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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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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23-07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单位:元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的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君莲C1地块(保障房)项目部分尾款4.91亿元,以及公司建筑施工业务实现的现金流量净额平稳增长。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正常推进。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含)的特定投资者发行数量不超过330,750,000股(含本数)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2,422.30万元(含本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郑宏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全跃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俊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郑宏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全跃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俊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郑宏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全跃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俊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23-076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建筑业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

  第7号一上市公司从事土木工程建筑业务》等相关规定,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3年第三季度建筑业经营情况简报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2023年建筑业累计承接工程34.7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5%。

  由于上述相关数据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因此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投资者参阅。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23-077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9日以传真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书面通知,于2023年10月29日下午在上海宏润大厦17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郑宏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该报告具体内容披露在2023年10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拟定《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该制度具体内容披露在2023年10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赞成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该制度具体内容披露在2023年10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赞成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4、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全面修订。

  4.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4.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4.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4.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修订后的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披露在2023年10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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