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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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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注:2022年1-9月每股收益根据 2023 年上半年股本转增情况进行了调整。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刘宇晶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凌阳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凌阳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00 元。

  公司负责人:刘宇晶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凌阳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凌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刘宇晶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凌阳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凌阳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621        证券简称:阳光诺和        公告编号:2023-084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6日以直接送达、传真与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丹丹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全部监事均参与表决所有议案。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审核公司《2023年三季度报告》,审议意见如下:

  1.公司《2023年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3年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2023年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621          证券简称:阳光诺和          公告编号:2023-085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09日(星期四)上午11:00-12: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3年11月02日(星期四)至11月08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sun-novo.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发布公司2023年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11月09日上午11:00-12:00举行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09日上午11:00-12: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参加本次说明会的人员包括:董事长利虔先生,董事、总经理刘宇晶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赵凌阳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11月09日上午11:00-12: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11月02日(星期四)至11月08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sun-novo.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赵凌阳、魏丽萍

  电话:010-60748199

  邮箱:ir@sun-novo.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621        证券简称:阳光诺和        公告编号:2023-083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6日以直接送达、传真与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利虔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允的反映了公司2023年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621        证券简称:阳光诺和        公告编号:2023-086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0月3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双营西路79号院30号楼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利虔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

  刘宇晶对议案1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树礼、李梦源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证券代码:688621                证券简称:阳光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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