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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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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三季度末总资产为485,722.76万元,较上年度末增加2.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311,330.34万元,较上年末增加2.42%。

  2023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23,942.02万元,年初至三季度末营业收入为67,753.0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73%。

  2023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44.07万元,年初至三季度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515.9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0.37%。

  2023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136.51万元,年初至三季度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1,744.3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67%。

  2023年第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稀释基本每股收益0.0823元/股,年初至三季度末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为0.2345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1.68%。

  2023年年初至三季度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953.6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25%。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赵建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基柱      会计机构负责人:干亚平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2,246,284.48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1,672,017.19元。

  法定代表人:赵建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基柱    会计机构负责人:干亚平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40            证券简称:南京港           公告编号:2023-071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于2023年10月30日在仪征召开,共有监事3人参加了本次会议,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选举吴建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吴建军先生简历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于2023年10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40             证券简称:南京港           公告编号:2023-067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0月30日(周一)14:30

  3.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仪征港区会议室。

  4.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 主持人:董事长赵建华先生

  7.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名,代表股份数330,346,09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7.256%。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共计2人,代表股份数327,604,6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698%;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6人,代表股份总数为2,741,4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58%。

  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及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合并统计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同意股份数327,604,671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股份数2,721,900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99.994%;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反对股份数0股,网络投票表决反对股份数19,520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0.006%;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弃权股份数0股,网络投票表决弃权股份数0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72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8%;反对股份数19,5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2%;弃权股份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同意股份数327,604,671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股份数2,721,900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99.994%;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反对股份数0股,网络投票表决反对股份数19,520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0.006%;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弃权股份数0股,网络投票表决弃权股份数0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通过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赵建华先生、狄锋先生、任腊根先生、吉治宇先生、时青松先生、柳长满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选举赵建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同意股份数327,604,671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股份数2,712,709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99.991%。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712,7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数的98.953%。

  (2)选举狄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同意股份数327,604,671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股份数2,712,709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99.991%。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712,7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数的98.953%。

  (3)选举任腊根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同意股份数327,604,671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股份数2,712,709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99.991%。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712,7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数的98.953%。

  (4)选举吉治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同意股份数327,604,671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股份数2,712,709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99.991%。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712,7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数的98.953%。

  (5)选举时青松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同意股份数327,604,671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股份数2,712,709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99.991%。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712,7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数的98.953%。

  (6)选举柳长满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同意股份数327,604,671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股份数2,712,709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99.991%。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712,7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数的98.953%。

  4.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通过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马野青先生、葛军先生、杨雪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选举马野青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同意股份数327,604,671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股份数2,712,709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99.991%。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712,7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数的98.953%。

  (2)选举葛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同意股份数327,604,671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股份数2,712,709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99.991%。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712,7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数的98.953%。

  (3)选举杨雪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同意股份数327,604,671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股份数2,712,709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99.991%。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712,7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数的98.953%。

  5.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会议通过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吴建军先生、徐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选举吴建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 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同意股份数327,604,671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股份数2,712,709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99.991%。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712,7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数的98.953%。

  (2)选举徐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 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同意股份数327,604,671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股份数2,712,709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99.991%。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712,7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数的98.95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月华、邵玉娟到会出席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拟聘任邓基柱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腊根先生、曹雁先生、刘金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干亚平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兼董事会秘书。

  根据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事项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已向独立董事提交了上述候选人的资料。本次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经审阅被聘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我们同意聘任邓基柱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任腊根先生、曹雁先生、刘金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干亚平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兼董事会秘书。

  二、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2023年期初、2022年1-9月有关财务报表数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追溯调整财务数据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事项。

  

  独立董事签名:

  马野青                葛  军              杨  雪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40             证券简称:南京港           公告编号:2023-072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同日,公司第四届职工(代表团组长)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2023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 选举产生了公司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具体成员如下:

  1.董事长:赵建华先生

  2.非独立董事:赵建华先生、狄锋先生、任腊根先生、吉治宇先生、时青松先生、柳长满先生

  3.独立董事:马野青先生、葛军先生、杨雪女士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上述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1.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葛军先生、独立董事马野青先生、董事赵建华先生组成,独立董事葛军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2.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马野青先生、独立董事杨雪女士、董事狄锋先生组成,独立董事马野青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3.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杨雪女士、独立董事葛军先生、董事柳长满先生组成,独立董事杨雪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多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葛军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具体成员如下:

  1.监事会主席:吴建军先生

  2.股东代表监事:吴建军先生、徐捷先生

  3.职工代表监事:乔锦俊先生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届满时止。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成员中,最近两年曾担任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

  上述监事会成员简历详见附件。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1名,第八届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成员如下:

  1.总经理:邓基柱先生

  2.副总经理:任腊根先生、曹雁先生、刘金光先生

  3.总会计师:干亚平先生

  4.董事会秘书:干亚平先生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聘期三年,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秘书干亚平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5-58815738

  联系传真:025-58812758

  电子邮箱:gfgs@nj-port.com

  通讯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公共路19号南京港口大厦A座1013室

  邮政编码:210011

  四、备查文件

  1.《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职工(代表团组长)会议决议》;

  3.《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5.《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第八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附件:

  第八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一、第八届董事会成员

  赵建华,男,1968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大学,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曾任张家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总裁、党委副书记;苏州港口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董事长、总经理兼太仓港口投资公司执行董事;江苏苏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安全总监;江苏省港口集团物流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证券代码:002040                证券简称:南 京 港                公告编号:2023-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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