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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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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审计师发表非标意见的事项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李益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宏伟会计机构负责人:何晟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公司负责人:李益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宏伟会计机构负责人:何晟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李益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宏伟会计机构负责人:何晟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

  执行财政部颁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23-048

  债券代码:185817.SH、185969.SH、137626.SH、137812.SH、115012.SH

  债券简称:22粤港K1、22粤港02、22粤港03、22粤港04、23粤港01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控股股东

  签署《综合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与控股股东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相关单位(下称“广州港集团”)重新签订《综合服务协议》,规范两者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

  ●本次签订《综合服务协议》是为规范双方的综合服务之关联交易行为,确保交易价格公正、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符合双方利益。

  ●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董事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规范公司与广州港集团的综合服务类关联交易行为,确保交易价格公正、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符合交易双方利益,2021年4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综合服务协议〉的议案》,双方签订了相关协议,协议期限为2021年至2023年。公司2021年至2023年与控股股东广州港集团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61,408万元,为预算金额78,000万元的78.73%,控制在预算额度内。

  基于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将继续与广州港集团开展相关业务,为规范双方的关联交易行为,公司拟与广州港集团重新签订《综合服务协议》(协议期限2024年至2026年)。

  广州港集团持有公司75.59%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与广州港集团签订《综合服务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额度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号:9144010119065475XA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

  法定代表人:李益波

  注册资本:2,583,982,369.00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水上运输业

  截止2023年6月30日,广州港集团总资产617.58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277.76亿元,2023年1-6月营业总收入为78.41亿元,净利润为7.46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广州港集团向公司提供的服务包括:

  1.1生产服务类:土地、房屋及建筑物、机械设备、办公场所、车辆等资产租赁、保安、体检、劳务服务、港口建设、口岸服务及其他相关或类似服务。

  1.2社会服务类:职工教育培训、职工疗养、交通车服务、会务、商品采购、水电供应、物业服务、印刷、宣传广告及其他相关或类似服务。

  2.公司向广州港集团提供的服务包括:燃材料等物资销售、信息通讯、勘察设计、监理、建筑安装、船舶修理、理货、水电、土地、房屋及建筑物、机械设备、办公场所、车辆等资产租赁等服务。

  (二)定价原则

  为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平性与合理性,综合服务协议项下的各项服务的定价,按本条原则确定:

  1.有政府统一收费标准的,依据该收费标准确定;有政府指导性收费标准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2.无政府定价的,按照当时、当地的市场价格标准确定;

  3.若无政府收费标准,又无适用的市场价格标准,则在提供服务的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的核算基础上由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凡通过招标确定由广州港集团提供服务的项目,通过服务所在地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采用招投标的方式定价。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订约方:公司与广州港集团

  (二)协议签署日期: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署

  (三)协议期限: 2024年至2026年

  (四)主要内容:

  1.广州港集团向公司提供的服务包括:

  1.1生产服务类:土地、房屋及建筑物、机械设备、办公场所、车辆等资产租赁、保安、体检、劳务服务、港口建设、口岸服务及其他相关或类似服务。2024-2026年预计该类关联交易数为10,000万元/年。

  1.2社会服务类:职工教育培训、职工疗养、交通车服务、会务、商品采购、水电供应、物业服务、印刷、宣传广告及其他相关或类似服务。2024-2026年预计该类关联交易数为10,000万元/年。

  2.公司向广州港集团提供的服务包括:燃材料等物资销售、信息通讯、勘察设计、监理、建筑安装、船舶修理、理货、水电、土地、房屋及建筑物、机械设备、办公场所、车辆等资产租赁等服务。2024-2026年预计该类关联交易数为10,000万元/年。

  3.双方同意,就有关部分土地房屋使用权的租赁、商标使用许可等事项,分别另行签订有关协议。

  以上项目合计计划额度为人民币30,000万元/年。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综合服务协议》是为规范双方的综合服务之关联交易行为,确保交易价格公正、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符合双方利益。公司与广州港集团签订综合服务协议,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并获得优质、便利的服务,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10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事项。因本次交易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益波、黄波、苏兴旺、宋小明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此次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予以事前认可,同意将本次交易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与控股股东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港集团”)存在关联业务往来。为规范两者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确保交易价格公正、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双方利益,公司与广州港集团续签《综合服务协议》,协议期限为2024-2026年,额度为3亿元/年。该行为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为正常经营所需,其定价公允、合理,且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均已按规定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七、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公司不存在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八、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23-046

  债券代码:185817.SH、185969.SH、137626.SH、137812.SH、115012.SH

  债券简称:22粤港K1、22粤港02、22粤港03、22粤港04、23粤港01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19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送交公司全体监事。

  (三)会议时间:2023年10月30日10:00

  会议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港口中心2706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4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4名。

  (五)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温东伟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并投票表决,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三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续签〈综合服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确保交易价格公正、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双方利益,同意公司与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续签《综合服务协议》,协议期限为2024-2026年,额度为3亿元/年。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23-045

  债券代码:185817.SH、185969.SH、137626.SH、137812.SH、115012.SH

  债券简称:22粤港K1、22粤港02、22粤港03、22粤港04、23粤港01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19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送交公司全体董事。

  (三)会议时间:2023年10月30日09:00

  会议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港口中心2706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表决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

  (五)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黄波先生主持,其中董事长李益波先生、独立董事吉争雄先生、肖胜方先生、朱桂龙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续签〈综合服务协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续签《综合服务协议》,协议期限为2024-2026年,额度为3亿元/年。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前审议了议案相关资料,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长李益波、副董事长黄波、董事苏兴旺、宋小明为该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具有有效表决权的票数为4票。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综合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23-049

  债券代码:185817.SH、185969.SH、137626.SH、137812.SH、115012.SH

  债券简称:22粤港K1、22粤港02、22粤港03、22粤港04、23粤港01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3日(星期一) 下午 14:00-15: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11月06日(星期一) 至11月10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gzgdb@gzport.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10月31日发布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11月13日 下午 14:00-15:00举行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3日 下午 14:00-15: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总经理:陈宏伟先生

  独立董事:朱桂龙先生

  董事会秘书:梁敬先生

  财务总监:何晟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11月13日 下午 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11月06日(星期一) 至11月10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gzgdb@gzport.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锁颍馨

  电话:020-83052510

  邮箱:gzgdb@gzport.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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