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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0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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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3-052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1月20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兴源北路401号26楼太极实业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20日

  至2023年11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于2023年11月3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11月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第2项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2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应办理登记手续

  1、登记时间:2023年11月1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法务部

  3、登记方式:股东本人(或代理人)亲自登记或用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外地个人股东可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参加现场股东大会所需的文件、凭证和证件

  1、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可为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一)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2、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一)、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丹邮政编码:214000    电话:0510-85419120

  电子邮箱:tjsy600667@163.com传真:0510-85430760

  公司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兴源北路401号北创科技大厦26楼。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1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3-048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太极实业”)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3年11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鸿伟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内容: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182万元(含税)。

  详情参见公司于2023年1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和完善。

  详情参见公司于2023年1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拟于2023年11月20日14:30在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兴源北路401号26楼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情参见公司于2023年1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3-05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太极实业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4日

  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3-049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太极实业”)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3年11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红女士主持,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审议和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内容: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182万元(含税)。

  详情参见公司于2023年1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0)。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太极实业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1月4日

  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3-050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公证天业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年限已超过国有企业连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最长年限,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经履行招标选聘程序,公司拟聘请中兴华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公证天业进行了充分沟通,公证天业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

  截至2022年度末,中兴华所合伙人数量17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83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63人。

  中兴华所2022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84,514.9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35,088.5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2,011.50万元。

  中兴华所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15家,审计收费总额14,809.90万元,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建筑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其中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度末,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3,602.43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31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2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潘华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业26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1年。1999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曾在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执业,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近三年为宏盛股份(603090.SH)、莱绅通灵(603900.SH)、中金环境(300145.SZ)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财务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小萍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业19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7年。2006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并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0年起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为宏盛股份(603090.SH)、莱绅通灵(603900.SH)、中金环境(300145.SZ)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范世权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业12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8年。2014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5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近三年为宝武镁业(002182.SZ)、赛福天(603028.SH)、丹化科技(600844.SH)、世荣兆业(002016.SZ)等上市公司提供过复核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潘华先生、张小萍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范世权先生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收费系经履行公开招标程序,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确定。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182万元(含税),较2022年度增加1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人民币152万元(含税),较2022年度增加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30万元(含税),较2022年度增加5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公证天业成立于1982年,2013年8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性质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公证天业自1993年起已连续30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2年度,公证天业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公证天业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规定和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做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的通知》要求,鉴于公证天业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年限已超过国有企业连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最长年限,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经履行招标选聘程序,公司拟聘任中兴华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公证天业进行了充分沟通,公证天业对变更事宜无异议,并确认无任何有关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宜须提请公司股东注意。前任及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核和评价,认为中兴华所具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中兴华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进行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审计等服务,并提交董事会提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11月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华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认为:中兴华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要。本次变更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中兴华所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提供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丰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聘任中兴华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11月3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华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4日

  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3-051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公司章程修改概况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太极实业”)于2023年11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和完善。

  二、公司章程具体修改内容■■

  ■■■■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尚需履行的程序

  本次章程修订及相关工商备案事宜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备查文件

  1、太极实业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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