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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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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88253   证券简称:英诺特      公告编号:2023-049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19日以书面或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各位监事已经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公司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松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监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在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胡文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2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公司监事会同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范性文件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全部监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全部监事回避表决,无法形成有效决议,因此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253   证券简称:英诺特  公告编号:2023-048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19日以书面或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各位董事已经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公司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叶逢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叶逢光先生、张秀杰女士、陈廷友先生、张晓刚先生、赵秀娟女士、LIN YI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孙健先生、董关木先生、胡天龙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范性文件之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提请授权董事长及其安排的人员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代表公司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并新增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和新增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范性文件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修订和新增公司部分制度,具体制度如下表所示:

  ■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并新增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及相关制度。本议案中的《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范性文件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制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或津贴自《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生效当月起按照该制度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因本议案涉及全部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全部董事回避表决,无法形成有效决议,因此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253    证券简称:英诺特      公告编号:2023-045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并新增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和新增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因涉及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23年10月29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因涉及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与《公司章程》原条款的对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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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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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为保证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提请授权董事长及其安排的人员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代表公司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二、修订并新增公司部分制度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以下制度进行了修订。具体制度如下表所示:

  ■

  三、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0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和新增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10月29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公司章程修订及部分制度修订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具体内容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253   证券简称:英诺特     公告编号:2023-044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和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公司于2023年10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叶逢光先生、张秀杰女士、陈廷友先生、张晓刚先生、赵秀娟女士、LIN YI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孙健先生、董关木先生、胡天龙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孙健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孙健先生、董关木先生、胡天龙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6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公司将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每位董事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9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胡文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2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三、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一、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叶逢光先生

  叶逢光先生,1985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英国伯明翰大学电子信息化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08年9月至2010年10月,任国能智深控制技术有限公司技术工程师;2010年10月至2015年6月从事自由职业;2015年6月至2017年6月,任北京英泰汇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10月至今,任迁安市兴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7年7月至今,任唐山富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11月至今,任清徐县绿源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11月至2020年11月,任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诺特有限”)董事长;2020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逢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734,800股,持股比例为10.0946%,并通过鹰潭市余江区英斯盛拓企业管理中心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叶逢光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张秀杰女士系一致行动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张秀杰女士

  张秀杰女士,1971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首都师范大学生物学专业,本科学历。1993年7月至1995年10月,任中国石化集团北京燕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研究院团支部书记;1995年11月至1997年3月,任中国经营报记者;1997年3月至2003年3月,任北京现代高达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03年3月至2004年12月,任中关村科技园区丰台园职业介绍所所长助理;2004年12月至2006年1月,任北京市神舟力行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6年2月至2006年9月,任英诺特有限总经理;2006年9月至2015年11月,任英诺特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2015年11月至2020年11月,任英诺特有限董事、总经理;2020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21年11月,当选北京市丰台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秀杰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鹰潭市余江区英斯信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鹰潭市余江区天航飞拓企业管理中心、北京英和睿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张秀杰女士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叶逢光先生系一致行动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三)张晓刚先生

  张晓刚先生,196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协和医学院医学生物技术专业,专科学历。1986年8月至2004年3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八医学中心助理实验师、实验师;2004年4月至2008年9月,任北京现代高达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发展总监;2008年9月至2019年12月,任英诺特有限副总经理;2019年12月至2020年11月,任英诺特有限董事、副总经理;2020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晓刚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鹰潭市余江区英斯信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英和睿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张晓刚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四)陈廷友先生

  陈廷友先生,197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华大学临床检验诊断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1994年4月至2003年4月,任北京现代高达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研发部经理;2003年5月至2006年3月,任北京天石天力医疗器械技术开发中心研发部经理;自2006年4月至2019年12月,任英诺特有限研发总监;2019年12月至2020年11月,任英诺特有限董事、研发总监;2020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研发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廷友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鹰潭市余江区英斯信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英和睿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陈廷友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五)赵秀娟女士

  赵秀娟女士,197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税务师。2000年9月至2004年12月,任北京和棋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会计;2004年12月至2007年6月,任湖南德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财务负责人;2007年6月至2016年9月,任隆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业务主管;2016年10月至2019年12月,任英诺特有限财务经理;2020年1月至2020年11月,任英诺特有限财务总监;2020年11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2023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秀娟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鹰潭市余江区英斯信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英和睿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赵秀娟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六)LIN YI(林艺)先生

  LIN YI(林艺)先生,1969年3月出生,美国国籍,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微生物和免疫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2000年8月至2002年7月,任麦肯锡(中国)咨询有限公司咨询顾问;2002年8月至2008年12月,任北京东胜创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2009年5月至2011年3月,任高投名力成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1年4月至2014年8月,任壹普兰投资(香港)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执行董事、合伙人;2014年9月至2015年9月,任韩投伙伴(上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5年9月至2016年6月,任阳光融汇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2年7月至今,任北京同心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6年6月至今,任苏州元生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管理合伙人;2019年12月至2020年11月,任英诺特有限董事,2020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LIN YI(林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孙健先生

  孙健先生,198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财务管理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2009年7月至2012年10月,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2012年11月至今,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教授;2016年10月至今,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2015年起先后担任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思享无限控股有限公司、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发展产业运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董关木先生

  董关木先生,1952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第二医学院医疗专业,本科学历。自1978年10月至2014年5月历任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技师、科室副主任、主任。2020年起先后担任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卓谊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关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三)胡天龙先生

  胡天龙先生,197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美国密歇根大学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2007年8月至2008年8月,任英国安理律师事务所律师;2011年8月至2012年10月,任美国普洛思律师事务所律师;2012年10月至今,历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财政金融学院副教授。2017年起先后担任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天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三、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胡文辉先生

  胡文辉先生,197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化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2002年12月至2006年10月,任美国西北大学医学院药物研究中心博士后;2006年11月至2016年10月,任中国科学院广州生物医药与健康研究院研究员、新药开发室主任、博士生导师等职务;2016年11月至今,任广州医科大学药学院教授、研究所所长、院学术委员会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文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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