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公司于2023年执行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公司对于2023年以前因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按照上述规定进行了追溯调整。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尤明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璐璐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炜炜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尤明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璐璐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炜炜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尤明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璐璐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炜炜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
公司于2023年执行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公司对于2023年以前因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按照上述规定进行了追溯调整。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3-067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以非现场形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尤明杨先生(代为履行公司董事长职责)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全体董事同意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绩效考核的议案
董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审核,并确认高级管理人员已完成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同意本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出具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尤明杨先生、范晓波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关于审议尤明杨先生、范晓波先生、宋璐璐女士2023年度经营业绩目标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同意尤明杨先生、范晓波先生、宋璐璐女士2023年度经营业绩目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尤明杨先生、范晓波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3-070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郭飚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郭飚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由于郭飚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郭飚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方能生效,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前,郭飚先生将继续履行公司监事职责。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监事的补选工作。
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郭飚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3-071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天津金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开企管”)与天津津融国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融国信”)、天津津诚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津津诚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津诚二号”)关于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通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一致行动协议》签署情况概述
2021年11月29日,金开企管、津融国信、津诚二号及天津津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鉴于原协议已到期,为维护公司实际控制权的稳定,保持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一致性,金开企管、津融国信、津诚二号于2023年10月30日续签《一致行动协议书》,协议约定三方一致行动关系的有效期自原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2月26日,期满后,三方协商一致可延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开企管持有公司股份189,078,63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9.47%,津融国信持有公司股份54,918,15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75%,津诚二号持有公司股份66,702,18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34%,金开企管、津融国信、津诚二号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10,698,98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5.56%。
二、《一致行动协议》主要内容
(一)津融国信、津诚二号承诺保证其将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时以金开企管意见为准进行投票表决: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4)审议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审议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
(6)审议公司发行债券方案;
(7)审议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方案;
(8)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方案;
(9)审议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方案;
(10)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需要由股东会/股东大会决定的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
(11)决定停止经营公司现有业务,或对公司业务性质作出重大改变或调整;
(12)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津融国信和津诚二号、金开企管一致行动关系的有效期自原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2月26日,期满后,三方协商一致可延长。
(三)在本协议约定的一致行动关系有效期限内,本协议确定之一致行动关系不得为本协议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或撤销;本协议所述与一致行动关系相关的所有条款均为不可撤销条款。
(四)本协议自各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金开企管,实际控制人仍为天津市国资委。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有利于维护公司实际控制权的稳定,保持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一致性,有利于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的连贯性和稳定性,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或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3-068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并于2023年10月30日以非现场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全体监事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白瓅琨监事长主持,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一)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有关制度规定的要求;
(二)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三)我们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我们保证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公告编号:2023-069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九号一一光伏》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从事光伏电站运营业务,现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并表范围内新能源电站的主要经营数据情况公告如下:
■
注:1、上述部分数据可能存在尾差,系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2、结算电量因涉及会计收入暂估,与实际收入略有差异;
3、部分电站因计量关口调整产生差额电量;
4、因不同地域、不同类型项目公司的生产数据统计时间与电费结算过程中电量结算周期存在差异,导致发电量及上网电量与结算电量之间存在差异。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