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公司“上年同期”及“上年度末”调整后数据,为按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进行追溯调整的未审数。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主要经营数据
3.1报告期主要经营情况
截止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累计发电量为90.6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28%,累计上网电量为87.1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62%,其中市场化交易电量为48.30亿千瓦时,较去年同期减少1.6%。
截至2023年第三季度末,公司运营装机容量为527.47万千瓦。累计装机容量为541.526万千瓦,权益装机容量为522.096万千瓦。
3.2报告期内电量及电价情况
■
注:2023年1-9月澳洲白石公司销售于澳洲相关减排机制登记的碳减排证367,767个,平均销售价格含税0.2691元/千瓦时。
3.3电力市场化交易情况
■
3.4装机容量情况分析
■
3.5发电效率情况分析
■
四、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刘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彩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祎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刘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彩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刘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彩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祎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1016 证券简称:节能风电 公告编号:2023-080
转债代码:113051 转债简称:节能转债
债券代码:137801 债券简称:GC风电01
债券代码:115102 债券简称:GC风电K1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1月1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A座12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15日
至2023年1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刊登于2023年8月30日公司指定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议案2、3,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刊登于2023年10月31日公司指定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议案4,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刊登于2023年10月31日公司指定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11月14日(9:00-11:30,13:30-16:00)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11层1115房间证券法律(合规)部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登记的:须提供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登记的:须提供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
(1)个人股东本人登记的:须出具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登记的:须出具股东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3、股东(或代理人)可以亲自到公司证券事务部登记或用信函(以收信邮戳为准)、传真方式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上述登记所需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律(合规)部(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A座11层1115房间)
联系方式:010-83052221
传 真:010-83052204
邮 编:100082
2、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1016 证券简称:节能风电 公告编号:2023-079
转债代码:113051 转债简称:节能转债
债券代码:137801 债券简称:GC风电01
债券代码:115102 债券简称:GC风电K1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暨提名监事
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监事会主席沈坚先生的辞职报告。沈坚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向公司监事会申请辞去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沈坚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监事会对沈坚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党红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党红岗先生的简历附后)。本议案中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选举,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附件: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候选人简历
党红岗,男,1972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7年4月至1998年4月,任中建审计事务所审计员;1998年5月至1999年5月,任北京中燕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1999年6月至2004年6月,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2004年7月至2009年3月,任中国新时代控股(集团)公司审计主管;2009年4月至2012年12月,历任新时代民爆(辽宁)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董事、副总经理;2013年1月至2016年6月,历任保利民爆济南科技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董事、代总经理;2016年7月至2016年12月,贵州盘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盘江民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2017年1月至2017年2月,任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级公司财务总监;2017年3月至2018年4月,任中国健康养老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2018年4月至2019年9月,中节能建设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19年9月至2020年1月,中国启源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20年2月至2020年8月,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20年8月至2021年5月,任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高级专家一级;2021年5月至2022年8月,任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资金管理中心)副主任;2022年8月至今,任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副主任。
证券代码:601016 证券简称:节能风电 公告编号:2023-078
转债代码:113051 转债简称:节能转债
债券代码:137801 债券简称:GC风电01
债券代码:115102 债券简称:GC风电K1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三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三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报告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本议案中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同意提名党红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1016 证券简称:节能风电 公告编号:2023-077
转债代码:113051 转债简称:节能转债
债券代码:137801 债券简称:GC风电01
债券代码:115102 债券简称:GC风电K1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中节能(张掖)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掖风电”)
●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为张掖风电提供担保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1,407.024万元,本担保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事项介绍
经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本次担保是为全资子公司张掖风电作为项目建设主体投资建设风电项目而提供的项目建设贷款担保,及在项目建成后以该项目的电费收费权、资产为项目贷款提供担保。
具体情况如下:
■
投资建设平山湖项目的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
(二)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中节能甘州平山湖百万千瓦风电基地10万千瓦风电6#项目的议案》,其中涉及到公司为项目贷款主体提供担保以及在项目建成后,以该项目的电费收费权、资产为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中节能(张掖)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张掖风电是该项目的投资主体,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23年3月30日,注册地址为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平山湖蒙古族乡紫泥泉村中节能张掖风电场,法定代表人牛小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气设备修理;发电技术服务;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销售;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电工器材销售;电池销售;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轴承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9月30日,张掖风电资产总额为3,244.83万元,负债总额为2,244.83万元,营业收入为0.00万元,利润总额为0.00万元,净利润为0.0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由于公司尚未与金融机构商谈贷款事项,因此上述担保的方式、类型、期限、金额及办理业务的金融机构名称等尚未确定。公司董事会确保未来所签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以公司提交审议本次担保事项的股东大会的决议内容为准。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情况如下表:
■
备注1:白石风电场所有权有限公司的澳大利亚白石风电项目由公司担保贷款余额12,000万澳元,采用2023年10月30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澳大利亚元对人民币汇率中间价4.5804,担保贷款余额折合人民币54,964.8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表:
■
备注2:白石风电少数股东的母公司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白石公司贷款按照持股比例提供担保,白石公司相应提供反担保。担保余额4,860万澳元,采用2023年4月27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澳大利亚元对人民币汇率中间价4.5731,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22,225.27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的担保余额为96,186.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80%。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1016 证券简称:节能风电 公告编号:2023-076
转债代码:113051 转债简称:节能转债
债券代码:137801 债券简称:GC风电01
债券代码:115102 债券简称:GC风电K1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1)投资建设中节能甘州平山湖百万千瓦风电基地10万千瓦风电6#项目;(2)投资设立中节能(威县)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投资金额:(1)中节能甘州平山湖百万千瓦风电基地10万千瓦风电6#项目核准总投资为64,258.78万元;(2)中节能(威县)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投资金额为1,000万元
● 特别风险提示:(1)公司为中节能甘州平山湖百万千瓦风电基地10万千瓦风电6#项目的实施主体提供担保及在上述项目建成后,以该项目的电费收费权、资产为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投资设立中节能(威县)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尚需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局)注册批准,新公司的业务开展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中节能甘州平山湖百万千瓦风电基地10万千瓦风电6#项目的议案》(以下简称“平山湖项目”)、《关于投资设立中节能(威县)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议案》(以下简称“威县风电”),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上披露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其中涉及公司为平山湖项目的建设主体中节能(张掖)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掖风电”)提供项目建设贷款担保及在平山湖项目建成后,以其电费收费权、资产为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对上述项目的投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中节能甘州平山湖百万千瓦风电基地10万千瓦风电6#项目
1、项目总投资
平山湖项目核准总投资为64,258.78万元。
2、投资主体介绍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由全资子公司中节能(张掖)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掖风电”)作为平山湖项目的建设主体开展相关工作。
张掖风电是该项目的投资主体,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23年3月30日,注册地址为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平山湖蒙古族乡紫泥泉村中节能张掖风电场,法定代表人牛小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气设备修理;发电技术服务;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销售;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电工器材销售;电池销售;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轴承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项目基本情况
平山湖项目位于甘肃张掖市甘州区平山湖地区,风机机位海拔高程为1760m~1860m,场址南距张掖市约60km,可研测算场区120m轮毂高度处代表年平均风速为5.97m/s。
平山湖项目总装机100MW,可研设计安装20台单机容量50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新建场内35kV集电线路、110kV升压站、综合楼、110kV送出线路、与其它企业共建330kV汇集站、按照15%、4小时配置储能设备。(本项目最终建设内容以初设设计为准)。
(2)项目手续完成情况
截至目前,平山湖项目已取得项目核准文件、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水保、林草、用地、环评批复。安评、地灾等审批和备案手续已完成。后续将逐步开展项目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土地证办理工作。
(3)投资估算
平山湖项目核准总投资为64,258.78万元。
(4)经济分析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测算,平山湖项目资本金内部收益率约为9.91%。财务评价结果显示平山湖项目具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具有可行性。
(5)资金筹集方案
平山湖项目核准总投资64,258.78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由公司自筹,资本金总额约占项目核准总投资的20%,其余资金拟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解决。
4、该项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平山湖项目资本金由公司自筹,其余资金将以公司或张掖风电为贷款主体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贷款总额不高于核准总投资的80%。若以张掖风电为贷款主体,公司将为张掖风电提供相应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平山湖项目核准总投资的80%。项目建成以后,以该项目的电费收费权、资产为项目贷款提供担保。
(2)平山湖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扩大公司在甘肃省张掖区域的市场占有率。
5、风险分析
(1)公司为平山湖项目的实施主体提供担保的事项,以及在项目建成后以该项目的电费收费权、资产为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平山湖项目在工程建设、上网电量等方面存在一定的不稳定性,将会给项目实施带来一定风险,但总体风险可控。
(二)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中节能(威县)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拟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节能(威县)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市场监管局核准为准)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
法定代表人:孙正科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施工、运营维护(以当地市场监管局注册登记为准)
2、设立公司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威县风电是按照当地政府的要求,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负责威县地区风电的开发、核准及后续相关工作。投资设立威县风电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风险分析
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尚需当地市场监管局注册批准,新公司的业务开展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1016 证券简称:节能风电 公告编号:2023-075
转债代码:113051 转债简称:节能转债
债券代码:137801 债券简称:GC风电01
债券代码:115102 债券简称:GC风电K1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暨提名董事
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王利娟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利娟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该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利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王利娟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王利娟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莫夏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莫夏泉先生的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莫夏泉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发现莫夏泉先生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莫夏泉先生的专业经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公司董事职务的履职要求,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
“1、我们认真审阅了董事候选人莫夏泉先生的个人简历和相关资料,未发现莫夏泉先生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2、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莫夏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上述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附件
莫夏泉先生简历
莫夏泉,男,1981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8年6月至2010年4月,任中国环境保护公司业务经理;2010年5月至2012年4月,任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法律风控部业务经理;2012年4月至2016年9月,任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法律风控部法律二处副处长;2016年9月至2017年3月,任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法律风控部法律合规处处长;2017年4月至2018年11月,任重庆中节能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法律事务部主任;2018年11月至2021年5月,任中节能(天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2021年5月至今,任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风控部副主任。
证券代码:601016 证券简称:节能风电 公告编号:2023-074
转债代码:113051 转债简称:节能转债
债券代码:137801 债券简称:GC风电01
债券代码:115102 债券简称:GC风电K1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九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九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提名莫夏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公司关于董事辞职暨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
三、通过了《关于设立风电研究院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中节能甘州平山湖百万千瓦风电基地10万千瓦风电6#项目的议案》。本议案中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同意投资建设中节能甘州平山湖百万千瓦风电基地10万千瓦风电6#项目(以下简称“平山湖项目”),项目核准总投资为64,258.78万元。
(二)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节能(张掖)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掖风电”)作为平山湖项目的建设主体开展相关工作,并在张掖风电原有注册资本金的基础上,随着平山湖项目建设进度的用款需求对张掖风电逐步增加资本金,增资总额不低于核准总投资的20%。
(三)同意以公司或张掖风电为贷款主体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贷款总额不高于核准总投资的80%,用于平山湖项目的建设。
(四)如果以张掖风电为贷款主体,同意公司为其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平山湖项目核准总投资的80%。同意在该项目建成以后,以该项目的电费收费权、资产为项目贷款提供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负责平山湖项目的实施及办理项目贷款、收费权质押及担保手续等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
五、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中节能(威县)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中节能(威县)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当地市场监管局核准为准),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1,000万元。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中节能(威县)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设立事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
六、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星期三)下午14:00,在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A座12层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11月9日(星期四)。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80)。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1016 证券简称:节能风电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