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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0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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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512        证券简称:中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3-056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8日(星期三)下午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11月1日(星期三)至11月7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securities@cssd.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10月28日发布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11月8日下午15:00-16:00举行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8日下午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裁:赵志松先生

  董事、董事会秘书:陆海粟先生

  副总裁、财务总监:马晓冬女士

  独立董事:贝政新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11月8日下午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11月1日(星期三)至11月7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securities@cssd.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证券部

  电话:0512-66609986

  邮箱:securities@cssd.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日

  证券代码:601512         证券简称:中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3-057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参与投资苏州道彤天使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苏州道彤天使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道彤苏州天使基金”、“标的基金”或“本基金”)。

  ●拟投资金额: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道彤苏州天使基金,公司认缴出资不超过3000万元,且占比不超过最终基金认缴总额的20%。

  ●投资领域:主要对在中国大陆地区设立或运营或与中国大陆地区有其他重大关联性的生物医药领域(包括但不限于生物医药、医疗器械、制药及制药上游、医疗服务、生物学与合成生物学、其他医疗健康相关等)的非上市企业(包括在取得顾问委员会同意的前提下参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进行直接或间接的股权或准股权投资或从事与投资相关的活动。

  ●风险提示:基金主要投资方式为股权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交易方案及投资标的经营管理情况等多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标的基金的经营管理状况及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以降低投资风险。目前本基金尚未完成合同签署,最终合同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最终各方签署的正式合同文本为准,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标的基金后续推进情况,并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标的基金,重点聚焦生物医药领域的早期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或准股权投资或从事与投资相关的活动。本基金于2022年11月15日完成工商注册。标的基金本轮拟主要引进多家机构投资者,目标规模不低于1.5亿元、不超过2.2亿元,最终以实际募集情况为准。公司拟认缴出资不超过3000万元,且占比不超过最终基金认缴总额的20%。

  (二)审议情况

  就上述事项,公司于近日召开管理层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集团投资苏州道彤天使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基金的基本情况及拟签署相关协议的主要条款

  1.基金名称:苏州道彤天使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目前正在募集过程中,已完成工商注册,并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备案(备案号:SZH933)。

  2.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普通合伙人:苏州道彤创新一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基金管理人:苏州道彤淳辉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7年5月11日;法定代表人:孙琦;基金业协会备案情况:已在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登记编号为P1065799;与公司有无关联关系:无。

  5.基金目标规模:最终交割规模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不超过2.2亿元人民币,最终以实际募集情况为准,普通合伙人及其关联方拟认缴出资不低于基金认缴规模的1%。

  6.出资安排:原则上公司分三次出资,首次出资总金额不超过认缴出资的30%;第二次出资总金额不超过认缴出资金额的40%;第三次出资总金额不超过认缴出资金额的30%,具体以最终各方签署的正式合同文本为准。

  7.投资领域:主要对在中国大陆地区设立或运营或与中国大陆地区有其他重大关联性的生物医药领域(包括但不限于生物医药、医疗器械、制药及制药上游、医疗服务、生物学与合成生物学、其他医疗健康等)的非上市企业(包括在取得顾问委员会同意的前提下参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进行直接或间接的股权或准股权投资或从事与投资相关的活动。

  8.投资规模限制:基金对单个投资项目的投资不得超过基金最后交割后认缴出资总额的20%。

  9.经营期限:投资期4年,退出期3年,经执行事务合伙人提出并经合伙人会议一致同意,执行事务合伙人可再决定延长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两次,每次一年。

  10.基金管理费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报酬:投资期按认缴额的2%/年收取;退出期按在投项目成本的2%/年收取;延长期、清算期不收取管理费。

  11.管理模式:设置投资决策委员会,其主要职责为就本基金的投资事宜(主要包括项目投资及退出等)进行审议并作出决议,其全部成员由普通合伙人委派。

  12.收益分配:(1)依次返回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之累计实缴出资额;(2)依次向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支付优先回报(单利8%/年);(3)追补分配:向普通合伙人分配第(2)项的分配额/80%*20%;(4)80/20分配:80%分配给全体合伙人,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

  13.退出机制:通过投资标的公司上市、原股东回购及出售给其他投资者等方式实现投资退出。

  三、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在获取财务回报的同时,有助于公司优化生物医药领域的产业投资布局,从而有效补充园区开发运营业务链条,强化园区开发运营主业,提升公司产业园区开发运营的核心竞争力。

  本次投资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风险提示

  基金主要投资方式为股权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交易方案及投资标的经营管理情况等多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标的基金的经营管理状况及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以降低投资风险。

  目前标的基金尚未完成合同签署,最终合同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最终各方签署的正式合同文本为准,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标的基金后续推进情况,并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日

  

  证券代码:601512         证券简称:中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3-058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合资设立中新港华能源(苏州)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中新绿色能源(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绿能”或“子公司”)拟与港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能投”)合资设立中新港华能源(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称“合资公司”,暂未设立,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注册资本2亿元,中新绿能出资1.3亿元,占股65%,港能投出资0.7亿元,占股35%。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累计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风险提示:目前尚未完成合同签署,最终合同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最终各方签署的正式合同文本为准,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合资公司在未来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市场竞争风险,经营业绩是否达到预期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响应国家“双碳”目标,积极拓展新能源项目,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中新绿能拟与港能投设立合资公司开发、投资、建设、收购、持有并运营光伏发电项目,注册资本2亿元,其中,中新绿能以自有资金出资1.3亿元,占股65%,港能投出资0.7亿元,占股35%。

  港能投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港华投资有限公司均为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0003.HK)的间接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属于公司关联方,本次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累计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上述事项已于2023年10月30日经公司管理层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港能投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港华投资有限公司均为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0003.HK)的间接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属于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港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KUUMX1

  成立日期:2016年09月12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邱建杭

  注册资本:22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是:(一)在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二)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其所投资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3.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4.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三)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四)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五)承接其母公司和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

  股权结构:港华燃气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港能投100%。

  港能投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名称:中新港华能源(苏州)有限公司

  (二)投资金额、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三)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投资,分布式太阳能电站开发、建设;太阳能电站设备、系统设计、集成、安装、太阳能站系统相关的技术咨询。许可经营范围: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四)主营业务

  标的公司拟开展开发、投资、建设、收购、持有并运营新能源(包含光伏发电系统等)项目。

  (五)管理架构

  董事会拟由7人组成,由中新绿能推荐4人、港能投推荐3人,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由中新绿能推荐;不设监事会,设监事2人,由中新绿能和港能投各委派1人。设总经理1名,由股东双方轮流提名,每届任期三年,首届由港能投提名,港能投可放弃提名权利;副总经理2名、由中新绿能和港能投各推荐1名;财务负责人(财务经理)1名、由中新绿能提名;财务主管1名、由港能投提名。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有助于公司加强与港能投之间的互动,建立合作关系,推进在新能源业务方面的协同合作。本次投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

  本次项目投资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预计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本次投资事项目前尚未完成合同签署,最终合同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最终各方签署的正式合同文本为准,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合资公司在未来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市场竞争风险,经营业绩是否达到预期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2023年10月30日召开的管理层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参与投资标的暨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交易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间接控股子公司进行本次交易。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累计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特此公告。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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