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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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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根据财政部于 2022年 11月 30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其中第一项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 2023年 1月 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其余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王钲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菊婵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王钲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菊婵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调整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等相关规定,2023 年起,本公司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1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的审议。

  一、向有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根据经营需要,结合财务状况,公司拟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敞口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票据、低风险产品等产品额度),期限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该综合授信额度采取信用方式,不需提供担保。

  公司拟向兴业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敞口最高限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票据、低风险产品等产品额度),期限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该综合授信额度采取信用方式,不需提供担保。

  公司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产品池银行承兑汇票特别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0万元,具体业务模式以本公司与华夏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实际融资金额应在上述各项授信额度内,具体融资金额、期限和业务品种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二、向有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目的和影响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及市场行情变化,结合财务状况,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周转需要,公司拟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敞口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向兴业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敞口最高限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人民币10,000万元的产品池银行承兑汇票特别授信额度。公司取得以上银行的授信额度有利于促进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和新业务的快速布局,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具有积极的作用。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够有效防范风险。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取得一定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周转需要。同意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敞口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向兴业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敞口最高限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人民币10,000万元的产品池银行承兑汇票特别授信额度,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四、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2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

  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顺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灏国际”)申请,公司拟为顺灏国际向兴业银行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金额(敞口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担保有效期1年,主要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国际信用证等。具体以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准(担保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顺灏国际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上海顺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7日

  3、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绥德路889弄5号一层195室

  4、法定代表人:倪立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家具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信设备销售(除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玩具销售;服装辅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与关联关系:顺灏国际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8、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9、顺灏国际没有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为顺灏国际向兴业银行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金额(敞口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担保有效期为1年,主要用于顺灏国际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国际信用证等。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具体以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准(担保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四、董事会意见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符合公司全资子公司顺灏国际的日常生产经营需求,该公司经营状况正常、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其决策、管理和财务收支等人员均由公司委派,风险可控,故同意公司为顺灏国际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金额实施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17,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9.11%。截止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6,270.78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3.3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债务或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

  六、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3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钲霖召集并主持,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刊登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30)。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的经营需要,结合财务状况,同意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敞口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向兴业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敞口最高限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人民币10,000万元的产品池银行承兑汇票特别授信额度。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顺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灏国际”)申请,同意公司为顺灏国际向兴业银行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金额(敞口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担保有效期1年,主要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国际信用证等。具体以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准(担保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4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寅珏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通过了:

  一、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客观、公允、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刊登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30)。

  二、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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