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蔡瑞雄、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素英、财务总监梁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立更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广州市旺隆热电有限公司、广州发展新塘水务有限公司与公司同受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广州市旺隆热电有限公司、广州发展新塘水务有限公司取得控制权。此合并事项属于同一控制企业合并,根据会计准则要求,追溯调整2022年度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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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8月9日,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首船LNG到港,标志着由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省、市重点项目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项目正式投入运营。项目由储气库、配套码头及配套管线组成,项目一期已建成2座16万立方米LNG储罐以及改建一座可靠泊3至17.5万立方米LNG船舶的接卸LNG专用码头。公司将形成涵盖上游气源、LNG 码头、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高压管线、城市燃气、燃气电厂完整的气电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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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月22日,省市重点工程珠江LNG电厂二期项目#1机组并网成功;#2机组定速3000转并进行第一次高压蒸汽吹管,项目首次实现“双机”启动。10月26日,#1机组圆满完成168小时满负荷试运行,标志着#1机组正式由基建移交生产运营。项目建设2×60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及其配套设备,有利于优化公司产业结构,提高清洁能源装机规模和利用效率,保障电力供应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起到骨干支撑调峰作用。
■
3.10月26日,电力集团投资建设的省、市重点项目广州增城旺隆气电替代工程项目正式开工建设。项目建设2台460兆瓦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调峰机组。项目将充分发挥现有资产效能,进一步扩大公司绿色低碳能源规模,提升广州市天然气使用规模,促进公司电力和天然气产业链与电力业务协同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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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蔡瑞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素英、财务总监梁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立更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蔡瑞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素英、财务总监梁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立更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蔡瑞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素英、财务总监梁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立更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蔡瑞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素英、财务总监梁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立更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蔡瑞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素英、财务总监梁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立更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蔡瑞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素英、财务总监梁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立更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公告编号:临2023-069号
公司债券简称:21穗发01、21穗发02、22穗发01、22穗发02
公司债券代码:188103、188281、185829、137727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
广州增城旺隆气电替代工程项目燃气管线工程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项目名称:广州增城旺隆气电替代工程项目燃气管线工程项目。
● 投资金额:总投资人民币42,186万元。
● 项目批复情况:上述项目已取得《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州增城旺隆气电替代工程项目燃气管线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穗发改核准〔2023〕23号)。
● 风险提示: 项目存在建设难度较大和市场风险,公司已采取应对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广州增城旺隆气电替代工程项目(简称“旺隆气电项目”)用气需求,保障项目顺利投产,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燃气集团”)拟投资建设广州增城旺隆气电替代工程项目燃气管线工程项目(简称“旺隆管线项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10月3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广州增城旺隆气电替代工程项目燃气管线工程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广州增城旺隆气电替代工程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广州增城旺隆气电替代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旺隆气电项目”)。该项目建设2×460MW级“一拖一”双轴9F燃气-蒸汽联合循环调峰机组,由燃气集团供应天然气,项目已于2023年10月26日开工建设。9月20日,燃气集团收到《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州增城旺隆气电替代工程项目燃气管线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穗发改核准〔2023〕23号)。
项目新建燃气管道5.1公里,管径DN500,设计压力为6.3兆帕。管线起于广州市增城区广源门站,终点位于旺隆气电替代工程项目。全线位于增城区新塘镇内。预计达产后天然气年输气量为6.12亿Nm3。
三、对外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必要性分析
1.旺隆气电项目的重要配套工程
旺隆气电项目是广州东部地区能源保障项目,旺隆管线项目为其配套燃气管线工程,建成后将为旺隆电厂提供天然气作发电燃料,是旺隆气电项目不可缺少的重要配套工程。
2.有利于公司电力和天然气产业链协同发展,提升竞争力
投资旺隆气电项目及其配套管线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可优化公司清洁能源产业体系,壮大电力装机规模,扩大天然气销售量和使用量,促进公司电力和天然气产业链协同发展,提升核心竞争力。同时也为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3.促进节能减排,推动改善生态环境
投资旺隆管线项目,符合国家能源政策和双碳目标,有助于实现煤炭减量和二氧化碳减排,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为社会带来更多环保红利。
(三)可行性分析
1.建设方案和技术可行性
燃气管线工程行业属于国家鼓励开展的清洁能源产业,符合国家的政策和产业政策,政策层面具有可行性;管线路由走向已获得到地方规划主管部门的原则性同意,规划层面具有可行性;高压管道建设的工艺技术设备先进成熟,工程实施上具有可行性。
2.经济可行性
根据项目可研报告,按旺隆管线项目计算期 33 年,旺隆气电项目达产天然气年用气量6.12 亿Nm3,项目天然气管输费0.1元/Nm3(含税)等假设条件下测算,项目各项经济指标较好,项目经济可行。
四、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投资建设旺隆管线项目,为旺隆气电项目顺利建设及投产运营提供了有力保障,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绿色低碳能源规模,提升广州市天然气使用规模,促进公司电力业务和天然气产业链协同高质量发展。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项目建设风险
项目途径区域地下管线复杂、交通流量较大、地上建筑密集、水系丰富,建设难度较大。应对措施:本项目为市重大项目,获得政府的大力支持,燃气集团是广州市高压网管的唯一建设主体,拥有丰富的管道建设经验,项目公司将提前与道路及河涌等部门协调沟通,充分考虑不确定性因素,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及应对措施。
2.市场风险
项目管输量未来受电厂发电量影响较大。根据稳健原则,按项目可研报告输气量的80%进行测算,相应年输气量约为4.89亿Nm3,仍保持经济可行。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公告编号:临2023-067号
公司债券简称:21穗发01、21穗发02、22穗发01、22穗发02
公司债券代码:188103、188281、185829、137727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书面通知,并于2023年10月30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到会董事5名,张龙董事委托李光董事、谢康独立董事为委托马晓茜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监事列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蔡瑞雄先生主持,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关于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三季度安健环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经表决,公司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三季度安健环工作情况报告》。
三、《关于通过设立广州发展集团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为推动技术创新高质量发展,公司拟设立广州发展集团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展研究院”),有效整合公司内外部技术资源,建设公司的技术中心,协同创新平台、技术服务平台、成果转化平台以及创新人才培养基地、产业孵化基地。
经表决,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并形成以下决议:
1.同意公司独资设立发展研究院,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根据进度分批注资到位。
2.授权经营班子办理设立发展研究院的相关事项。
四、《关于通过投资建设广州增城旺隆气电替代工程项目燃气管线工程项目的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为满足广州增城旺隆气电替代工程项目用气需求,保障项目顺利投产,经表决,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形成以下决议:
1.同意公司属下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设广州增城旺隆气电替代工程项目燃气管线工程项目,项目总投资42,186万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29.17%为12,305万元,其余由银行贷款解决。
2.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办理投资上述项目相关事项。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广州增城旺隆气电替代工程项目燃气管线工程项目的公告》。
五、《关于通过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继续租用物业的决议(关联交易)》(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非关联董事7名,7票通过)。
经表决,公司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根据经营需要继续租用公司控股股东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物业。租期5年,合同总金额约3,884.31万元。
六、《关于通过制定〈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的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授权管理,促进公司董事会及经理层依法履职,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制定《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
七、《关于通过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经表决,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并形成以下决议:
同意提名蔡瑞雄先生、吴宏先生、李光先生、曾志伟先生、曾萍先生、廖艳芬女士、刘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曾萍先生、廖艳芬女士、刘涛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提请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特此公告。
附件:《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0月31日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蔡瑞雄先生,1967年出生,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工程师,高级政工师。2017年以来历任广州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广州智能装备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广州海瑞克隧道机械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广州西门子变压器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董事、广州西门子变压器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吴宏先生:1971年出生,本科,硕士。2017年以来历任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气候处处长,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广州环保技术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广州广日专用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李光先生:1965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经济师。2017年以来至今任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
曾志伟先生:1981年8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2009年7月至2011年8月任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投资分析助理;2011年8月至2015年6月任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股权管理处主办;2015年6月至2016年1月任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证券投资部临时负责人;2016年1月至2017年3月任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证券投资部副总经理;2017年3月至2020年6月历任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部部门副总经理、总经理;2020年6月至2022年1月任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基金事业部部门总经理;2022年1月起任长电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
曾萍先生:1972年出生,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湘潭钢铁公司钢铁研究所助理工程师,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华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塔旅游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有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廖艳芬女士:1976年出生,博士,教授,2003年8月至2006年12月任华南理工大学电力学院讲师;2006年12月至2010年9月任华南理工大学电力学院副教授;2010年9月至2012年9月任华南理工大学电力学院副系主任、副教授;2012年9月至2014年10月任 华南理工大学电力学院副系主任、教授;2014年10月至2022年11月任华南理工大学电力学院副院长、教授;2022年11月起任华南理工大学电力学院教授。
刘涛先生:1971年出生,博士,1992年8月至1994年5月任职于粤西农垦局法律室;1994年5月至2003年6月历任广东展望、三维、大同、华之杰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副主任;2003年6月至2012年12月任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12年12月至2018年3月任广东君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18年3月至今,任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创始合伙人。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公告编号:临2023-068号
公司债券简称:21穗发01、21穗发02、22穗发01、22穗发02
公司债券代码:188103、188281、185829、137727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监事会会议的书面通知,并于2023年10月30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到会监事2名,苑欣监事委托陈旭东监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监事会临时召集人罗志刚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决议》(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3票同意通过)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关于通过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继续租用物业的议案(关联交易)(草案)》(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3票通过)
经表决,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向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租赁部分物业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同时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关于通过提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决议》(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3票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规定,提名陈旭东先生、陈茹岚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请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提请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附件: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10月31日
附件: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陈旭东先生,1972年出生,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会计师。2017年以来历任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派广州发展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财务部总经理,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总审计师、审计部总经理、监事工作部总经理。现任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总审计师、审计部总经理。
陈茹岚女士,1973年出生,大学学历,文学、法学学士学位,经济师,具有法律职业资格。2017年以来历任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副主任、法律合规部副主任。现任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副主任。
证券代码:600098 证券简称:广州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