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11月0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3022 证券简称:新通联 公告编号:临2023-046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被部分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芜湖远澈毕方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毕方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其部分股份被冻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披露的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与管理造成影响。

  ●  截至本公告日,毕方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0,90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45%,本次冻结的股份数为10,288,066股,占其持有的股份比例为49.22%,累计冻结的股份数为12,379,685股,占其持有的股份比例为59.22%。

  一、股东本次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获悉持股5%以上股东毕方投资所持有公司股份部分被司法冻结,公司及时向毕方投资核实相关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本次毕方投资持有公司的股票被冻结不涉及《关于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冻结上市公司质押股票工作的意见》规定的作出标记的情况。

  本次股份冻结事项系因公司实控人与毕方投资及其相关方股权转让纠纷,案件涉及金额1.15亿元。经公司实控人申请,毕方投资持有的公司股权被北京朝阳法院实施了诉讼保全。目前,毕方投资正在积极与实控人进行对接,争取妥善处理纠纷,及时解封冻结股份。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

  三、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毕方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其部分股份被冻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与管理造成影响。

  2、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督促有关股东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3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