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结构变化:
1、报告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较年初下降39.73%,主要是报告期用于现金管理所购买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余额减少所致。
2、报告期末,应收票据较年初下降82.45%,应收款项融资较年初下降78.94%,主要是报告期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3、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长63.39%,主要是报告期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加所致。
4、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下降86.25%,主要是报告期待抵扣进项税额减少所致。
5、报告期末,投资性房地产较年初增长78.87%,主要是报告期内因孙公司众立置业持有的部分商铺出租,该部分资产增加了投资性房地产期末余额所致。
6、报告期末,在建工程较年初增长45.58%,主要是随着报告期内公司“年产3万吨新型聚烯烃热收薄膜生产线”超募资金项目持续推进,相关投入增加所致。
7、报告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较年初下降33.89%,主要是报告期相关资产项目金额减少所致。
8、报告期末,应付票据较年初下降100%,主要是报告期未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所致。
9、报告期末,合同负债较年初下降40.21%,其他流动负债较年初下降55.91%,主要是报告期收到的预收款项减少所致。
10、报告期末,短期借款较年初减少12,893.88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年初增加10,201.41万元,长期借款较年初减少910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内控股子公司的债务结构调整所致。
11、报告期末,其他综合收益余额较年初增长90.23%,主要是报告期境外子公司美国众成外币汇率波动影响(财务报表折算差额)所致。
(二)损益结构变化:
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下降10.16%,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下降34.86%,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因外围环境不利影响导致内外贸需求疲软及市场竞争加剧导致收入下滑;报告期内收入、主营毛利率等主要指标较去年同期均有所下降,导致净利润同步下降。
2、报告期内,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下降54.05%,主要是报告期内存款利息收入增加且贷款利息减少以及汇率波动产生的汇兑收益共同所致。
3、报告期内,其他收益较去年同期下降45.49%,主要是报告期内所收到的相关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4、报告期内,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下降94.12%,主要是报告期内理财收益减少以及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损失增加所致。
5、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增长332.2%(两期均为负数),主要是报告期内控股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增加。
6、报告期内,资产处置收益去年同期增长4,961.19%(两期均为负数),主要是报告期内资产处置损失增加所致(去年同期数据较小造成变动幅度较大)。
(三)现金流量结构变化: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下降27.61%,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的销货款及税费返还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长52.58%(两期均为负数),主要是报告期内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下降2,095.02%(两期均为负数),主要是由于去年同期公司控股子公司众立合成材料少数股东根据审议程序,与公司一起对众立合成材料同比增资,导致本报告期内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大幅减少及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减少所致(去年同期数据较小造成变动幅度较大)。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易先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忠保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忠保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易先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忠保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忠保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23-048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在公司泰山路厂区办公大楼六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共5名,董事杭阿根先生、董事孙兢先生、独立董事孙玲玲女士、独立董事徐伟箭先生、独立董事黄生权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易先云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综合评估,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就《关于拟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分别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相关公告文件。
《关于拟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3年11月17日下午14:30在公司泰山路厂区办公大楼六楼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将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上述第2项议案共计一项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23-050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2022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7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83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63人。2022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84,514.9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35,088.5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2,011.50万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15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14,809.90万元。
公司属于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行业,中兴华所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3,602.43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中兴华所31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2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少球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1995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质,2014 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相关工作,近三年服务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浙江众成(002522)、南风股份(300004)。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静超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1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质,2022 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相关技术咨询业务,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并购重组审计、IPO 审计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近三年服务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浙江众成(002522)。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田书伟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5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质,2020 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及相关专业技术咨询业务,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并购重组审计、IPO 审计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浙江众成(002522)、南风股份(300004)。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拟收费 12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10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 万元)。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计算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兴华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请中兴华所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及公允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服务需求,我们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及公允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服务需求,公司拟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经审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相关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23-051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拟于2023年11月17日14:30在公司泰山路厂区办公大楼六楼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临时股东大会,是2023年年内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11月17日14:30在公司泰山路厂区办公大楼六楼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7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交易日2023年11月17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11月10日。
7、出席对象:
(1)于2023年11月1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上述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善县惠民街道泰山路1号,公司办公大楼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及有关议案内容的公告已刊登在2023年10月31日的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注1、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没有需要累积投票表决的议案;没有需要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的事项;没有需要逐项表决的提案。
注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上述第1项共计1项议案为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11月13日9:00一11:00、13:30一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嘉善县惠民街道泰山路1号,公司办公大楼四楼证券部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人股东应持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及信函应在2023年11月13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办公室。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3-84187845 传 真:0573-84187829
公司地址:浙江省嘉善县惠民街道泰山路1号,公司办公大楼四楼证券部办公室
邮 编:314100
联系人:许丽秀、楚军韬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授权委托书及回执后附。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22;投票简称:“众成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本次股东大会不设总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四、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说明: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姓名及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23-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