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曹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清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骏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曹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清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骏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曹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清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骏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968 证券简称:宝钢包装 公告编号:2023-062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钢包装”)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采用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已于2023年10月20日以邮件方式提交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召开及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各位与会董事讨论,审议并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宝钢包装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宝钢包装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在进行中,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本次发行的安排,为使本次发行的相关工作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即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效期限届满之日起再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4年12月28日止。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发行方案的其它内容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在进行中,本次发行相关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本次发行的安排,为使本次发行的相关工作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该授权的有效期,即本次发行相关授权有效期自原授权有效期限届满之日起再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4年12月28日止。除对本次发行相关授权的有效期进行延长外,本次发行授权的其他内容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新宝钢包装重大事项决策权责清单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决策规范水平,提升专业化管理能力,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要求,公司组织机构的职责调整并进一步优化管控架构,更新《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权责清单》。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宝钢包装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择机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968 证券简称:宝钢包装 公告编号:2023-063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采用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已于2023年10月20日通过邮件方式提交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召开及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各位与会监事讨论,审议并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3年三季度报告后,对公司2023年三季度报告发表如下书面确认意见:
1、2023年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3年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未发现参与2023年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2023年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宝钢包装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在进行中,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本次发行的安排,为使本次发行的相关工作顺利推进,公司监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即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效期限届满之日起再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4年12月28日止。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发行方案的其它内容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特此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968 证券简称:宝钢包装 公告编号:2023-064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2年11月8日、2022年12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议案。根据上述会议决议,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及本次发行的相关授权有效期为自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将于2023年12月28日届满。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在进行中,根据公司本次发行的安排,为使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本次发行决议及相关授权的有效期,即本次发行决议及相关授权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限届满之日起再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4年12月28日止。除延长上述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发行方案及授权的其它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决议及相关授权有效期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一)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有利于公司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继续推进,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本次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综合考虑了公司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及推进计划,有利于保障公司本次发行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968 证券简称: 宝钢包装 公告编号:2023-065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等内容。
(二)变更时间
根据上述相关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三)变更内容
《解释第16号》所涉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为“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根据《解释第16号》所涉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新旧准则转换衔接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第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单项交易,企业应当按照《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会计准则解释等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均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968 证券简称:宝钢包装 公告编号:2023-066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包装”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宝钢包装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宝钢包装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刘凤委先生、王文西先生、章苏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曹清先生、刘长威先生、邱成智先生、卢金雄先生、钱卫东先生、陈平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所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均未超过3家,在公司连任时间均未超过6年。其中刘凤委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根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将分别进行,将自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独立意见
1、关于宝钢包装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认真审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资料,候选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所应具备的能力;同意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名刘凤委先生、王文西先生、章苏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宝钢包装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认真审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资料,候选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所应具备的能力;同意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名曹清先生、刘长威先生、邱成智先生、卢金雄先生、钱卫东先生、陈平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宝钢包装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周宝英女士、王菲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将自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其他说明情况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前,仍由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届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忠实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高质量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积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日
简历附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凤委先生,出生于1975年1月,中国国籍,博士,教授级专家。曾任上海美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仁会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刘凤委先生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授。刘凤委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文西先生,出生于1960年12月,中国国籍,硕士学位。曾任华谊集团上海焦化厂副总经理,华谊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王文西先生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华谊集团高级顾问。王文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章苏阳先生,出生于1958年11月,中国国籍,大学本科,中欧工商管理学院EMBA。曾任本公司外部董事、邮电部上海520厂副厂长、上海万鑫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IDG资本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合伙人、上海太平洋技术创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桑迪亚医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章苏阳先生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火山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兼董事长。章苏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曹清先生,出生于1965年8月,中国国籍,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上海宝翼制罐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上海宝钢普莱克斯实用气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宝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上海宝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宝钢金属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曹清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裁。清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长威先生,出生于1965年10月,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高级政工师。曾任宝钢集团团委书记、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能源部党委书记、宝钢集团党委组织部副部长、人力资源部副部长、统战部部长、宝钢集团采购系统党委书记、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系统党委书记、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资材备件采购部党委书记、宝钢集团监察部副部长兼监察一处处长、上海宝钢化工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宝钢发展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等职务。刘长威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党委书记。刘长威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邱成智先生,出生于1957年8月,中国国籍,大学本科。曾任宝钢国贸总公司钢材公司经理,宝钢新加坡贸易公司总经理、党支部书记,宝钢东南亚大区总代表,宝钢新加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等职务。邱成智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邱成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卢金雄先生,出生于1960年1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卢金雄先生曾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技术中心)研究院副院长、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知识资产部(科技发展部)部长、宝钢集团科技发展总监、宝钢金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技术创新高级专员等职务。卢金雄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西藏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卢金雄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钱卫东先生,出生于1966年6月,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曾任宝信软件办公室湛江项目指挥部总指挥兼湛江分公司总经理,宝信软件(专务)副总经理兼工业4.0项目部总经理、湛江项目指挥部总指挥,宝信软件(专务)副总经理兼智能装备事业本部总经理、工业4.0项目部总经理,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专务)副总经理兼智慧制造研究中心总经理。钱卫东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专务)副总经理兼工业互联网研究院院长和大数据中心主任。钱卫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平进先生,出生于1970年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保荐代表人业务资格。于2006年12月加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历任企业发展融资业务线执行总经理,投行委投资项目推荐组行政负责人,青岛金石灏汭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在加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前,陈先生曾在中国科技证券投行部、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战略部工作。陈平进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金石投资副总经理。陈平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三、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周宝英女士,出生于1971年11月,中国国籍,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曾任宝钢集团计财部资产经营管理综合主管,宝钢集团资产经营部综合主管、资产经营主管,宝钢集团资产管理总监,华宝投资产权交易部总经理,宝钢集团产权交易总监。周宝英女士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经营财务部首席会计师。周宝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菲女士,出生于1977年12月,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王女士曾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内控审计室主任、内控审计高级经理,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宝钢国际)审计稽查部部长、营销系统纪委副书记等职务。王菲女士现任本公司监事,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审计处长。王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1968 证券简称:宝钢包装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