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原因: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进一步明确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上述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要求,追溯调整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项目主要是公司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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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韩志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艳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慧芹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韩志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艳军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慧芹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调整情况说明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0958 证券简称:电投产融 公告编号:2023-054
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增2023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调增情况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已经2022年12月1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1月5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规范日常关联交易管理。
随着能源板块业务拓展,公司全资孙公司石家庄东方热电工程有限公司计划承揽关联方国家电投集团河北电力有限公司(简称河北公司)宣化风储氢、曲阳光伏等项目,向关联方河北公司及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国家电投)其他下属单位多个新能源项目提供运维服务,并通过电能易购(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电能易购)、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简称物装公司)采购设备等,原股东大会批准的预计金额已无法满足经营发展需要,故拟调增2023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共计增加5.02亿元。
河北公司、物装公司、电能易购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所控制的企业。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3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调整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不含税
■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23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增2023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根据规定,公司9名董事中韩志伟先生、姚敏先生、王浩先生、赵洪忠先生属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经审议,5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60369957H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国有独资)
负 责 人:张勇
成立日期:2010-08-13
住 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32号1层东厅
经营范围:销售电能设备;电力及相关技术的开发、技术咨询;在隶属企业授权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招投标代理;物业管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实际控制人:国家电投
2.经营情况
单位:亿元 数据未经审计
■
3.关联关系:
公司与物装公司同受国家电投实际控制。
4.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履约能力良好。经查,物装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电能易购(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电能易购(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MA01X1190P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黄智星
成立日期:2020-11-05
住 所:北京市大兴区礼贤镇乾平路1号自贸试验区大兴机场片区A号楼0398号
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服务、开发、咨询;供应链管理;机械设备租赁;专业承包;维修机械设备;维修家电;维修计算机及辅助设备;销售电气设备、机械设备、汽车、仪器仪表、五金产品、电动自行车、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润滑油、消防设备、汽车零配件、建筑材料、金属材料、装饰材料、橡胶制品、塑料制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照相器材、摄影器材、通讯设备、电子产品、办公用品、家用电器、钟表、眼镜、体育用品、针纺织品、化妆品、玩具、服装、鞋帽、日用品、花卉;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票务代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食品;经营电信业务;出版物零售。
股东情况: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持股100%
实际控制人:国家电投
2.经营情况
单位:亿元 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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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联关系
公司与电能易购同受国家电投控制。
4.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履约能力良好。经查,电能易购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国家电投集团河北电力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家电投集团河北电力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000595404644T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89,596.87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徐潜
成立日期:2012-04-25
住 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建华南大街161号
经营范围:电力、热力的投资、开发、经营及管理;电力、热力工程建设的监理及招投标代理;电站、热力设备的销售;粉煤灰等电厂固体废弃物利用的技术开发;对煤化工、路港、海水淡化及物流服务的投资及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国家电投持股100%
实际控制人:国家电投
2.经营情况
单位:亿元 数据未经审计
■
3.关联关系
公司与河北公司同受国家电投控制。
4.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履约能力良好。经查,河北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定价情况
1.定价原则: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双方遵循市场化原则,按国家统一规定或市场价格结算,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交易定价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及安排公平合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以合同的形式明确进行约定。
2.交易价格: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与关联方签署具体的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的业务往来及经营需要,公司与关联方可以利用各自资源优势,充分发挥协同优势,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的合理配置。
交易价格参照同类产品或业务的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或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并以合同的形式约定,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关联交易均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了审批决策程序,不但能够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而且能够降低相关费用,并有效防范风险。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且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累计关联交易金额
2023年1~9月,公司向物装公司采购设备金额为0.48亿元,与电能易购交易金额为1.88亿元,与河北公司交易金额为3.54亿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对该事项表示认可,并对此发表意见认为:我们对该事项进行事前核实,公司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交易价格客观公允,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增加的5.02亿元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业务发展需求。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表示同意,并发表独立意见:经审阅《关于调增2023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我们一致认为:公司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交易价格客观公允,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增加的5.02亿元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业务发展需求。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法定程序。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调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等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0958 证券简称:电投产融 公告编号:2023-055
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及关联方共同投资
国家电投科创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及关联交易概述
(一)投资国家电投科创基金情况
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根据“一流绿色能源产融企业”定位,为进一步推动企业科技创新和产融结合,拟参与投资国电投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国家电投科创基金)扩募。
国家电投科创基金,由国家电投集团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简称国家电投产业基金公司),专注于能源领域科技创新投资。国家电投科创基金总规模50亿元,共5期,每期10亿元,经营期限自2020年11月3日起10年,其中前6年为投资期,剩余期限为退出期。国家电投科创基金本次扩募,计划新增认缴规模7.9亿元,扩募后认缴规模为35.925亿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简称资本控股)拟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6,000万元,其他拟参与国家电投科创基金扩募的有: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10,000万元,国家电投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重庆电力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北京电力有限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各认缴5,000万元,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20,000万元,国家电投集团云南国际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15,000万元,五凌电力有限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3,000万元,具体认缴出资额以最终签订合伙协议为准。
(二)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及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国家电投),公司与国家电投产业基金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等本次参投单位同受国家电投控制,国家电投产业基金公司为专业投资机构,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同时构成关联交易。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国家电投科创基金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9名董事中韩志伟先生、姚敏先生、王浩先生、赵洪忠先生属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经审议,5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专业投资机构基本情况
国家电投集团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专业投资机构,同时也是公司关联方。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家电投集团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265450512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高照宇
成立日期:2015-02-13
证券代码:000958 证券简称:电投产融 公告编号:2023-051
(下转B58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