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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0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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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变更工商信息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中珠       公告编号:2023-108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变更工商信息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收到下属公司深圳市一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体医疗”)通知,因业务发展需要对其部分工商信息进行变更,相关变更事项已经登记机关核准通过,并取得登记通知书。现将具体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一体医疗变更情况

  ■

  二、其他说明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一体医疗已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上述工商信息变更不会对其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中珠        公告编号:2023-109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利用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1,8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35天(挂钩汇率看涨)

  ●委托理财期限:35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利用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玉林市桂南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南医院”)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闲置资金购买国有银行或股份制银行自主发行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及券商发行的收益凭证。本次理财额度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前次委托理财产品的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玉林市桂南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南医院”)于2023年05月30日购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154天(挂钩汇率看跌),理财金额1,000万元,该理财产品已于2023年11月2日到期,实际年化收益率2.22%,公司收回本金1,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9.49万元,本金及收益已于2023年11月2日到账。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财务和资金状况,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理财,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运营效益,为公司谋取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公司控股子公司桂南医院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

  备注:最晚赎回时间不超过2024年5月22日。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本次购买的属于指定国有或股份制银行其自主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资金状况、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无法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公司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业务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该业务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严控投资风险。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3)公司财务管控中心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6)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产品名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 35 天(挂钩汇率看涨)

  2、发行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产品代码:2699235822

  4、交易日期:2023年11月3日

  5、产品类型:结构性存款

  6、买入金额:人民币1,800万元

  7、投资者年化收益率:1.25%-1.95%

  8、产品期限:35天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产品募集资金由交通银行统一运作,按照基础存款与衍生交易相分离的原则进行业务管理。募集的本金部分纳入交通银行内部资金统一运作管理,纳入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费的缴纳范围,产品内嵌衍生品部分与汇率、利率、商品、指数等标的挂钩。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将对本次理财产品的投资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对产品的收益类型、是否保证本金、发行主体资质、资金流动性等方面进行严格的评估,本次委托理财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到期预计能取得相应的收益。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桂南医院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桂南医院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注:本公告表格中如存在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形成。

  (二)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及券商发行的收益凭证,可提高控股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产品本金列报在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同时取得的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六、风险提示

  本次委托理财事项,主要购买国有银行或股份制银行自主发行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及券商发行的收益凭证。但金融市场可能受宏观经济的影响有一定的波动性,不排除本次委托理财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预期收益,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利用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玉林市桂南医院有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闲置资金购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及券商发行的收益凭证。本次理财额度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

  注:上表中“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系根据最近12个月公司单日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最高余额填列。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中珠      公告编号:2023-110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湖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湖北证监局关于对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叶继革、王波、张卫滨、谭亮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45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决定书》全文公告如下: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叶继革、王波、张卫滨、谭亮:

  经查,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中珠或公司)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2023年7月29日,ST中珠披露2023年半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000万元至-28,000万元。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披露半年度业绩预告,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和第十七条的规定,叶继革作为公司董事长、王波作为公司总经理、张卫滨作为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谭亮作为公司财务总监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叶继革、王波、张卫滨、谭亮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应充分吸取教训,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决定书》所指出的问题,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共同维护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性,确保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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