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注:1 因本年度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按每10股转增4股,追溯计算去年第三季度当期每股收益应为0.4元/股,去年第三季度累计每股收益应为1.08元/股。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为个税手续费返还。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3年3月27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2023年4月11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公司按问询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逐项落实并提交对问询函的回复并对申请文件进行了相应补充和修订。
2023年6月28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将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2023年8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于2022年10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10月26日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666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600.5万股、预留65.5万股。
2022年11月,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以2022年11月2日为首次授予日,向143名激励对象授予600.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0.59元/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2年12月2日。
2023年7月4日,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以公司总股本228,151,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2023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董事会根据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和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首次授予部分的已授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和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以2023年9月15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48名激励对象授予91.7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7.21元/股。
2023年10月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回购注销3名因主动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8.41万股。2023年10月1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3年10月1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完成的公告》,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后,公司新增股份91.7万股,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3年10月19日。
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除3名激励对象主动离职外,本次符合可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40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22.29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2.5670%。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并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胡先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丽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丽萍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胡先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丽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丽萍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86 证券简称:宇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3-116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3日以微信的方式送达,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以传真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讨论并表决,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除3名激励对象主动离职外,本次符合可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40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22.29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2.5670%。根据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将按照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相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关联董事胡先君、湛明回避表决。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2、《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已完成,以2023年9月15日为授予日,向48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17,000股,授予价格为7.21元/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3年10月19日。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319,411,960元增至320,328,960元,公司的总股本由319,411,960股增至320,328,960股。鉴于前述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的变更情况,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需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
本议案属于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董事会将授权相关人员及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3、《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86 证券简称:宇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3-117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聂栋良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谭良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及表决,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除3名激励对象主动离职外,符合可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40人,这140名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等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其在对应的限售期内的公司业绩及个人绩效等考核结果均满足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22.29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2.5670%。根据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我们同意公司按照《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2、《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86 证券简称:宇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3-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