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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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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藏东财信息产业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发生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西藏东财信息产业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西藏东财信息产业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的事由,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西藏东财信息产业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东财信息产业精选混合

  基金代码:A类基金份额:010307;C类基金份额:010308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年10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西藏东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该对应日如为非工作日,则自动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人民币的,本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0年10月30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满三年后的对应日(该对应日如为非工作日,则自动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为2023年10月30日。截至2023年10月30日日终,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人民币,触发了基金合同约定的自动终止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基金财产清算

  1、2023年10月30日为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自2023年10月31日(含该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等,亦不再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3、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4、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5、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6、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7、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8、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保存期限不低于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财产清算结果将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布,并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留意。

  2、本基金清算期间,基金清算成本、资产变现等可能导致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波动,此风险由投资者承担,提请投资者留意。

  3、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披露方式、登载媒介、报备方式等规定发生变化时,本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4、投资者可以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dongcaijijin.com)或拨打客服电话400-9210-107咨询相关情况。

  5、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请务必详细阅读本基金相关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全面了解基金的具体情况、风险评级及特有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东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31日

  西藏东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提示投资者及时更新已过期身份证件及完善身份基本信息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

  《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等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自律规则、监管规定等的有关要求,提高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工作的有效性,我司将持续开展客户身份信息完善工作。如您的相关信息已发生变化、错误或需要补充提供有效信息,请您及时向我司提供,或通过您开立账户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供。现做如下提醒:

  一、及时更新身份证件信息

  如果您的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请持当前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及时到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或通过该机构的线上平台办理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更新手续。

  即日起,对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过期后在合理期限内未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客户,我司将依据相关规定,适时中止为其办理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限制为其办理认购、申购及基金份额转换等措施)。

  二、完善更新其他身份基本信息

  (一)自然人客户身份基本信息

  自然人客户的身份基本信息包括:客户的姓名、性别、国籍、职业、住所地或者工作单位地址、联系方式、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等;实际控制人的姓名、证件号、有效期、联系方式;实际受益人(如有) 的姓名、地址、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有效期限等;代理人(如有)的姓名、性别、国籍、职业、住所地或者工作单位地址、联系方式、身份证

  件或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有效期限等。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 须提供经常居住地地址。

  (二)非自然人客户身份基本信息

  非自然人客户的身份基本信息包括客户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可证明该客户依法设立或者可依法开展经营、社会活动的执照、证件或者文件的名称、号码和有效期限;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办理业务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有效期限;受益所有人的姓名、地址、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有效期限等。

  三、身份信息更新渠道

  (一)客户服务热线

  您可以致电我司客户服务热线:400-9210-107,我司提供办理客户身份信息资料更新、补全事宜的人工服务。

  (二)直销柜台

  您可以亲至我司直销柜台临柜办理客户身份信息更新、补全事宜,详情可电话咨询我司直销柜台。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金座 5 楼邮编:200030

  电话:021-2352-6999

  (三)其他基金销售机构

  您可以通过开立账户的基金销售机构更新、补全身份信息,具体流程以各基金销售机构规定为准,敬请留意。您也可通过致电各基金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热线, 咨询具体流程。

  我公司将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等的要求,对身份信息不全或不及时更新的账户视情况依照相关规定采取必要的限制措施,请您及时补全、更新相应身份信息,以免影响业务办理。

  请注意,在持续完善客户身份信息的过程中,我司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您提供密码、短信验证码等信息,请仔细保管密码等信息,谨防信息泄露给您造成资金损失。

  如有疑问,敬请致电我司客户服务热线 400-9210-107,或登录我司官方网站(www.dongcaijijin.com)了解相关信息。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特此公告。

  西藏东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10 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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