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内容提示:
1. 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
2.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就公司2020年重组涉及应由一汽方面承担的,与置出资产有关的历史欠费及或有滞纳金事宜,公司已按照一汽方面的要求经行政复议后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目前,法院正在通过多元解纷机制推动此案处置。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董事长:
赵晓宏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0927 证券简称:中国铁物 公告编号:2023-临043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中铁物总供应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加强物流业务重组整合,优化业务布局,积极把握国家物流产业振兴、运输结构调整带来的发展机遇,2019年原中国铁路物资集团有限公司注资2亿元设立中铁物总供应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应链集团”),因成立时间较短,该公司未纳入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重组置入资产。2021年末,国资委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实施专业化整合成立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物流集团”)后,根据确定的集团发展战略,公司制定了发挥公司生于铁路、长于铁路的独特优势,快速构建综合物流服务新发展格局,推动公司向供应链集成服务和综合物流服务方向转型发展,做优铁路综合物流业务的“十四五”发展战略。为落实公司战略,规范和减少与实际控制人中国物流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推动内部资源整合,公司与中国物流集团近日签署了《关于中铁物总供应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1.公司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以21,154.05万元收购中国物流集团持有的供应链集团100%的股权。
2.中国物流集团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也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5号院2号楼鼎兴大厦A座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
法定代表人:李洪凤
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船舶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园区管理服务;包装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大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采购代理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运输设备租赁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无船承运业务;从事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港口理货;货物进出口;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金属材料、金属制品、非金属矿及制品、机械设备、机械零件、有色金属合金、电子设备、日用品、汽车零部件、特种设备、新能源原动设备、包装材料及制品、包装专用设备、再生资源;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包装专用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金属制品、新兴能源技术、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的研发。(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2021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原中国铁路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物流板块实施专业化整合,成立了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物流集团2022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总收入19,032,529.56万元、净利润469,516.94万元,2022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为4,750,824.87万元。
3.中国物流集团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中国物流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以21,154.05万元收购中国物流集团持有的供应链集团100%股权。
1.中铁物总供应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链集团成立于2019年8月1日,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集团持股100%。
供应链集团工商核准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无船承运业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运输货物打包服务;航空运输货物打包服务,装卸搬运,国内贸易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报关业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汽车零配件零售,电子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化肥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文具用品零售;停车场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煤炭销售(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集装箱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国际道路货物运输;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的经营活动。)
2.供应链集团财务情况
单位:元
■
供应链集团净利润中没有较大比例的非经常性损益。
3.供应链集团有关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
4.供应链集团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5.供应链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资产审计和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聘请的审计机构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为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1)评估结果
根据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中铁物总供应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卓信大华评报字〔2023〕第2120号),鉴于资产基础法能够更加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股权价值,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的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截至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供应链集团账面净资产21,138.76万元,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的价值为21,154.05万元,增值额15.29万元,增值率0.07%。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表
单位:万元
■
7.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定价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以评估值为定价依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双方同意,以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基数,计算确认转让标的的交易价格为21,154.05万元。
2.本协议在下列程序及审批成就后生效:
(1)双方盖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2)双方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权决策机构的批准;
(3)中国物流集团完成评估备案程序。
本协议项下的股权交割日为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完毕之日。股权交割日后,公司按照法律和目标公司章程的规定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3.供应链集团截至评估基准日的累积未分配利润(如有),由公司按照受让供应链集团的持股比例享有。
双方同意,对于在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至交割日(含当日)期间,转让标的所对应的任何损益均由中国物流集团享有或承担。
4.双方约定在股权交割完成后1个月内,公司以现金方式,向中国物流集团支付全部转让价款。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为收购供应链集团100%股权,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股权收购,是公司落实发展战略,中国物流集团加强内部资源整合,支持所属公司转型发展,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2.本次股权收购,有利于公司快速获取道路运输、大件运输等相关物流业务经营资质,有利于公司依托供应链集团在工程项目物流等业务领域优势,加强业务协同,加快铁路综合物流核心业务板块培育和发展。
3.截至2022年底,供应链集团资产总额24,301.25万元,其中货币资金1856.52万元,其他应收款18911.39万元(主要是在中国物流集团的集中管理款,目前已收回),资产负债率13.01%。本次股权收购,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会计核算方法造成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财务和非财务、长期和短期、一次性和持续性经营等造成重大影响。
4.公司不存在为供应链集团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供应链集团理财,以及其他供应链集团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供应链集团也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1-9月,公司与中国物流集团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77万元。
九、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是中国物流集团成立后推进实施的内部资源整合,有助于公司发挥资源优化配置效应,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未来战略规划。本次交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十、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记录
3.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铁物总供应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4.中铁物总供应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审计报告
5.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中铁物总供应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6.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0927 证券简称:中国铁物 公告编号:2023-临044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中石油中铁油品销售有限公司4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中石油中铁油品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中铁公司”)是公司油料油品业务的重要供应商之一,为进一步理顺业务、股权与管理关系,做优做强油料油品等铁路物资供应链集成服务业务,规范和减少与控股股东中铁物总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物控股”)之间的关联交易,推动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物流集团”)内部优质资源整合,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铁物控股近日签署了《关于中石油中铁油品销售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1.公司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以5,023.7985万元收购铁物控股持有的中石油中铁公司49%的股权。
2.铁物控股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也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中铁物总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5号院2号楼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
法定代表人:李鸿杰
注册资本:60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企业总部管理;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及制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专用设备、器材、铁路机车、车辆及配件、木材、焦碳、炉料(含生铁、铁合金)的销售;铁路再生物资回收和利用;进出口业务;招标代理业务;钢轨、焊接钢轨、道岔、弹条、扣配件、桥梁支座、防水板、铁路线上配件的质量监督检测;信息咨询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物流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铁物控股成立于2010年9月,中国物流集团直接和间接持有该公司100%股份。铁物控股2022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6,379,627万元、净利润340,044万元,2022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1,645,612万元。
3.铁物控股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铁物控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以5,023.7985万元收购铁物控股持有的中石油中铁公司49%股权。
1.中石油中铁油品销售有限公司
2004年12月23日,中国石油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与原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中石油中铁公司,注册资本9,800万元,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23年9月底股权结构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实缴出资4,998万元,持股51%;铁物控股实缴出资4,802万元,持股49%。
中石油中铁公司工商核准经营范围为:销售成品油;销售石油制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中石油中铁公司的其他股东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已同意放弃对转让标的的优先购买权。
3.中石油中铁公司财务情况
单位:元
■
中石油中铁公司净利润中没有较大比例的非经常性损益。
4.中石油中铁公司有关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
5.中石油中铁公司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6.中石油中铁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资产审计和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聘请的审计机构为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为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根据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铁物总控股有限公司拟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持有的中石油中铁油品销售有限公司49%股权涉及的中石油中铁油品销售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资评报字〔2023〕248号),鉴于资产基础法能够更加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股权价值,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的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截至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中石油中铁公司账面净资产6,841.31万元,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的价值为10,252.65万元,增值额3,411.34万元,增值率49.86%。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表
单位:万元
■
8.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定价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以评估值为定价依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双方同意,以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基数,计算确认转让标的的交易价格为5,023.7985万元。
2.本协议在下列程序及审批成就后生效:
(1)双方盖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2)双方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权决策机构的批准;
(3)铁物控股完成评估备案程序;
(4)中石油中铁公司其他股东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放弃对转让标的的优先购买权。
本协议项下的股权交割日为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完毕之日。股权交割日后,公司按照法律和目标公司章程的规定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3.中石油中铁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的累积未分配利润(如有),由公司按照受让中石油中铁公司的持股比例享有。
双方同意,对于在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至交割日(含当日)期间,转让标的所对应的损益,双方同意由铁物控股按转让前持有股权比例享有和承担。
4.双方约定在股权交割完成后1个月内,公司以现金方式,向铁物控股支付全部转让价款。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为收购中石油中铁公司49%股权,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股权收购,是中国物流集团实施内部专业化整合,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重要举措之一,有利于做优做强油料油品等铁路物资供应链集成服务业务。
2.本次股权收购,有利于理顺业务和管理关系,提高公司对铁路油品渠道资源的控制力度,为持续稳定获得上游优势资源提供保障。
3.本次股权收购,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会计核算方法造成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财务和非财务、长期和短期、一次性和持续性经营等造成重大影响。
4.公司不存在为中石油中铁公司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中石油中铁公司理财,以及其他中石油中铁公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中石油中铁公司也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1-9月,公司与铁物控股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5336.69万元。
九、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是中国物流集团成立后推进实施的内部资源整合,有助于公司发挥资源优化配置效应,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未来战略规划。本次交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十、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记录
3.中铁物总控股有限公司与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石油中铁油品销售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4.中石油中铁油品销售有限公司2022年审计报告
5.中铁物总控股有限公司拟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持有的中石油中铁油品销售有限公司49%股权涉及的中石油中铁油品销售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6.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0927 证券简称:中国铁物 公告编号:2023-临045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所属中铁物晟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下属公司股权无偿划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权无偿划转事项概述
为优化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组织结构,减少法人层级,提高管理效率,促进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全资子公司中铁物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物晟”)持有的11家子公司的股权无偿划转给公司,由公司直接持有上述11家子公司股权。
1.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所属中铁物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属公司股权无偿划转的议案》。
2.本次股权无偿划转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事宜,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化,不会对公司权益产生影响。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权无偿划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股权无偿划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划出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铁物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魏珩
3.注册资金:30亿元人民币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MA01D9PQ5N
6.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华远街11号楼2层201、202、203、205室
7.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电子产品、通讯设备、汽车、汽车配件、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纸制品、玻璃制品、化工产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化学危险品)、陶瓷制品、针纺织品、日用品;零售机械设备;货运代理;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经济贸易咨询;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中铁物晟100%股权。
9.财务情况:中铁物晟2022年末经审计母公司总资产为114.01亿元,净资产为45.47亿元;2022年度母公司无营业收入,实现净利润6.23亿元。
三、划入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赵晓宏
3.注册资金:605,035.3641万元人民币
4.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000103071899G
6.注册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与南开三马路交口融汇广场2-1-4101
7.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水路普通货物运输;铁路运输基础设备制造;检验检测服务;铁路机车车辆制造;铁路机车车辆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无船承运业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铁路运输基础设备销售;高铁设备、配件制造;高铁设备、配件销售;铁路专用测量或检验仪器制造;铁路专用测量或检验仪器销售;轨道交通工程机械及部件销售;特种设备销售;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铁路机车车辆配件销售;铁路机车车辆销售;招投标代理服务;木材加工;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水泥制品销售;砼结构构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汽车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再生资源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矿石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报关业务;报检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1.21%股权,通过中铁物总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36.60%股权,合计持股37.81%,国务院国资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9.财务情况:2022年末公司经审计总资产为276.54亿元,净资产为94.62亿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44.85亿元,净利润7.55亿元。
四、划转标的基本情况
中铁物晟持有的11家被无偿划转股权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以及2022年经审计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中海油中铁油品销售有限公司、中石化中铁油品销售有限公司其他股东已放弃优先购买权。
五、无偿划转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划转标的
划转标的为中铁物晟所持有的11家子公司的股权,中铁物晟在股权无偿划转基准日所持有的11家被划转子公司股权比例如下:
1.中国铁路物资成都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2.中国铁路物资武汉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3.中铁物轨道科技服务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4.中国铁路物资华东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5.中国铁路物资工业(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6.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7.中国铁路物资西安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8.中海油中铁油品销售有限公司50%的股权;
9.中石化中铁油品销售有限公司50%的股权;
10.中铁油料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11.中铁物总铁路装备物资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二)股权无偿划转
1.以2022年12月31日为股权无偿划转基准日,中铁物晟将持有的11户被划转子公司股权无偿划给公司。
2.本次划转为无偿划转,无需支付转让对价。
3.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由公司持有11户被划转公司的股权,中铁物晟不再持有上述11户被划转公司的股权,被划转公司仍维持其原有的法人资格不变,并合法存续。
4.自划转日之后,被划转公司的损益及所有者权益变动由公司享有。
5.被划转公司持有的各项资产、负债仍由被划转公司继续享有和承担,其产生的各种权利、义务仍由被划转公司继续享有和履行。
6.因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划转事宜而产生的各项税费,由划转双方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承担。
(三)职工安置
本次划转不涉及职工安置分流问题。被划转公司原有职工劳动关系保持不变。
(四)被划转公司的债权、债务
1.本次划转完成后,被划转公司在划转日之前的债权、债务仍然由被划转公司享有或承担。
2.关于划转标的所涉债权,中铁物晟应向债务人发出债权转移至公司的通知;关于划转标的所涉债务,中铁物晟应取得相关债权人同意债务转移至公司的书面同意。
(五)无偿划转的交割安排
1.自无偿划转协议生效之日起,公司和中铁物晟均同意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各项审批或备案、产权变更及工商登记、债权人通知等手续,需要对方协助的,一方应主动配合另一方办理相关手续。
2.划转基准日至交割日之间的期间为“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划出方应切实履行被划转公司的股东职责,并应遵守划出方在本协议中作出的陈述、保证和承诺,不损害被划转公司的利益。
3.划转标的自本次无偿划转基准日至交割日之间的损益及净资产的变动由公司享有和承担。
六、本次股权划转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无偿划转有利于优化公司组织结构,减少法人层级,提高管理效率,促进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本次股权划转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股权无偿划转,不涉及现金支付,不涉及公司合并报表变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0927 证券简称:中国铁物 公告编号:2023-临046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所属中铁物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减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中铁物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物晟”)为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鉴于中铁物晟已将其下属11家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给公司后,导致中铁物晟实收资本减少,公司董事会决定减少中铁物晟注册资本人民币25亿元,减资完成后,中铁物晟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0亿元减少至人民币5亿元,本次减资不会导致中铁物晟的股权结构发生变化,公司仍持有中铁物晟100%股权。
2023年10月3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所属中铁物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减资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减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中铁物晟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铁物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魏珩
3.注册资金:30亿元人民币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MA01D9PQ5N
6.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华远街11号楼2层201、202、203、205室
7.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电子产品、通讯设备、汽车、汽车配件、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纸制品、玻璃制品、化工产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化学危险品)、陶瓷制品、针纺织品、日用品;零售机械设备;货运代理;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经济贸易咨询;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
8.减资前后的股权结构:中铁物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减资不会导致中铁物晟的股权结构发生变化,公司仍持有中铁物晟100%股权。
9.财务情况:中铁物晟2022年末经审计母公司总资产为114.01亿元,负债总额68.54亿元,所有者权益45.47亿元;2022年度母公司未发生营业收入,累计实现营业利润6.23亿元。
三、本次减资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资是基于公司整体的发展规划,以及实际经营管理需要而做出的,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管理效率,从而不断提升发展质量和经济效益。
本次减资事宜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况。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办理此次减资的相关工作。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0927 证券简称:中国铁物 公告编号:2023-临047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筹划本公司股权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物流集团”)的通知,中国物流集团拟将其全资子公司中铁物总控股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36.60%的股权,无偿划转至中国物流集团。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中国物流集团将合计持有公司37.81%的股份,为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上述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尚未完成全部相关法定程序。公司将密切关注事项的进展,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0927 证券简称:中国铁物 公告编号:2023-临042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0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会董事8人,实际参会董事8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晓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关于修订《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关于修订《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细则》。
(四)关于修订《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五)关于修订《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述议案(二)(三)(四)(五),为公司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结合国务院国资委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最新要求,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四项制度进行了修订。
(六)关于选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董事会选举赵晓宏董事长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七)关于收购中铁物总供应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1票,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获得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
为积极推进公司“十四五”战略落地,发挥公司生于铁路、长于铁路的独特优势,快速构建综合物流服务新发展格局,推动公司向供应链集成服务和综合物流服务方向转型发展,做优铁路综合物流业务,同时,规范和减少与实际控制人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物流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推动内部资源整合,公司与中国物流集团签署了《关于中铁物总供应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双方同意以评估值作为本次股权转让的作价依据,公司以21,154.05万元收购中国物流集团持有的中铁物总供应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中铁物总供应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临043)。
(八)关于收购中石油中铁油品销售有限公司4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1票,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袁宏词董事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已获得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
为进一步理顺股权关系与管理关系,做优做强油料油品等铁路物资供应链集成服务业务,规范和减少与控股股东中铁物总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物控股”)之间的关联交易,推动内部优质资源整合,公司与铁物控股签署了《关于中石油中铁油品销售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双方同意以评估值作为本次股权转让的作价依据,公司以5,023.7985万元收购铁物控股所持有的中石油中铁油品销售有限公司49%股权,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中石油中铁油品销售有限公司4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临044)。
许良军董事对上述议案七、议案八投弃权票,建议公司加强上述两个项目的投后管理,加强与公司主营业务的协同和赋能,为公司发展创造价值。
(九)关于公司所属中铁物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属公司股权无偿划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为优化公司组织结构,减少法人层级,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中铁物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物晟科技”)持有的11家子公司的股权无偿划转给公司。
本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所属中铁物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属公司股权无偿划转的公告》(2023-临045)。
(十)关于公司所属中铁物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减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鉴于公司将全资子公司中铁物晟科技持有的11家子公司的股权无偿划转给公司,公司决定减少中铁物晟科技注册资本25亿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所属中铁物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减资的公告》(2023-临046)。
(十一)关于审议《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为规范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工作,推动提升审计质量,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
本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
(十二)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十三)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2022年度业绩考核结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1票,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十四)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2022年度薪酬分配方案和分配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1票,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许良军董事对上述议案十三、议案十四投弃权票,建议公司进一步加强市场化薪酬考核和激励机制的顶层设计,助力公司战略转型落地和快速发展。
此外,公司董事会还听取了经营管理层《关于动态监测职工工资有关指标执行情况的汇报》。
特此公告。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0927 证券简称:中国铁物 公告编号:2023-定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