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2 证券简称:洪汇新材 公告编号:2023-051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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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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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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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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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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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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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实际控制人股份变化情况
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于2023年5月12日实施完毕,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数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本次转增股本后,公司控股股东项洪伟先生所持有的股份由75,184,325股增加至96,277,123股,项洪伟先生质押的股份数量也被动增加。
(二)控股股东股权转让事宜
2023年8月23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项洪伟先生与施宁娣女士签署了《股份转让意向书》,项洪伟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公司29.99%的股份(对应的股票数量为54,672,366股)协议转让给施宁娣女士及其实际控制的主体。如本次股份转让得以最终实施完毕,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施宁娣女士。本次签署的意向书仅为双方初步意向性约定,并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规定,双方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后,再行协商签署正式的股份转让协议。
本次股份转让意向的各项工作,目前双方仍在推进中,尚未签署正式的股份转让协议,尚具有不确定性。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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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陈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岳希朱 会计机构负责人:岳希朱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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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陈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岳希朱 会计机构负责人:岳希朱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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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02 证券简称:洪汇新材 公告编号:2023-052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专利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汇新材”、“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1项发明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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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专利的取得是公司坚持持续创新的成果,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发挥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促进技术创新,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有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802 证券简称:洪汇新材 公告编号:2023-050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并于10月27日在公司综合楼305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项梁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51)详见同日《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对现有组织架构及部门职能进行优化调整,以提高公司运营质量和效率。同意公司组织架构进行如下调整:取消原生产部和水性产品事业部,调整为氯醋生产部和水性生产部,其他部门不变;授权总经理具体实施上述调整事项等相关事宜。调整后的组织架构图见附件。
特此公告。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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