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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0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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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中国电建集团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差额补足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2023-093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中国电建集团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差额补足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接受差额补足方:电建租赁2023年第2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

  ●本次差额补足金额:(1)专项计划总规模不超过9.39亿元人民币;中国电建集团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建租赁”)须对专项计划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应付相关税金和费用以及优先A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和本金之和之间的差额部分予以补足;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须对专项计划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应付相关税金和费用以及优先B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和本金之和之间的差额部分予以补足;(2)于专项计划回售行权日前,如计划管理人从登记托管机构获取的已进行回售登记并确认完成回售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份额少于对应的回售登记期内申请回售并经确认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份额,该等差额部分的全部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由电建租赁购买;如电建租赁未按约定购买,则电建租赁对该等差额部分的全部优先A级资产支持证券履行差额支付义务并买入该等未回售部分优先A级资产支持证券份额,公司对该等差额部分的全部优先B级资产支持证券履行差额支付义务并买入该等未回售部分优先B级资产支持证券份额。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的对外担保。

  一、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20日、2023年6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及增信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可根据产品架构和发行需要在不超过220亿元人民币的总额度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出具增信承诺函,并按照增信承诺函的约定,为资产证券化产品提供差额补足、流动性支持等增信,具体增信内容以实际出具的增信承诺函为准,增信总额度不超过220亿元人民币,且增信所对应的待兑付资产支持证券本金余额合计不超过500亿元人民币。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届时无需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授权事宜)具体处理相关增信事宜,授权期限自上述议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董事长于2023年6月30日作出决定,1)同意电建租赁按照《电建租赁2023年第2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差额支付承诺函一》的条款和条件,为[按照该期专项计划的《标准条款》约定的分配顺序偿付本期兑付日专项计划应付相关税金和相关费用后的专项计划账户的资金余额]与[本期兑付日优先A级资产支持证券的预期收益和/或应付本金之和]之间的差额承担差额支付义务;同意电建租赁按照《电建租赁2023年第2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回售承诺函》的条款和条件为该期专项计划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回售时的差额部分承担购买义务,并为该期专项计划优先A级资产支持证券回售差额部分承担差额支付义务。2)同意公司按照《电建租赁2023年第2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差额支付承诺函二》的条款和条件,为[按照该期专项计划《标准条款》约定的分配顺序偿付本期兑付日专项计划应付相关税金和相关费用以及优先A级资产支持证券的预期收益和/或应付本金后的专项计划账户的资金余额]与[本期兑付日专项计划账户资金余额不足以支付专项计划应付税金和相关费用的部分(如有)以及优先B级资产支持证券的预期收益和/或应付本金之和]之间的差额承担差额支付义务;为电建租赁已支付拟回售差额部分优先B级资产支持证券份额对应的回售价款与应支付拟回售差额部分优先B级资产支持证券份额对应的回售价款(含当期应付预期收益、手续费)之间的差额承担差额支付义务。

  在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电建租赁2023年第2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23〕2972号)之后,专项计划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优先A级资产支持证券的预期到期日为设立日后满60个月对应的兑付日(若当日非工作日,则相应顺延至下一工作日),优先B级资产支持证券的预期到期日为设立日后满129个月对应的兑付日(若当日非工作日,则相应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预期到期日为专项计划设立日后满174个月对应的兑付日(若当日非工作日,则相应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实际发行总额为9.39亿元人民币,其中,优先A级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总额为4.42亿元人民币、优先B级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总额为4.41亿元人民币、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总额为0.56亿元人民币。

  二、专项计划基本情况

  专项计划全称为“电建租赁2023年第2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计划管理人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原始权益人为中国电建集团租赁有限公司,基础资产为原始权益人依据融资租赁合同对承租人享有的租金请求权和其他权利及其附属担保权益,专项计划发行总规模为9.39亿元人民币,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的市场环境确定,发行对象为合格投资者、且不超过二百人,增信方式为电建租赁和公司分别向计划管理人出具《电建租赁2023年第2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差额支付承诺函一》、《电建租赁2023年第2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差额支付承诺函二》并承担差额补足、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级及次级分层及其他必要的增信措施。

  三、差额支付承诺函的主要内容

  电建租赁向专项计划的计划管理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出具《电建租赁2023年第2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差额支付承诺函一》,其主要内容如下:

  1)差额补足:(1)电建租赁为专项计划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专项计划税金、费用以及优先A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和本金之和之间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电建租赁对优先A级资产支持证券本金承诺的差额支付总额度不超过4.42亿元(含本数);(2)于专项计划回售行权日前,如计划管理人从登记托管机构获取的已进行回售登记并确认完成回售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份额少于对应的回售登记期内申请回售并经确认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份额,该等差额部分的全部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由电建租赁购买;如电建租赁未按约定购买,则电建租赁对该等差额部分的全部优先A级资产支持证券履行差额支付义务并买入该等未回售部分优先A级资产支持证券份额。

  2)差额补足承诺期间:该承诺函自电建租赁签署且专项计划设立之日起生效,并于专项计划项下优先A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所有预期收益和未偿本金余额清偿完毕后终止。

  公司向专项计划的计划管理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出具《电建租赁2023年第2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差额支付承诺函二》,其主要内容如下:

  1)差额补足:(1)公司为专项计划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专项计划税金、费用以及优先B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和本金之和之间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公司对优先B级资产支持证券本金承诺的差额支付总额度不超过4.41亿元(含本数);(2)于专项计划回售行权日前,如计划管理人从登记托管机构获取的已进行回售登记并确认完成回售的优先B级资产支持证券份额少于对应的回售登记期内申请回售并经确认的优先B级资产支持证券份额,且电建租赁未按约定购买的,该等差额部分的全部优先B级资产支持证券由公司购买。

  2)差额补足承诺期间:该承诺函自公司签署且专项计划设立之日起生效,并于专项计划项下优先B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所有预期收益和未偿本金余额清偿完毕后终止。

  四、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意见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决议及2023年6月30日作出的董事长决定,电建租赁设立专项计划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进行融资能够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产结构;电建租赁依据融资租赁合同对承租人享有的租金请求权和其他权利及其附属担保权益作为专项计划的基础资产收益稳定、整体风险较低,公司实际承担差额补足的可能性较小;此外,电建租赁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提供相关增信措施能够有效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专项计划提供差额补足。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包含资产证券化产品增信)为888.14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8.48%;其中,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非关联第三方担保余额为65.21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29%;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决议。

  2、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决定。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四日

  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2023-092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王禹先生、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陶永庆先生因年龄原因已经分别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递交辞职报告,不再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职务、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公司于近日召开工会主席联席会议,选举同意王成海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选举同意张军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监事会其他董事、监事一致。王成海先生、张军先生简历请详见本公告附件。

  公司对原职工代表董事王禹先生、职工代表监事陶永庆先生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监事期间为公司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工作所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四日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一、王成海先生简历

  王成海,男,汉族,浙江岱山人,1968年1月生,1990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正高级经济师。现任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委员,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董事、工会主席,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党支部书记。历任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副主任、主任,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主任、主任等职务。2021年6月起,任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委员。2022年6月起,任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党支部书记。2023年11月起,任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董事、工会主席。

  二、张军先生简历

  张军,男,汉族,河南卢氏人,1969年11月生,1990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经济师。现任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公司工会副主席,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群众工作部主任、党支部书记。历任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部/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厅副主任,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群众工作部副主任等职务。2022年12月起,任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群众工作部主任、党支部书记。2023年4月起,任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公司工会副主席。2023年11月起,任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2023-094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中电建(北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理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差额补足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接受差额补足方:电建基金源和第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

  ●本次差额补足金额:专项计划总发行规模为20.34亿元人民币,其中,优先B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规模为9.64亿元人民币;公司须对专项计划账户资金[可支付予专项计划的相关税金和相关费用的金额和可分配予优先B级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的金额之和]不足以支付[优先B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到期日前任意一个计划管理人核算日专项计划的应付相关税金和相关费用与优先B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之和;或优先B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到期日对应的兑付日的前一个计划管理人核算日专项计划的应付相关税金和相关费用与优先B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及未偿本金余额之和;或专项计划终止日后专项计划的应付相关税金和相关费用以及优先B级资产支持证券届时尚未获得偿付的预期收益和未偿本金余额之和]之间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的对外担保。

  一、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20日、2023年6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及增信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可根据产品架构和发行需要在不超过220亿元人民币的总额度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出具增信承诺函,并按照增信承诺函的约定,为资产证券化产品提供差额补足、流动性支持等增信,具体增信内容以实际出具的增信承诺函为准,增信总额度不超过220亿元人民币,且增信所对应的待兑付资产支持证券本金余额合计不超过500亿元人民币。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届时无需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授权事宜)具体处理相关增信事宜,授权期限自上述议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董事长于2023年9月28日作出董事长决定,同意专项计划发行规模不超过20.34亿元人民币(含本数),其中,优先A1级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不超过5.57亿元(含本数),优先A2级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不超过4.07亿元(含本数),优先B级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不超过9.64亿元(含本数),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不超过1.06亿元(含本数)。同意公司将按照《差额补足承诺函》(以实际签署的文件名称为准)的条款和条件,为专项计划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专项计划的应付相关税金和相关费用与优先B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及/或未偿本金余额之和之间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该等增信纳入上述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所批准的增信总额度内,并同意公司签署与专项计划增信有关的交易文件。

  在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电建基金源和第1-8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23〕2982号)之后,专项计划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优先A1级资产支持证券的预期到期日为2024年8月13日,优先A2级资产支持证券的预期到期日为2025年8月13日,优先B级资产支持证券的预期到期日为2026年8月13日,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预期到期日为2026年8月13日。若预期到期日为非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实际发行总额为20.34亿元人民币,其中,优先A1级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总额为5.57亿元人民币、优先A2级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总额为4.07亿元人民币、优先B级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总额为9.64亿元人民币、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总额为1.06亿元人民币。

  二、专项计划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的专项计划所在的储架专项计划全称为“电建基金源和第1-8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计划管理人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始权益人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原始权益人之代理人为中电建(北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建基金”),储架项下每期专项计划基础资产为原始权益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应收账款债权和/或工程尾款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如有)。电建基金源和第1-8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采取分期发行方式,储架额度100亿元,其中,非续发型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总额不超过70亿元,可续发型资产支持证券各期存量余额合计不超过30亿元。本期专项计划全称为“电建基金源和第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计划管理人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原始权益人为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四川电力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电建集团贵州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河北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河南工程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基础资产为原始权益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应收账款债权和/或工程尾款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如有),专项计划发行总规模为20.34亿元人民币,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的市场环境确定,发行对象为合格投资者、且不超过二百人,增信方式为公司向计划管理人出具《电建基金源和第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差额补足承诺函》并承担差额补足、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级及次级分层及其他必要的增信措施。

  三、差额支付承诺函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专项计划的计划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电建基金源和第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差额补足承诺函》,其主要内容如下:

  1)差额补足:公司对专项计划账户资金[可支付予专项计划的相关税金和相关费用的金额和可分配予优先B级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的金额之和]不足以支付[优先B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到期日前任意一个计划管理人核算日专项计划的应付相关税金和相关费用与优先B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之和;或优先B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到期日对应的兑付日的前一个计划管理人核算日专项计划的应付相关税金和相关费用与优先B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及未偿本金余额之和;或专项计划终止日后专项计划的应付相关税金和相关费用以及优先B级资产支持证券届时尚未获得偿付的预期收益和未偿本金余额之和]之间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

  2)差额补足承诺期间:该承诺函自公司签署且专项计划设立之日起生效,并于专项计划资产分配完毕之日(或计划管理人按照专项计划文件宣布专项计划未成功设立之日)终止。

  四、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意见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决议及2023年9月28日作出的董事长决定,电建基金代理原始权益人设立专项计划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进行融资能够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产结构;原始权益人依据基础交易合同、工程合同及《转让合同》(如有)对债务人享有的应收账款债权及/或工程尾款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如有)作为专项计划的基础资产收益稳定、整体风险较低,公司实际承担差额补足的可能性较小;此外,原始权益人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提供相关增信措施能够有效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专项计划提供差额补足。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包含资产证券化产品增信)为888.14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8.48%;其中,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非关联第三方担保余额为65.21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29%;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决议。

  2、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决定。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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