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8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10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921                             证券简称:海信家电                        公告编号:2023-07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1: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为本公司H股非登记股东所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持有的股份乃代表多个账户参与者所持有,其中海信(香港)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截至报告期期末合计持有本公司H股股份12445.20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8.97%。

  注2: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通过深股通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的非登记股东所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持有的股份乃代表多个账户参与者所持有。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代慧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玉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佳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代慧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玉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佳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股票代码:000921           股票简称:海信家电        公告编号:2023-074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H股公告-持续关联交易暨订立第二份业务合作协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刊登了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6.1条关于境内外同步披露的要求,特将公告内容披露如下,供参阅。

  特此公告。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海信家電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0921)

  持續關連交易

  暨訂立第二份業務合作協議

  

  ■

  訂立第二份業務合作協議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2023年1月9日之公告,內容有關(其中包括)業務合作協議。於2023年10月30日(交易時段後),本公司與江森日立就額外交易訂立第二份業務合作協議。

  第二份業務合作協議的主要條款

  ■

  額外交易

  本集團已同意於第二份業務合作協議期限內向江森日立集團供應模具。

  定價:

  供應模具的定價由約定方根據公平合理原則及參考向至少三個獨立第三方供應類似交易的市價後經商業磋商釐定。

  過往數字︰

  (i)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及(ii)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9個月,本集團向江森日立集團供應模具的交易總額分別為人民幣0元(不含增值稅及經審核)及人民币0元(不含增值税及未經審核)。

  建議年度上限︰

  自第二份業務合作協議日期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期間,有關本集團向江森日立集 團供應模具的額外交易的年度上限(「年度上限」)為人民幣15,000,000元(不含增值稅)。上述年度上限乃参考以下釐定:本集團於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年度向江森日立集團供應模具的預測水平。

  本公司有關持續關連交易的內部政策:

  為確保關連交易按公平、公正及公開的方式、依照一般商業條款及在不損害本公司及其獨立股東利益的情況下進行,本公司已制定關連交易管理辦法(「關連交易管理辦法」)。

  根據關連交易管理辦法的規則,在進行具體交易前,本公司會與至少三個隨機選擇的獨立第三方進行類似交易的定價或報價比較,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保證該持續關連交易的價格對本集團而言不遜於獨立第三方提供的價格的前提下方可與關連方開展具體交易,以保證持續關連交易價格的公允性和本公司及獨立股東的整體利益。

  根據關連交易管理辦法項下的規定,本集團業務部會在簽訂相關交易訂單或合約前,將擬進行持續關連交易之條款與獨立第三方進行之類似交易之條款或從獨立第三方獲得的報價進行比較(視情況而定)。在簽訂採購或接受勞務類相關交易訂單或合約前,本集團業務部將從公開渠道搜集至少三個獨立第三方類似交易之價格,或邀請至少三個有意向的獨立第三方供應商報價(視情況而定),從而進行比較。倘相關業務範疇的業務部發現擬進行的交易訂單或合約之條款對本集團而言遜於與獨立第三方簽訂的或由獨立第三方提供之條款,業務部須向高級管理層匯報,高級管理層將與關連方就相關交易訂單或合約之條款進行協商。倘在協商後,關連方不能提供對本集團而言不遜於與獨立第三方簽訂的或由其提供之條款,本集團將不會簽訂相關交易訂單或合約。

  本公司財務部及證券部負責從各業務部門收集和匯總持續關連交易的所有資料(包括但不限於持續關連交易監控表、交易發票及合同),並每月編製持續關連交易運行情況的簡報,及時向高級管理層稟報本集團持續關連交易的運作情況。此外,本公司對本集團的持續關連交易的執行情況進行年度審核。

  本公司法律部負責審閱及批准第二份業務合作協議及其項下擬進行的具體合同。

  額外交易的理由及好處

  本集團向江森日立集團供應模具,有助於滿足本集團與江森日立集團的業務合作開展需要。

  董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認為,第二份業務合作協議及額外交易的條款及其有關年度上限為公平合理,並符合本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益。由於概無董事在第二份業務合作協議及交易中擁有重大權益,故概無董事需就批准第二份業務合作協議及額外交易的董事會決議案迴避表決。

  有關本公司及江森日立的資料

  本公司主要從事冰箱、家用空調、中央空調、冷櫃、洗衣機、廚房電器等電器產品以及汽車空調壓縮機及綜合熱管理系統的研發、製造和營銷業務。

  江森日立,一間在英國設立的有限公司,法定地址:9/10 The Briars, Waterberry Drive, Waterlooville, England, PO7 7YH。江森日立是江森自控日立空調有限公司(「JCH」)的控股公司,主要管控江森日立附屬公司的投資。JCH是江森日立和日立環球生活解決方案公司的合資企業,主營空調設備以及相關產品的研發、製造和銷售。美國江森自控有限公司和株式會社日立製作所分別擁有江森日立60%和40%的權益。

  香港上市規則的涵義

  於本公告日期,由於(i)海信日立為本公司的附屬公司;及(ii)江森日立為海信日立兩名主要股東(即江森自控日立空調貿易(香港)有限公司及台灣日立江森自控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根據香港上市規則第14A章,江森日立集團為本公司附屬公司層面的關連人士。因此,根據香港上市規則第14A章,額外交易將構成本公司的持續關連交易。

  董事會已批准第二份業務合作協議及額外交易。董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亦已確認第二份業務合作協議及額外交易之條款按一般商業條款或更佳條款進行,於本集團日常及一般業務過程中屬公平合理並符合本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益。因此,根據香港上市規則第14A.101條,第二份業務合作協議及額外交易須遵守適用於持續關連交易的申報及公告的規定,惟獲豁免遵守通函、獨立財務意見及股東批准的規定。

  承董事會命

  海信家電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代慧忠

  中國廣東省佛山市,2023年10月30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執行董事為代慧忠先生、賈少謙先生、于芝濤先生、胡劍涌先生、夏章抓先生及高玉玲女士;而本公司的獨立非執行董事為鐘耕深先生、張世杰先生及李志剛先生。

  股票代码:000921             股票简称:海信家电          公告编号:2023-072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于2023年10月13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的通知。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2、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

  (三)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本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已于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及批准本公司与Johnson Controls-Hitachi Air Conditioning Holding (UK) Ltd.签订的《业务合作协议》以及在该项协议下拟进行的持续关联交易及有关年度上限(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与本公告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的《H股公告-持续关联交易暨订立第二份业务合作协议》)。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请详见本公司与本公告同日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文件。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