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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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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87                                                 证券简称:ST海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王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彬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斌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彬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斌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彬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ST海越         公告编号:临2023-066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及整改情况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越能源”或“公司”)针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公司供应商转移资金的情形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积极开展自查工作。结合最新自查情况,发现2021年度、2022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通过供应商转移资金至关联方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资金占用款项已收回。

  一、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2023年7月22日,公司披露《海越能源关于回复上交所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1),就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进行了说明。根据最新自查情况,现就公司存在通过供应商转移资金至关联方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补充说明如下:

  (一)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2021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金额2.25亿元,偿还累计发生金额1.51亿元,期末占用资金余额0.74亿元,截至2022年5月底,2021年度资金占用款项已收回。

  供应商转移情况说明如下:

  1、神银(上海)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021年10月,公司向神银(上海)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银供应链”)分别支付6,847.60万元、3,000.00万元货款。并通过供应商最终流向控股股东铜川汇能鑫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能鑫”)及关联方用于其前期的借款归还。2021年12月,神银供应链向汇驰石油交付对应价值的煤炭完成资金占用回填。2022年3月,公司收回神银供应链对应价值的煤炭完成资金占用回填。

  2、中林赫泽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5月,公司向中林赫泽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林赫泽”)支付8,239.90万元货款,并通过供应商最终流向控股股东汇能鑫及关联方用于其前期的借款归还。2021年12月,公司收回中林赫泽款项8,239.90万元。

  3、远宏(天津)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2021年7月,公司向远宏(天津)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宏物流”)支付3,351.31万元货款,并通过供应商最终流向控股股东汇能鑫及关联方用于其前期的借款归还。2022年5月,公司收到对应价值的煤炭完成资金占用的回填。

  4、舟山启芮能源有限公司

  2021年9月,公司向舟山启芮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芮能源”)支付1,100.00万元货款,并通过供应商最终流向控股股东汇能鑫及关联方用于其前期的借款归还。2022年5月,公司收到对应价值的煤炭完成资金占用的回填。

  (二)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2022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金额6.88亿元,偿还累计发生金额3.33亿元,期末占用资金余额3.55亿元,截至公司2022年年报披露日,资金占用款项已收回。

  供应商转移情况说明如下:

  1、南通喆兴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022年1月,公司向南通喆兴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喆兴”)支付8,062.00万元货款,并通过供应商最终流向控股股东汇能鑫及关联方用于其前期的借款归还。2023年4月13日至2023年4月23日,公司收回南通喆兴退货款8,062.00万元。

  2、南通长烨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公司向南通长烨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长烨”)支付8,586.00万元货款,并通过供应商最终流向控股股东汇能鑫及关联方用于其前期的借款归还。2023年4月23日至2023年4月24日,公司收回南通长烨退货款8,586.00万元。

  3、上海茸凯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1月公司向上海茸凯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茸凯”)支付18,895.00万元货款,并通过供应商最终流向控股股东汇能鑫及关联方用于其前期的借款归还。2023年4月24日,公司收回上海茸凯退货款18,895.00万元。

  4、上海昶珩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022年1月,公司向上海昶珩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昶珩”)支付8,585.00万元货款,并通过供应商最终流向控股股东汇能鑫及关联方用于其前期的借款归还。2022年12月,公司收回上海昶珩款项8,585.00万元。

  5、天津聚百川化工有限公司

  2022年1月,公司向天津聚百川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百川”)支付10,027.00万元货款,并通过供应商最终流向控股股东汇能鑫及关联方用于其前期的借款归还。2022年5月,公司收回聚百川款项10,027.00万元。

  6、恒百锐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公司向恒百锐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百锐”)支付10,545.00万元货款。并通过供应商最终流向控股股东汇能鑫及关联方用于其前期的借款归还。2022年10月,公司收回恒百锐款项10,545.00万元。

  7、神银(上海)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5月,公司向神银(上海)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银供应链”)分别支付3,100.00万元、1,000.00万元货款。并通过供应商最终流向控股股东汇能鑫及关联方用于其前期的借款归还。2022年11月,神银供应链交付对应价值的煤炭,完成资金占用回填。

  如上,2021年度、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通过供应商转移资金至关联方并形成资金占用的情形,详见下列表格。

  ■

  二、公司整改措施

  就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公司已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1)公司高度重视内部控制报告反映出的问题,从全面加强内部控制出发,以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组织开展了公司内部自查整改,并将进一步加强对关联方交易、资金支付、应收款项、资产安全等方面的管理。

  (2)加强管理制度建设与执行,强化内部审计工作,加强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规则的培训和学习。

  (3)为防止资金占用情况的发生,公司将加强内审部门的独立性,将密切关注和跟踪公司大额资金往来的情况,对相关业务部门大额资金使用进行动态跟踪,对疑似关联方资金往来事项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督促公司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网站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ST海越         公告编号:临2023-067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越能源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将导致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变动如下:

  2021年年度:调减合并营业收入148,075,149.56元、营业成本147,888,747.79元、财务费用186,401.77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35,838,006.00元、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35,627,374.00元;调增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35,838,006.00元、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35,627,374.00元;

  2021年前三季度:调减合并营业收入38,766,816.81元、营业成本38,671,238.94元、财务费用95,577.88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51,694,590.00元、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51,561,589.00元;调增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51,694,590.00元、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51,561,589.00元;

  2022年年度:调减合并营业收入4,644,400.00元、财务费用4,644,400.00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91,227,075.00元、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85,978,903.00元;调增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91,227,075.00元、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85,978,903.00元;

  2022年前三季度:调减合并营业收入4,580,200.00元、财务费用4,580,200.00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05,444,142.00元、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00,268,516.00元;调增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05,444,142.00元、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00,268,516.00元;

  2022年半年度:调减合并营业收入4,580,200.00元、财务费用4,580,200.00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05,444,142.00元、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00,268,516.00元;调增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05,444,142.00元、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00,268,516.00元;

  (本次更正事项对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无影响。涉及调整主要影响合并利润表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财务费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对合并利润表净利润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无影响,涉及调整的科目更正金额不具有重大性。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差错更正概述

  前期,公司针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公司供应商转移资金的情形积极开展自查工作。结合最新自查情况,2021年度、2022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通过供应商转移资金至关联方,并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对比收入准则和相关监管指引,结合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对公司涉及资金占用的相关贸易业务进行深入分析判断,同时为更加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涉及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相关数据进行更正。本次更正事项对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无影响。涉及调整主要影响合并利润表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财务费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对合并利润表净利润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无影响,涉及调整的科目更正金额不具有重大性。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会计差错更正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影响进行了追溯重述,更正事项涉及金额主要影响合并利润表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财务费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对合并报表的影响如下:

  (一)对公司2021年1-12月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影响

  ■

  (二)对公司2021年1-9月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影响

  ■

  (三)对公司2022年1-12月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影响

  ■

  (四)对公司2022年1-9月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影响

  ■

  (五)对公司2022年1-6月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影响

  ■

  三、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等的结论性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及监管指导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二)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会计差错出具了《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2022年度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3)1700050】,认为公司的专项说明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编制,未发现后附的专项说明中所述的2021-2022年度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重大的不合理之处。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和对相关期间会计报表的调整,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及监管指导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事项。

  五、其他情况说明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和附注》。因本次更正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致以诚挚的歉意。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ST海越        公告编号:临2023-068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前期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全体董事参加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报告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67)。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ST海越        公告编号:临2023-069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前期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公司全体监事参加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作出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地反映本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截至本审核意见出具之日,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及监管指导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ST海越        公告编号:临2023-070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5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4条规定,公司将每月披露一次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提示相关风险。

  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报告期内存在通过供应商转移资金至关联方的情形,虽期后已收回款项,但表明公司报告期内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由于存在上述重大缺陷及其对实现控制目标的影响,海越能源于2022年12月31日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5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的《海越能源关于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0)。

  为确保公司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和控制,密切关注和跟踪公司大额资金往来的情况,对大额资金使用进行动态跟踪,对疑似关联方资金往来事项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本月,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已按要求正常出具半年度大额资金专项报告。后续公司将持续完善内控制度的执行和审计监督机制,加强对重点风险领域的内控检查,切实保证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不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其他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每月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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