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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0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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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3-117
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1月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五星铝业有限公司会议室 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凤都工业园区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于董事长王诚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现场主持本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第六十九条相关规定,现由公司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董事陈魏新女士主持本次会议。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其中王诚先生、郜翀先生、赵俊先生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会议,其他董事现场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其中董清良先生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会议,其他监事现场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陈魏新女士的出席情况;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晶、戈浩然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日

  ●  上网公告文件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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