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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0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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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5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有效激励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核心骨干,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推出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筹划情况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规模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初步预估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涉及股票总数不超过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具体持股规模将以后续审议披露的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员工实际认购缴款情况为准。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股份。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对公司发展有卓越贡献的核心骨干、关键岗位员工及其他员工。实际参加人数将根据员工实际认购缴款情况确定。

  四、预计披露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时间

  董事会审议及披露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五、风险提示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充分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防止内幕信息泄露,公司董事会本着稳健、顺利实施的原则谨慎推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工作。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尚处于筹划阶段,公司将对该计划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讨论并征求员工意见,提示性公告不代表公司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从推出到实施尚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能否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具体情况以公司披露的公告为准。

  待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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