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提供更灵活的理财服务,更好地服务于投资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中欧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欧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决定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对中欧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在现有份额的基础上增加E类基金份额(E类份额代码:019656),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现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将本基金增加E类基金份额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在现有份额的基础上增加E类基金份额,本基金A类、C类和E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二、E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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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赎回份额的持有期限,以该份额在登记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
2、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三、相关业务安排
1、新增E类基金份额的登记机构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自2023年11月1日起开通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3、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每个账户E类基金份额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元(含申购费,下同)。直销机构每个账户E类基金份额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0元。单笔赎回不得低于0.01份,最低保留份额为0.01份。投资者进行基金投资业务操作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则为准。
4、新增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的基金销售机构名录。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上述基金新增E类基金份额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
2、本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最新的基金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中更新新增E类基金份额的收费方式。
3、基金合同的修订不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义务关系的重大变化,对基金原有基金份额的投资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此次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修订内容自公告之日起生效,详细见附件。
4、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在公司网站(www.zo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同时公布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五、联系方式
投资者可通过登录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咨询相关信息。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日
附件:《中欧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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