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在建工程较期初增加13,323万元,增长106.15%,主要是本期生产线建设投入所致;
(2)无形资产较期初增加54,151万元,增长61.18%,主要是本期子公司购买矿权所致;
(3)长期借款较期初增加109,349万元,增长60.7%,主要是本期经营发展需要增加融资所致;
(4)长期应付款较期初增加17,383万元,增长230.31%,主要是本期子公司购买矿权所致;
(5)专项储备较期初增加3,692万元,增长111.68%,主要是专项储备按相关规定计提增加。
(二)利润表项目
(1)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5,690万元,增长90.47%,主要是子公司研发项目增加;
(2)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356万元,增长34.82%,主要是子公司收到政府补助;
(3)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13万元,增长39.03%,主要是子公司收到分红;
(4)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254万元,下降6299.8%,主要是本期子公司计提坏账准备;
(5)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692万元,增长21047%,主要是本期子公司处置资产收益;
(6)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1,727万元,增长332.34%,主要是经济恢复,民爆产品需求增加,销量增加,项目产值增加。
(三)现金流量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7,507万元,增长56.88%,主要是本期回款增加;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3,446万元,下降155.72%,主要是产业链延伸及生产线建设投入增加;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8,446万元,增长113.46%,主要是本期经营发展需要增加融资。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3年7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2023-29)。
2.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总经理辞职的公告》(2023-30)。
3.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的公告》(2023-31)。
4.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在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子公司保利新联获取矿权并实施广东省韶关市红尾坑矿区矿山一体化项目的公告》(2023-35)。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刘文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士彬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志伟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刘文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士彬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志伟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37 证券简称:保利联合 公告编号:2023-41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公司董监高责任保险的议案》。为优化公司治理,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保障体系,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行权履职,降低公司运营风险,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责险”)。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责险方案
1、投保人: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保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不超过人民币40万元(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根据公司需求进行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主体为被保险人;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的事宜。
二、审议程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本次责任保险的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所有董事、监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此次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保障体系,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行权履职,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发展。本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全体董事、监事均回避表决,我们同意将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保利联合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保利联合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37 证券简称:保利联合 公告编号:2023-37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7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上午9:30时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贵州省贵阳市宝山北路213号久联华厦2楼2号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长刘文生先生因公出差,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经董事推选,由董事童云翔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公告如下:
一、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独立董事意见。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独立董事意见。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注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合理配置长、短期债务,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申请注册不超过1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以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实际批准为准)。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注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
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独立董事意见。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关于购买公司董监高责任保险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董事回避本议案表决,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会议通知另行发出。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37 证券简称:保利联合 公告编号:2023-38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7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下午14: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公告如下:
一、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关于购买公司董监高责任保险的议案》
全体监事回避本议案表决,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37 证券简称:保利联合 公告编号:2023-40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拓宽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注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超短期融资券,现将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注册超短期融资券的方案
1、发行主体: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规模:拟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3、发行期限:拟注册的超短期融资券期限不超过270天;
4、发行日期:在注册额度及有效期内分期发行,具体时间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确定;
5、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情况确定;
6、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
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7、募集资金用途:用于置换到期债券及银行借款。
二、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公司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具体处理与本次注册及后续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上述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上市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分期发行、各期发行金额及期限、发行方式、还本付息方式、承销方式、定价方式、票面利率、募集资金用途、偿债保证措施、担保事项、债务融资工具上市、发行与上市场所、专业机构的选择、回售与赎回方式等;
2.代表公司签署与上述债务融资工具统一注册发行的所有相关协议及其他必要文件等,并按照规定进行披露;
3.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办理其他与上述债务融资工具统一注册发行相关的具体事宜;
4.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审批程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政策文件关于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资格。公司申请注册超短期融资券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理层全权办理本次注册及后续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获准后实施,公司将及时披露本次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的相关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申请注册超短期融资券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助于进一步优化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增强资金管理的灵活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财务成本,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
六、备查文件
1.保利联合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保利联合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37 证券简称:保利联合 公告编号:2023-39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