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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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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46                证券简称:北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8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31,990 万元,增幅为67.39%,其主要原因是:专用品货款占用;

  2、应收款项融资较年初减少2,215 万元,减幅为36.57%,其主要原因是:持有的应收票据减少;

  3、预付款项较年初增加2,290 万元,增幅为64.1%,其主要原因是:预付的材料款;

  4、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加1,902 万元,增幅为70.17%,其主要原因是:保证金、专项应收款增加;

  5、其他流动负债较年初减少8,112万元,减幅为40.94%,其主要原因是:未终止确认的承兑汇票减少;

  6、研发费用同比减少2,949万元,减幅为32.39%,其主要原因是:上年某专项科研项目费用发生较大,本年暂无同类项目;

  7、其他收益同比减少592万元,减幅为39.61%,其主要原因是:政府补助同比减少;

  8、投资收益同比减少338万元,减幅为39.14%,其主要原因是:闲置募集资金总额减少,因此理财收益同比减少;

  9、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增加1,036万元,增幅为298.63%,其主要原因是:按应收账款账龄计提的坏账准备同比增加;

  10、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减少316万元,减幅为272.9%,其主要原因是:合同资产减值损失减少;

  11、利润总额同比减少7,793万元,减幅为87.95%,其主要原因是:受专项订货需求减少的影响,防化部分产品毛利同比减少;

  1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8,047万元,减幅为151.17%,其主要原因是:闲置募集资金总额减少,因此用于理财的投资减少。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2023 年 1 月 8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矫劲松先生、董事、党委书记、副总经理杜兰平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矫劲松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杜兰平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党委书记、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2、2023 年 3 月 9 日,公司副总经理曾卫钢配偶通过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北化股份)800 股。

  3、2023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停西安硝化棉生产线的议案》,同意关停西安硝化棉生产线。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尉伟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商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杜永强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尉伟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商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杜永强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46                   证券简称:北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7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新华防化装备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防化装备研究院”、乙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与山西新华防护器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华防护”、甲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防化装备研究院和新华防护签订了“房屋使用权租赁合同”和“综合服务协议”。

  按照双方约定,协议于2023年10月26日到期,甲方和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将继续保持合作关系。双方根据实际情况,需重新签订“房屋使用权租赁合同”和“综合服务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此次关联交易涉及金额合计613万元/年(不含增值税),不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其中:综合服务费用298万元/年(不含增值税),房屋使用权租赁费用315万元/年(不含增值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但不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房屋租赁期限为20年,公司将每三年重新履行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审议程序,对租赁价格进行重新约定。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公司董事蒲加顺是中国北方化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化研究院集团”)董事长、赵斌是北化研究院集团总会计师,公司董事朱立勋是北化研究院集团副总经理、西安惠安董事长,公司董事刘天新是北化研究院集团副总经理、泸州北方董事长,公司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党委书记尉伟华,董事王林狮、职工董事王乃华因其受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管理,可能会影响其独立判断,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关联关系,因此上述关联董事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由非关联方董事表决通过。本议案经4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此项关联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关联方基本信息

  ■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此次关联交易涉及金额合计613万元/年(不含增值税),其中:综合服务费用298万元/年(不含增值税),房屋使用权租赁费用315万元/年(不含增值税)。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租赁房屋价格参照市场租赁行情,乙方向甲方每年支付租金315万元(不含增值税)。综合服务费用参照社会相同业务或公司现行费用进行确定,年服务费合计费用298万元(不含增值税)。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房屋使用权租赁合同》

  1、协议双方

  防化装备研究院与新华防护署了该协议;

  甲方:新华防护

  乙方:防化装备研究院

  2、交易内容

  甲方依据本合同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太原市,租赁房屋面积为10659.41平方米。

  3、定价原则

  参照市场租赁行情,乙方向甲方每年支付租金315万元(不含增值税)。

  4、协议约定的有效期限

  房屋使用权租赁期限为20年(租赁起算时间按《房屋使用权租赁合同》(2020年)约定执行)。本合同自2023年10月27日起生效,至2026年10月26日止,有效期3年。

  5、协议生效: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经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综合服务协议》

  1、协议双方

  防化装备研究院与新华防护署了该协议;

  甲方:新华防护

  乙方:防化装备研究院

  2、交易内容

  甲方向乙方提供如下范围的综合服务:部分区域内场所和道路的使用,租用办公楼周边及科研生产区域内主干道路的环境卫生清理,租用办公楼周边及科研生产区域草坪修剪、花卉及景观树木修剪及路篱维护等,东、南门停车场的管理,租用办公楼及科研大楼的室内保洁。

  3、定价原则

  根据双方协商,服务费用参照社会相同业务或公司现行费用进行确定,年服务费合计费用298万元(不含增值税)。

  4、协议约定的有效期限

  自2023年10月27日起生效,至2026年10月26日止,有效期为3年。

  5、协议生效:本协议由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经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新华防护与防化装备研究院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利用,有助于节约成本和提高工作效率。

  新华防护与防化装备研究院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能调整各方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经济关系,规范相关行为,使各方的经济往来遵循协议的约定,并体现市场化原则,以充分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上述协议中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止2023年9月,2023年公司与新华防护累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408.75万元。

  八、独立董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是防化装备研究院与关联方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所列事项为防化装备研究院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其交易行为有利于防化装备研究院正常经营,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协议的签订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是防化装备研究院与关联方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所列事项为防化装备研究院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其交易行为有利于防化装备研究院正常经营,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协议的签订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表决的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

  (三)关联交易协议。

  特此公告。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46                   证券简称:北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6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3年10月22日前以邮件、传真、专人送达方式送至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11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11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没有董事对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登载于2023年10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会议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投资预算中期调整的议案》。

  2023年,公司投资预算项目80项,年度预算投资额14831万元。公司为保障2023年度重点专项项目的高效推进,保障安全环保管理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的有效提升,保障生产经营能力的持续提升,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以“战略引领、实事求是、统筹结合”的原则,根据公司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规划调整,结合投资预算执行实际情况,对2023年投资预算进行适当调整, 调整后公司 2023年预算投资项目88项,调增8项,调整后年度预算投资额10583.5万元,调减4247.5万元。

  (三)会议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关联董事蒲加顺、赵斌、朱立勋、刘天新、王林狮、尉伟华、王乃华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登载于2023年10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相关意见登载于2023年10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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