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ST红太阳 公告编号:2023-073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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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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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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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原因:
1、主要系本报告期投资股票减少所致;
2、主要系本报告期已背书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减少所致;
3、主要系本报告期预付货款减少所致;
4、主要系本报告期应收股利增加所致;
5、主要系本报告期销量减少存货增加所致;
6、主要系本报告期预收账款增加所致;
7、主要系本报告期支付计提的员工工资所致;
8、主要系本报告期销售减少税金计提减少所致;
9、主要系本报告期已背书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减少所致;
10、主要系本报告期投资股票减少计提递延所得税减少所致;
11、主要系本报告期子公司亏损所致;
12、主要系本报告期计提专项储备增加所致;
13、主要系报告期内销量和价格下降所致;
14、主要系报告期内销量下降所致;
15、主要系报告期内新产品研发投入减少所致;
16、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回货款计提坏账减少所致;
17、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存货冲回跌价所致;
18、主要系报告期内处置资产收益增加所致;
19、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股票分红所致;
20、主要系报告期内交易性资产价格变动所致;
21、主要系报告期内利润减少所致;
22、主要系报告期内计提预计负债减少所致;
23、主要系报告期内处置非流动资产减少所致;
24、主要系报告期内利润减少所致;
25、主要系报告期内利润总额减少所得税减少所致;
26、主要系本报告期销售商品收到现金流减少所致;
27、主要系本报告期偿还借款减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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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0年7月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沪证专调查字2020084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2023年3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送达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3〕8号)。2023年9月6日,公司披露编号为“2023-066”的公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61号)和《市场禁入决定书》(〔2023〕24号)。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情况,本次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9.5.1条、9.5.2条、9.5.3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2、报告期内,南京红太阳农村云商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安徽红太阳生物化学有限公司51%股权转让给南京华洲药业有限公司,安徽红太阳生物化学有限公司仍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报告期内,南京华洲药业有限公司与嘉兴馨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合资成立南京馨洲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其中南京华洲药业有限公司持有其49%股权;报告期内,中农红太阳(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更,公司对其持股比例由42%变为10%,其仍为公司参股子公司。
3、关于公司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相关事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4、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预重整、控股股东南一农集团等四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等相关事项及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被质押、冻结、减持、融资融券等相关事项及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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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杨秀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勇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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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杨秀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勇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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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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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ST红太阳 公告编号:2023-074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7日以书面、邮件或通讯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董事会会议材料同时提交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审阅。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证券法》的要求,本人作为公司的董事,保证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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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ST红太阳 公告编号:2023-075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7日以书面、邮件或通讯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证券法》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在对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审核后,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出具本意见前,公司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监事会保证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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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