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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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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注: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一一所得税》中递延所得税初始确认豁免的范围进行了修订,明确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一一所得税》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该规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可以提前执行。本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该规定,并对于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之间发生的单项交易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并重述了比较期间财务报表。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杨宁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阚建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雯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杨宁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阚建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雯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调整情况说明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单位:元

  ■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单位:元

  ■

  3、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单位:元

  ■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

  单位:元

  ■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242           证券简称:九阳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6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5日以书面的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6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6名。会议由董事长杨宁宁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董事会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经书面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1、经表决,会议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23年10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公司公告编号为2023-028号的《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经表决,会议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杭州九阳豆业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至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本议案,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的详细情况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23年10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公司公告编号为2023-029号《关于转让杭州九阳豆业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3、经表决,会议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韩润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专利转让及商号使用许可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至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本议案,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的详细情况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23年10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公司公告编号为2023-030号《关于专利转让及商号使用许可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4、 经表决,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公司章程》全文及修订对照表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经表决,会议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经表决,会议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现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部分内容进行修订。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经表决,会议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修订。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经表决,会议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修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经表决,会议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修订。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经表决,会议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11月20日(周一)下午15:00在杭州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事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23年10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公司公告编号为2023-031号的《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242           证券简称:九阳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7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5日以书面的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宏韬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会议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2023年10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公司公告编号为2023-028号的《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会议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杭州九阳豆业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至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转让杭州九阳豆业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方向,公司董事会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转让杭州九阳豆业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23年10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公司公告编号为2023-029号《关于转让杭州九阳豆业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3、会议以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监事朱宏韬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专利转让及商号使用许可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至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专利转让及商号使用许可暨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方向,公司董事会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专利转让及商号使用许可暨关联交易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23年10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公司公告编号为2023-030号《关于专利转让及商号使用许可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备查文件

  1、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六届六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转让杭州九阳豆业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出于聚焦小家电主业、实现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的目的实施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方向。公司董事会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独立董事对公司上述股权转让行为没有异议,同意公司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关于专利转让及商号使用许可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要,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独立董事对公司上述事项没有异议,同意公司上述专利转让及商号使用许可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签字:

  韩世远                 刘红霞                 邬爱其

  202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242           证券简称:九阳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9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杭州九阳豆业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转让方”或“九阳股份”)为了更好聚焦小家电主业,更好推进公司长期可持续性发展,公司拟将所持有的参股公司杭州九阳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阳豆业”或“标的公司”)25.5001%的全部股权转让给Solar Blue (HK) Limited公司(以下简称“Solar Blue”或“受让方”),交易对价为17,722.5695万元;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九阳豆业股权。

  鉴于本次交易受让方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旭宁控制的企业,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公司独立董事于2023年10月29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杭州九阳豆业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股权转让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司公告编号为2023-026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本次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上海力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BILTING DEVELOPMENTS LIMITED将回避表决。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进一步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工商变更所需各类文件、代表公司与受让方及其指定第三方签署关于确认付款事宜的三方协议、代表公司与各主管部门沟通并提交必要资料、在政策或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等情况下与受让方协商一致以终止本次交易以及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其他一切必要事宜,授权期限直至本次交易全部工作完成之日或终止之日止。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且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受让方企业名称:Solar Blue (HK) Limited;

  企业性质:私人公司;

  注册编号:3329298;

  主要股东:王旭宁持股100%;

  实际控制人:王旭宁;

  注册地:香港;

  主要办公地:香港湾仔港湾道中环广场27楼;

  主要业务:投资控股及贸易公司;

  历史沿革:公司成立于2023年10月;

  该受让方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因Solar Blue为新设公司,由自然人王旭宁持股100%,截至目前设立未满一年,尚未开展经营活动,因此暂无相关财务数据。

  经核查,该受让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该受让方与公司及公司股东上海力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BILTING DEVELOPMENTS LIMITED受同一实控人控制,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概况

  企业名称:杭州九阳豆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1682901817B;

  法定代表人:蔡秀军;

  注册资本:1,675.29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银海街760号2幢;

  主要办公地: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

  经营范围:豆浆配料的研发;家用豆浆机、商用豆浆机的研发、销售、租赁、技术咨询;生产: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饮料(固体饮料类);食品销售;批发、零售:初级食用农产品(除食品、药品)、冷水机(制冷设备)、净水设备、料榨机、料理机、榨汁机、咖啡机;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①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②保健食品生产,①食品经营;②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历史沿革:2008年成立,经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截至2019年末注册资本1,424万元,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力豪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0%、九阳股份持股30%、蔡秀军持股比例20%。近三年中发生1次增资扩股,即2020年注册资本增加至1,675.29万元,股东结构变更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力豪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2.5001%、九阳股份持股25.5001%、蔡秀军持股17.0000%、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九豆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4.9998%。

  本次交易标的为本公司持有的九阳豆业25.5001%的股权。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形,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主要股东及各自持股比例: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力豪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2.5001%,九阳股份持股比例25.5001%,蔡秀军持股比例17.0000%,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九豆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14.9998%。

  标的公司的全体股东已书面同意放弃对本次交易的包括优先受让权、共同出售权等在内的全部股东特别权利。标的公司的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三)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九阳豆业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元)

  ■

  (四)资产评估情况

  公司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的杭州禄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九阳豆业基准日为2023年6月30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九阳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杭州九阳豆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禄诚评报〔2023〕065号)。经收益法评估,九阳豆业的资产评估结果如下:

  九阳豆业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69,500.00万元,与其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账面价值35,616.40万元相比,增加33,883.60万元,增值率为95.13%;与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净资产账面价值35,766.30万元相比,增加33,733.70万元,增值率为94.32%。

  四、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交易双方参考了杭州禄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九阳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杭州九阳豆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禄诚评报〔2023〕065号),九阳豆业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69,500.00万元,本公司转让持有的九阳豆业25.5001%的全部股权,经由双方协商最终确定交易价格为17,722.5695万元。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转让方:九阳股份

  受让方:Solar Blue (HK) Limited

  标的公司:九阳豆业

  (二)交易对价

  根据杭州禄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禄诚评报〔2023〕065号《九阳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杭州九阳豆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以2023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收益法,评估确定标的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69,500.00万元。

  经双方协商确定,参照以上评估价值,本次交易的标的股权价格最终确定为17,722.5695万元。

  (三)付款安排

  受让方应将本协议约定的交易对价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至转让方指定收款账户,支付币种均为人民币,具体分如下两期支付:

  第一期付款:10,633.5417万元,应于本协议生效后15日内完成支付;

  第二期付款:7,089.0278万元,应于本协议约定的标的资产交割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支付。

  尽管有上述约定,双方进一步同意,受让方有权(但无义务)在上述约定的第二期付款条件满足以前提前完成第二期付款,转让方不因此另外承担其他义务。

  双方确认,在符合适用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且经转让方事先同意,受让方有权指定其子公司或关联方(以下简称“指定付款方”)向转让方支付全部或部分交易对价,但受让方以及指定付款方应在支付前与转让方签署令转让方满意的关于确认付款方、付款金额等事宜的三方协议。受让方向转让方连带保证指定付款方不会违反三方协议的任何约定,亦无权以任何形式要求转让方归还已付款项或向转让方提出任何权利主张或索赔请求,否则转让方仍有权要求受让方继续按照本协议履行支付义务。

  受让方进一步向转让方承诺,受让方及指定付款方具备支付本协议项下全部交易对价的资金能力,资金来源及支付均合法合规;如因资金来源及支付问题给转让方造成任何损失,受让方及指定付款方将全额赔偿;受让方就指定付款方资金来源及支付的合法合规性及赔偿责任向转让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资产交割安排

  转让方和受让方将尽一切合理努力,于受让方(或受让方指定付款方)按本协议的约定足额支付第一期交易对价后15日内在标的公司主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完成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交割,将标的资产变更登记至受让方名下。

  (五)协议的成立和生效

  本协议自下述条件全部得到满足之首日起生效:

  1、股权转让协议经各方加盖公章并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2、本次交易取得转让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

  3、本次交易已履行受让方内部必要决策程序并获得批准;

  4、标的公司已就本次资产交易涉及的股权及股东变更事宜做出股东会决议,且除转让方以外的其他股东均已放弃优先购买权。

  (六)过渡期损益安排

  过渡期内标的资产所产生的收益和亏损均由转让方享有或承担,但转让方和受让方不得以转让期间标的资产损益或亏损等理由对已达成的转让条件和转让价格进行调整。

  六、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九阳股份及子公司与九阳豆业就专利转让及商号使用许可构成关联交易,详细情况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23年10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公司公告编号为2023-030号《关于专利转让及商号使用许可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构成同业竞争事项;本次交易不涉及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计划;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股权,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其他安排;本次交易完成后与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继续保持独立和分开。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公司为了更好的聚焦小家电主业,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战略需要,提升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预计产生的税前利润约为8,900万元,最终数额以经审计的报告数据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董事会认为,该受让方就本次交易具有充分的履约能力,且协议中对股权转让款的支付方式和时间节点做了明确约定,能够有效保障公司利益。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自2023年初至三季度末,公司与该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62,531.70万元。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杭州九阳豆业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转让杭州九阳豆业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方向,公司董事会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转让杭州九阳豆业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九、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于2023年10月29日召开2023年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全部审议通过了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独立董事认为转让九阳豆业股权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中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出于聚焦小家电主业、实现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的目的实施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方向。公司董事会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独立董事对公司上述股权转让行为没有异议,同意公司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十、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和独立意见;

  4.交易协议;

  5.九阳豆业财务报表;

  6.评估报告;

  7.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242           证券简称:九阳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0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专利转让及商号使用许可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与杭州九阳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阳豆业”)开展专利转让及商号使用许可暨关联交易事项,本次专利转让涉及四项已授权发明专利,转让费用总计为人民币15.88万元;本次拟授予九阳豆业“九阳”商号的使用许可系永久、非排他许可,商号许可使用范围仅限定于九阳豆业现有业务范围(即粮食、食品、饮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商用场景下用于加工粮食、食品、饮料的机器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现有机器品类包括商用豆浆机、商用料榨机、商用咖啡机、商用净水设备)且不得转许可(对子公司转许可除外),许可费用为人民币3,600万元;

  本次专利转让及商号使用许可对手方系九阳豆业,九阳豆业与本公司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公司独立董事于2023年10月29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专利转让及商号使用许可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关联董事韩润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该交易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司公告编号为2023-026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本次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上海力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BILTING DEVELOPMENTS LIMITED、韩润将回避表决。同时,股东大会中《关于转让杭州九阳豆业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关于专利转让及商号使用许可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前置议案,即只有《关于转让杭州九阳豆业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本次专利转让及商号使用许可事项的股东大会表决结果方为有效。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且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杭州九阳豆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1682901817B;

  法定代表人:蔡秀军;

  注册资本:1,675.29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力豪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2.5001%,蔡秀军持股比例17.0000%,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九豆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14.9998%,九阳股份持股比例25.5001%(九阳股份拟将其持有的九阳豆业25.5001%的股份转让给Solar Blue (HK) Limited,详细情况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23年10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公司公告编号为2023-029号《关于转让杭州九阳豆业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实际控制人:王旭宁;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银海街760号2幢;

  主要办公地: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

  经营范围:豆浆配料的研发;家用豆浆机、商用豆浆机的研发、销售、租赁、技术咨询;生产: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饮料(固体饮料类);食品销售;批发、零售:初级食用农产品(除食品、药品)、冷水机(制冷设备)、净水设备、料榨机、料理机、榨汁机、咖啡机;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①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②保健食品生产,①食品经营;②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历史沿革:2008年成立,经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截至2019年末注册资本1,424万元,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力豪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0%、九阳股份持股30%、蔡秀军持股比例20%。近三年中发生1次增资扩股,即2020年注册资本增加至1,675.29万元,股东结构变更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力豪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2.5001%、九阳股份持股25.5001%、蔡秀军持股17.0000%、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九豆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4.9998%。

  九阳豆业主要从事粮食、食品、饮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发展状况稳定。

  主要财务状况:2022年九阳豆业营业收入618,134,339.81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45,937,185.46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274,919,618.49元;

  该受让方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旭宁控制的企业,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经核查,该受让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该受让方与公司及公司股东上海力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BILTING DEVELOPMENTS LIMITED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概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本公司及子公司杭州九阳小家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阳小家电”)持有的四项已授权发明专利以及本公司“九阳”商号,四项专利情况如下:

  ■

  上述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形,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资产评估情况

  1.专利评估

  公司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的杭州禄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拟转让的专利以2023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九阳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资产涉及的公司部分无形资产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禄诚评报〔2023〕066号)。经收入分成法、成本法评估,评估和咨询结果如下:九阳股份及子公司九阳小家电拟转让给九阳豆业的四项专利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总计为15.88万元。

  2.商号评估

  公司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的杭州禄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拟许可的商号以2023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九阳股份有限公司拟授予杭州九阳豆业有限公司“九阳”商号的普通使用许可权价值咨询报告》(禄诚咨报〔2023〕041号)。经收入分成法评估,咨询结果如下:九阳股份拟授予九阳豆业“九阳”商号的普通使用许可权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3,600.00万元。

  四、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参照杭州禄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九阳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资产涉及的公司部分无形资产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禄诚评报〔2023〕066号)和《九阳股份有限公司拟授予杭州九阳豆业有限公司“九阳”商号的普通使用许可权价值咨询报告》(禄诚咨报〔2023〕041号),并经由交易双方协商最终确定交易价格:专利转让费用总计为人民币15.88万元;商号许可费用为人民币3,600万元。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专利转让

  转让方:九阳股份及子公司九阳小家电

  受让方:九阳豆业

  转让方和受让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转让方将其持有的四项专利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受让标的并按照本协议约定向转让方支付转让价款;

  转让价款:15.88万元;

  支付期限及方式:受让方应于协议生效后15日内,将协议约定的交易对价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至九阳股份及九阳小家电指定收款账户,支付币种均为人民币。

  生效条件:协议由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且取得双方内部应履行的审批程序通过后生效。

  (二)商号许可

  许可方:九阳股份

  被许可方:九阳豆业

  双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许可方将其持有的“九阳”商号永久、非排他许可给被许可方使用,即许可被许可方在公司名称、产品、包装、商标、广告宣传、日常运营管理等商业场景使用“九阳”字样。

  许可价款:3,600万元;

  支付期限及方式:被许可方应于协议生效后15日内,将协议约定的交易对价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至许可方指定收款账户,支付币种为人民币。

  生效条件:协议由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且取得双方内部应履行的审批程序通过后生效。

  六、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不构成同业竞争事项;本次交易不涉及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计划;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其他安排;本次交易完成后与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继续保持独立和分开。

  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预计产生的税前利润约为3,600万元,最终数额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数据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董事会认为,该受让方就本次交易具有充分的履约能力,且协议中对转让款的支付方式和时间节点做了明确约定,能够有效保障公司利益。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自2023年初至三季度末,公司与该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62,531.70万元。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专利转让及商号使用许可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专利转让及商号使用许可暨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方向,公司董事会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专利转让及商号使用许可暨关联交易业务。

  九、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于2023年10月29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部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事项,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中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要,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独立董事对公司上述事项没有异议,同意公司上述专利转让及商号使用许可暨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十、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和独立意见;

  4.交易协议;

  5.评估报告;

  6.咨询报告;

  7.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242             证券简称:九阳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1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23年11月20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1月20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1月2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下沙银海街760号 杭州公司会议室。

  5、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13日(星期一)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23年11月13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会议表决;股东可以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1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上海力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BILTING DEVELOPMENTS LIMITED需回避表决,同时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上述议案2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上海力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BILTING DEVELOPMENTS LIMITED、韩润需回避表决,同时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议案2的表决结果是否有效以议案1是否获审议通过为前提条件,即只有议案1获审议通过后,议案2的表决结果方为有效。

  议案3、4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23年10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23年11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5、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下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街道银海街760号

  九阳工业园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下沙银海街760号  九阳工业园证券部

  联系人:缪敏鑫

  电话号码:0571-81639093   0571-81639178

  传真号码:0571-81639096

  电子邮箱:002242@joyoung.com

  2、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八、会议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特此公告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42

  2、投票简称:九阳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1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

  九阳股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九阳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有股票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

  ■

  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中,议案2表决结果是否有效以议案1是否获审议通过为前提条件,即只有议案1获审议通过后,议案2的表决结果方为有效。

  特别说明: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在打勾对应的方框中填写同意票数。

  证券代码:002242           证券简称:九阳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2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九阳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九阳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2022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九阳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九阳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1、2023年10月13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九阳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份额调整的议案》。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关规定,因6名持有人未达成约定目标,由管理委员会收回部分已获授份额,共计6,699.94万份,对应股票数量为831.00万股。

  2、2023年10月27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四次管理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转让的议案》。经综合评定,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部分份额共计3,757.13万份,对应股票数量为466.00万股,分别转让给具备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23位受让人,其中包括公司副董事长、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韩润女士,授予其806.25万份份额,对应股票数量为100.00万股。

  公司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四次管理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242                                证券简称:九阳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8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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