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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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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39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人次,行政管理措施36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四)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吴梓豪,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9年起为中金岭南提供审计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邬夏霏,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9年起为中金岭南提供审计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韩振平,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 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韩振平和项目合伙人吴梓豪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签字注册会计师邬夏霏最近3年收(受)行政监管措施0次,未受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

  3. 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吴梓豪、签字注册会计师邬夏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韩振平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中审众环在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方面都有较好表现,顺利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同意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会议审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就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与我们进行了事前沟通,经认真审阅拟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相关资料,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就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中审众环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2)中审众环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恪尽职守,能够满足公司委托事项的要求。

  同意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3.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的表决情况: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须公司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报备文件

  1.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 中审众环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23-085

  债券代码:127020        债券简称:中金转债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3年10月3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申请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西中金岭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西矿业”)向中国银行来宾市分行申请5,500万元的一年期借款、广西矿业向中国建设银行来宾市分行申请5,000万元的一年期借款、广西矿业向武宣农商行申请5,000万元的一年期借款提供全额连带保证担保,广西矿业提供反担保。

  此次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0%,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公司累计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0%,此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广西矿业

  成立日期:2001年3月16日

  注册地址:广西武宣县桐岭镇湾龙村

  法定代表人:曹胜祥

  注册资本:39,292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直接持有广西矿业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铅锌矿开采销售;铅锌矿、重晶石、硫铁矿、白云石加工、销售;道路货物运输。

  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 2022 年12月31日,广西矿业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196,616万元,负债总额 123,842万元,净资产72,774万元,资产负债率62.99%,营业收入57,350万元,净利润 15,002万元。

  截至 2023 年9月30日,广西矿业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197,585万元,负债总额 115,687万元,净资产81,898万元,资产负债率58.55%,营业收入36,339万元,净利润 8,895万元。

  三、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西矿业向中国银行来宾市分行申请5,500万元的一年期借款、广西矿业向中国建设银行来宾市分行申请5,000万元的一年期借款、广西矿业向武宣农商行申请5,000万元的一年期借款提供全额连带保证担保,广西矿业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及独立意见

  董事会意见:本公司董事会经研究,认为上述担保是公司为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借款提供的担保,被担保公司贷款偿还能力有保证,不能偿还贷款的风险较小,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拟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董事会对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该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公司对外担保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6号)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实际担保余额为15.3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4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对外担保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或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金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23-087

  债券代码:127020        债券简称:中金转债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8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中期票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在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近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3〕MTN1152号),交易商协会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50亿元,注册额度自该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二、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接受注册后如需备案发行,应事前先向交易商协会备案。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将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的要求,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范指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规则指引规定,结合资金计划安排和银行间市场情况适时安排中期票据的发行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23-088

  债券代码:127020        债券简称:中金转债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  尉克俭  为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 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 适 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23-089

  债券代码:127020        债券简称:中金转债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  尉克俭  作为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 适 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 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 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 :尉克俭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23-090

  债券代码:127020        债券简称:中金转债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6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6日。

  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3年11月16日上午9:15一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3年11月16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深南大道6013号中国有色大厦24楼多功能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2. 2023年10月3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于2023年10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3.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4.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1.00仅选举一名独立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提案4.00选举两名非独立董事,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选举表决分别进行。

  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5. 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提案,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时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23年11月10日-15日(8:30-11:30,13:30-17:00)。

  3.登记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深南大道6013号中国有色大厦24楼公司资本运营部(董事会办公室)

  4.本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联 系 人:刘渝华

  联系电话:0755-82839363

  传    真:0755-83474889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060”,投票简称为“中金投票”。

  2.议案设置及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2: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6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参加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1.00、提案2.00、提案3.00为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4.00项下的各子提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请在本表决票所列的“同意票数”中填写同意的票数(单位为股),否则无效。

  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的,每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ד需选举的非独立董事人数”。股东可以将全部票数平均分配给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在提案4.00中,参会股东有权投出的同意票数总数为其所持有的股票数量乘以2的乘积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超出的为无效票。

  股东账户号码:

  持股数量及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至: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〇二三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23-078   

  债券代码:127020        债券简称:中金转债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在深圳市中国有色大厦23楼会议厅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3日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王碧安主持,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达法定人数。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三季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3年8月7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洪叶荣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洪叶荣先生因退休原因,向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不再继续在本公司担任职务。2023年10月30日, 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唐毅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唐毅先生因职务调动原因,向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再继续在本公司担任职务。董事会对洪叶荣先生、唐毅先生在任期内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现根据《公司法》、《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考察了解并征求被提名人对提名的同意,提名胡逢才先生、黄洪刚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此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3年9月6日,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廖江南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廖江南先生因个人身体原因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廖江南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现根据《公司法》、《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考察了解并征求被提名人对提名的同意,提名尉克俭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此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仅选举一名独立董事,本次独立董事选举不适用累积投票制,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实行分开选举、分开投票;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23年前三季度财务分析报告》(附:2023年前三季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2023年前三季度担保情况的报告》;

  报告期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6号)等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申请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西中金岭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西矿业”)向中国银行来宾市分行申请5,500万元的一年期借款、广西矿业向中国建设银行来宾市分行申请5,000万元的一年期借款、广西矿业向武宣农商行申请5,000万元的一年期借款提供全额连带保证担保,广西矿业提供反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2023年前三季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报告》;

  报告期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经营性往来,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关联董事黎锦坤、唐毅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范围包括: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其实际审计工作情况后,根据审计收费定价原则决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

  此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2023年三季度安全环保职业卫生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度套期保值计划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同意调整公司2023年度套期保值计划。

  (一)调整中金岭南(东营)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应链公司”)的套期保值计划:

  供应链公司产品库存的保值比例上限由20%增加至25%。

  (二)调整香港深业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业公司”)的套期保值计划:

  1. 深业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为锌、铜、金、银。

  2. 深业公司外购精矿含金保值比例上限为5%。

  公司2023年度套期保值计划的其他内容不变。

  此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定于2023年11月16日下午2:30,在深圳市中国有色大厦24楼多功能厅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23-081   

  债券代码:127020        债券简称:中金转债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在深圳市中国有色大厦23楼会议厅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3日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卓卓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其中监事何利玲因公务,授权监事会主席彭卓卓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达法定人数。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前三季度财务分析报告》(附:2023年前三季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3年前三季度担保情况的报告》;

  报告期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不存在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6号)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申请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董事会对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该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6号)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23年前三季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报告》;

  报告期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经营性往来,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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