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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0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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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250     证券简称:南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1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1月16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秦淮区小心桥东街18号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16日

  至2023年1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二十一次董事会、第十届十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特别决议议案:第1项议案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2、3项议案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凡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11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一17:00)

  地点:南京市秦淮区小心桥东街18号三楼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210006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电话:025-83331603、83331634

  传真:025-83331639

  (二)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者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一一南纺股份第十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50     证券简称:南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7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纺股份或公司)第十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于2023年10月31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董事郑立平女士、袁艳女士因公未能参加现场会议,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沈颖女士主持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第十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披露的《南纺股份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披露的《南纺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三、《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公司前董事、董事长徐德健先生退休离任,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提名方红渊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方红渊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四、《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定于2023年11月1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事项及具体安排详见同日披露的《南纺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述第一至第三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方红渊,女,1988年2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南京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规划发展部主管,南京莫愁智慧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副董事长,南京知己旅行社有限公司董事长,南京莫愁旅行社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南京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品牌宣传部副部长,兼任南京莫愁智慧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方红渊女士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任职,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0250     证券简称:南纺股份    公告编号: 2023-028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十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纺股份或公司)第十届十三次监事会于2023年10月31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彭芸女士因公未能参加现场会议,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会议由监事戴荣先生主持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第十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发出表决票3份,回收表决票3份,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披露的《南纺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1月1日

  证券代码:600250       简称:南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9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名称拟变更为:南京商贸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英文名称拟变更为:NANJING BUSINESS & TOURISM CORP.,LTD.

  ●  公司证券简称拟变更为:南京商旅,证券代码“600250”保持不变。

  ●  本次变更公司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与备案,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准。公司变更证券简称尚需提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纺股份或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召开第十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公司因主营业务变化及转型发展需要,拟将现有公司中文名称“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南京商贸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公司英文名称“NANJING TEXTILES IMP/EXP CORP.,LTD.”变更为“NANJING BUSINESS & TOURISM CORP.,LTD.”,现有公司证券简称“南纺股份”变更为“南京商旅”,公司证券代码“600250”保持不变。

  鉴于公司名称发生变化,《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相应修订如下:

  ■

  二、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变更的原因

  2019年,公司在原有贸易主业的基础上,发行股份收购南京秦淮风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51%股权,正式涉足文化旅游行业;2020年,公司现金收购南京南商商业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布局商业零售业务。通过两项成功并购,公司初步构建了“旅游+商贸”双主业发展新格局。2023年以来,随着消费和旅游市场复苏,公司旅游业务和零售业务营收利润大幅增长,商贸旅游双主业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转型效果进一步显现。现有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已和公司战略定位及业务构成不符,也无法代表公司未来的发展方向。为彰显公司业务特色、明晰公司发展战略、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拟进行本次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变更。

  三、其他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一)本次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事项符合公司“旅游+商贸”双主业发展战略,以及现有业务结构特点,符合文商旅融合发展的大趋势,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变更公司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与备案,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准。公司变更证券简称尚需提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公司名称变更不改变原签署的与公司相关的法律文件及合同的效力。公司更名前的债权债务关系,均由更名后的公司承继。

  (四)本次变更公司名称后,公司将对相关规章制度、证照和资质等涉及公司名称的文件,一并进行相应变更或登记备案。

  特此公告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日

  证券代码:600250       简称:南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0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纺股份或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召开第十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提供审计服务。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6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27人,其中合伙人166人,注册会计师948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大信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15.7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3.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10亿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6家(含H股),审计收费总额2.43亿元,涉及行业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信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杭州中院于2020年12月判决大信及其他中介机构和五洋建设实际控制人承担“五洋债”连带赔偿责任。截至目前,案款已全部执行到位,大信已履行了责任项下案款。

  3.诚信记录

  大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0次。4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6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9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7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狄香雨,拥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质。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丁亚明,拥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质。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安排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郝学花,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9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 近三年复核过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根据审计工作量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16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0万元,与2021年度审计收费相同,2023年度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根据2023年审计工作量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相关单位部门审批意见

  2023年5月4日,国家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发布《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该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国有企业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国有企业因业务需要拟继续聘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超过8年的,应当综合考虑会计师事务所前期审计质量、股东评价、监管部门意见等情况,在履行法人治理程序及内部决策程序后,可适当延长聘用年限,但连续聘任期限不得超过10年”。同时,该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有企业当前执行的会计师事务所轮换规定与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不一致的,或者没有规定的,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统筹安排,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两年内完成衔接工作”。截至2022年,大信已为公司提供了11年审计服务。考虑到大信前期审计质量较好,对公司情况较为了解,2023年年报预审工作即将开展,为确保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征得相关单位部门同意意见后,公司拟续聘大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在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核,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期间,能够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执行审计准则,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审计数据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无不良诚信记录,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予以事前认可,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务审计资质,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相应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对公司的审计执业过程中,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拟续聘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以及充分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年审服务过程中勤勉尽责,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独立实施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保证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相关审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召开第十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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