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许江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雪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亮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许江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雪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亮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许江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雪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亮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许江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雪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亮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许江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雪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亮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许江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雪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亮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35 证券简称:天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3-030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原项目名称:1、“年产1,000吨维生素A项目”,调整项目方案,预计一期项目投资金额调减至43,206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调减20,000万元;2、“企业研究院项目”,调整项目方案,预计项目投资金额调减至12,887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调减11,000万元。
● 新项目名称:“年产6.677万吨精细化学品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由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天新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天新”)负责实施,预计项目投资金额50,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31,000万元。
●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公司拟将“年产1,000吨维生素A项目”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中的20,000万元、“企业研究院项目”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中的11,000万元用于建设新项目,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为31,000万元。
● 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计划建设周期为24个月,预计建设完成后投产。
●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概述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20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3,78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36.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61,460.6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51,723.3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2年7月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2]5910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
(二)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表中各分项数之和与合计数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导致。
(三)拟变更募集资金投向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业务布局和行业发展变化,为了提高募集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对“年产1,000吨维生素A项目”和“企业研究院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规划进行调整。其中,“年产1,000吨维生素A项目”一期500吨产能建设预计投资金额43,206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43,129万元,后续产能建设所需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企业研究院项目”预计投资金额12,887万元,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12,887万元。同时,公司拟将上述两个项目未经使用募集资金中的合计31,000万元用于建设“年产6.677万吨精细化学品项目”。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变更前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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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业务布局和行业发展变化,为了提高募集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变更。同意在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前提下,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开户银行、签署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需签署的相关协议及文件等;授权公司管理层进行原项目募集资金及相关孳息的划转;并由公司及子公司、保荐人、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变更后项目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使用和管理。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就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原项目基本情况及变更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1、年产1,000吨维生素A项目
年产1,000吨维生素A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内容包括厂房、设备、配套仓储中心和危废处理系统。项目预计建设周期五年,原计划总投资金额78,129万元,其中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63,129万元,剩余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截至2023年9月30日,该项目已投入金额为8,820万元,其中使用自有资金投入金额为77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8,743万元;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55,133万元。
2、企业研究院项目
企业研究院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内容包括研发楼和小试车间、升级研发设备、扩大技术研发团队等。项目预计建设周期三年,原计划投资23,887万元,全部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截至2023年9月30日,该项目已投入金额为8,826万元,全部为募集资金投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15,371万元。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近年来,维生素A产品的市场供需格局发生变化,下游需求整体偏弱,供给端竞争压力加大,市场成交价格下行至历史较低位置,行业利润水平整体下滑。基于以上原因,公司拟将“年产1,000吨维生素A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规模由63,129万元调整为43,129万元,用于该项目一期500吨维生素A产能的建设。
同时,考虑到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天新于2022年3月成立,并在公司发展战略的指导下负责部分增量产品和产能的投建,相关研发活动将以宁夏天新为主体进行开展,原江西“企业研究院项目”的投资规模将相应减少。基于以上原因,公司拟将“企业研究院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规模由23,887万元调整为12,887万元。
在新的市场环境下,新项目的开展是公司延伸产业链、保障原料供应稳定的必要措施,也是公司扩张产品品类、提升规模效益的战略布局(新项目的具体内容详见“三、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内容”)。为了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快速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经过审慎研究,拟调减原项目未经使用募集资金中的31,000万元用于新项目的建设。
三、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6.677万吨精细化学品项目;
2、项目建设主体:宁夏天新药业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地点:宁夏青铜峡工业园区;
4、项目建设内容:年产2.6万吨ABL(α-乙酰基-γ-丁内酯)、3万吨固体甲醇钠、1万吨液体甲醇钠、770吨氢气以及相应辅助生产设施;
5、项目建设周期:24个月。
(二)项目投资计划
1、项目投资金额
新项目估算投资金额为50,000万元。
2、项目投资方式
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31,000万元,其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3、预计经济效益
项目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均销售收入93,257万元,投资回收期为5.45年。
(三)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新项目是公司基于下游市场的发展需求,结合公司主营业务和发展战略需要进行的必要性建设,主要产品为ABL(包括GBL,即γ-丁内酯)、甲醇钠(包括固体甲醇钠和液体甲醇钠)。项目的开展有利于公司纵向拓展维生素产业链上游,保障现有维生素产品的原料供应,同时进一步扩大精细化工业务的产销规模,提升在相关产品领域的市场竞争力。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产业规划要求
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版)和《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的规定,新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宁夏青铜峡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8-2025)》,新项目符合宁夏青铜峡产业发展规划要求。
2、延伸产业链上游环节,保障原料供应能力
新项目建设是公司现有产品的产业链延伸,将为公司主要产品的关键原料供应提供坚实保障,巩固公司在水溶性维生素领域的市场地位,并带动公司在脂溶性维生素领域的加速拓展。
ABL是合成公司现有产品维生素B1的关键中间体,公司通过新项目的建设,将形成BDO(1,4-丁二醇)-GBL-ABL-维生素B1的完整产业链条,充分保障维生素B1产品的原料供应,降低原料成本,提升公司在维生素B1领域的产品竞争力。
甲醇钠是合成公司现有产品维生素B1和在建产品维生素A的重要中间体,公司通过甲醇钠产能的建设,将延伸公司相关产品的上游原料环节,降低维生素B1的生产成本,并为维生素A项目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利条件,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产品配套能力。
证券代码:603235 证券简称:天新药业
(下转B51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