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水发燃气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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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公司部分LNG贸易收入由总额法变更为净额法所致(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编号2023-064号公告)。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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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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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朱先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闫凤蕾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树旺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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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朱先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闫凤蕾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树旺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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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朱先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闫凤蕾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树旺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水发燃气 公告编号:2023-063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及监事会延期换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及监事会将于2023年10月28日任期届满。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工作尚未完成,为保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将延期进行,同时,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相应顺延。
在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义务和职责。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公司将尽快完成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水发燃气 公告编号:2023-064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涉及 2020 年度、 2021 年度、2022年度以及2023年半年度的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科目金额,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及母公司财务报表中的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总资产及净资产等产生影响。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水发燃气”)于 2023 年 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前期相关会计差错进行更正,涉及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以及2023年半年度合并财务报表。
一、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公司对全资公司大连水发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水发”)LNG贸易业务进行自查,为更加谨慎地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更加客观、准确地披露会计信息及经营发展情况,故公司对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半年度部分贸易类性质销售的会计处理进行差错更正,由总额法改成净额法。
公司对2020年度发生的贸易类业务调减营业收入111,627,517.22元,调减营业成本111,627,517.22元,调减营业毛利0元;对2021年度发生的贸易类业务调减营业收入210,562,602.30元,调减营业成本210,562,602.30元,调减营业毛利0元;对2022年度发生的贸易类业务调减营业收入443,942,736.08元,调减营业成本443,942,736.08元,调减营业毛利0元;对2023年半年度发生的贸易类业务调减营业收入76,809,853.76元,调减营业成本76,809,853.76元,调减营业毛利 0元。
二、本次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公司对上述事项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追溯调整了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以及2023年半年度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一)上述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影响如下:
1.对202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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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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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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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2023年半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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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正事项对比较期间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公司对上述前期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不涉及母公司,对母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上述举措意在更加客观、准确地的反映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确保上市公司健康经营,同时也确保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受损害。2019年公司控制权转让以来,在控股股东、地方政府和各级监管机构的指导和帮助下,公司制定十四五战略发展规划,不断完善治理结构,夯实主业,使公司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目前及后续日常生产经营等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公司当期或后期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三)更正事项对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影响
2018年公司控制权转让时,原控股股东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及原实际控制人谢冰与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9.99%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书》(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后在该《框架协议》基础上陆续签署四份补充协议,约定了公司2019年至2021年相关业绩,并做出补偿承诺事项(详细情况请见公司2023-059号公告)。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仅涉及水发燃气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调整,对水发燃气2020年度和2021年度的净利润无影响,亦不影响应收账款周转率、应收账款回款率、应收账款回收率和坏账率指标的考核结果,不需要进行额外的差额补偿。故不会对水发燃气上述年度内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产生影响。
三、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专项意见
公司目前尚未取得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更正事项出具的专项鉴证报告,根据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公司将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更正后的财务报表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更正事项出具的专项鉴证报告的披露。
四、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19号 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 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公允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公司关于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四、其他说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2020年、2021年、2022年以及2023年半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的其他内容不变。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公司修订了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所涉及的相关内容,并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
公司将认真吸取经验教训,加强内部治理的规范性,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因本次更正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致以诚挚的歉意。
特此公告。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