,是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四川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宜宾市十大杰出青年、宜宾市突出贡献科技人才、宜宾市优秀企业家(2015年、2021年);拥有129项专利,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中国纺织工业协会科学技术进步奖一、二、三等奖,四川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3项宜宾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2项宜宾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1项宜宾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

  廖周荣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张宗才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大学双本科学历,农学学士学位,高级政工师,四川省优秀企业家,四川省优秀党务工作者。历任任宜宾市纪委、市监察局执法监察室主任、市招投标监督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筠连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市监察委员会委员,宜宾市第四届、五届、六届党代表,宜宾市第四届人大代表,现任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马边长和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宜宾天蓝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宜宾天控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先后荣获四川省委表彰为“四川省优秀党务工作者”;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化政研联合会“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称号;四川省优秀企业家;2023年牵头形成1篇案例入选“(2023)全国企业党建创新案例” 、1篇案例入选中宣部中国思想政治研究会“中国政研会2023年度基层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案例”;荣获四川省“2021-2022年度企业党建文化优秀成果一等奖”1项。

  张宗才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6,000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陈新玉女士: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国人民大学诉讼法专业,研究生学历。历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投资(投行)部业务七部职员、高级职员;东富(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VP;东富(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业务二部VP;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特殊机会投资事业部业务二部投资总监(VP)、高级投资总监(SVP);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特殊机会投资事业部业务五部高级投资总监(SVP)、负责人。现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特殊机会投资事业部业务五部总监、负责人。

  陈新玉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在公司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特殊机会投资事务部业务五部总监、负责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李媛女士: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四川师范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学历。历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经理;资产经营一部经理;资产经营一部高级副经理;资产经营二部高级副经理(主持工作) 。现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资产经营二部高级经理、负责人。

  李媛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在公司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担任资产经营二部高级经、负责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潘自强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1999年8月获得上海财经大学管理学(会计学)硕士学位。现为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会计学硕士生导师和MBA导师,注册会计师。兼任灵康药业、中坚科技、科润智控和日发精机独立董事。主要研究方向为资本市场财务问题,已主持完成省部级等课题8项,公开发表论文近70篇。

  王敏志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法学硕士(涉外经济法方向)、经济学博士研究生(国际税法方向)。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杭州市律师协会税务专业委员会主任,并兼任浙江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浙江财经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社会导师、厦门大学法学院实践教学导师等。

  王汀汀先生:1977年出生,毕业于北京大学,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2004年参加工作,现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应用金融系主任,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曾任中信建投基金、宝盈基金独立董事,现任甘肃银行、长城国瑞证券独立董事,中关村上市公司协会顾问、中关村金融科技服务平台专家。

  研究方向涉及多层次资本市场、公司金融、金融风险管理、小微企业金融、金融消费者保护等。主持并参与了多项金融、经济类课题,出版多部金融、投资相关专著和译著,具有丰富的金融市场、投资管理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

  李宁先生:1987年出生,北京理工大学材料学院特别研究员、博导,于北京理工大学化工与环境学院获得本科和博士学位,2016-2020年于美国劳伦斯伯克利国家实验室从事博士后研究,2020年加入北京理工大学材料学院。研究方向主要是锂离子电池高性能正、负极材料研究、新型二次电池体系相关能源材料研究、基于同步辐射光源等的先进材料表征。

  担任重庆市科学技术局专家库专家、重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大科学装置课题评审专家等。获批“2020年重庆英才青年拔尖人才计划”、“2022年北京科技新星计划创新新星”以及“2022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主持国家自然基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庆市重点项目等纵向项目6项,主持企业横向合作课题5项,研究成果入选2022年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2021年全球百大科技研发奖R&D 100 Awards和2019年美国能源部US DRIVE技术成就奖。讲授本科生课程《应用电化学》与研究生课程《材料电化学工程基础》。

  上述四名独立董事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7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同意于2023年11月20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1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络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投票平台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16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11月16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股东本人),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园路西段61号,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说明:

  1、第1、2、3项议案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7人、独立董事4人、监事3人,并分别投票。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2、第4项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股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上述提案将进行中小股东单独计票。

  上述提案1、2、4、5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3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11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宜宾市临港经济开发区)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31-5980789        传真号码:0831-5980860

  联 系 人:张梦、谢明洋        邮政编码:644004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四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86

  2、投票简称:天原投票

  3、填报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

  对于累计投票的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以其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位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一,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7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7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二,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议案三,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如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1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致: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单位必须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8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10月27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1月3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4人,实际出席监事4人。公司监事对提交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提名王明安先生、晏承明先生、李龙凤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详见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9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已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于2023年11月3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3名,职工代表监事2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提名王明安先生、晏承明先生、李龙凤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监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上述3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当选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上述被提名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非职工代表监事的情形,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人数、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职责。公司对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四日

  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明安先生:1973年出生,汉族,四川宜宾人,研究生学历,工程师、高级职业经理,高级政工师,中共党员。曾任本公司车间主任、办公室主任、分厂副厂长、分公司经理、职工监事等职务,现任本公司工会主席、监事会主席。

  王明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9,000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

  晏承明先生:1993年出生,汉族,湖北武汉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毕业于上海外国语大学国际金融贸易学院,本科毕业于贵州大学经济学院,中共党员。2018年至今,就职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历任资产经营职员、高级职员;现任资产经营二部副经理。

  晏承明先生未持有公司的股份,在公司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担任资产经营二部副经理。、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

  李龙凤女士:1984年出生,汉族,四川宜宾人,大学本科学历,政工师,中共党员。曾任本公司总裁办公室文秘主管职务,现任本公司总裁办公室副主任、集团机关党总支三支部书记。

  李龙凤女士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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