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李克恕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有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苟佛红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李克恕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有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苟佛红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李克恕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有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苟佛红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公告编号:2023-057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3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本次预计2023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属正常的经营行为,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定价原则,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18,000万元,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详见公司2023年4月26日及2023年5月23日披露的《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新增额度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由年初预计的18,000.00万元变更为 21,590.00万元,新增日常关联交易3,590.00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1.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21号;注册资本:6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懿笃;公司主营业务: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经济信息咨询。特种药材种植、加工及销售、农作物种植、农副产品、酒类、乳制品、水泥、硫化物的制造及销售。该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2,367,436.74万元,净资产 861,777.85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04,006.21万元,净利润9,126.21万元。
2.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城关镇三角城村三角城社398号;注册资本:23,238.10万元;法定代表人:姚革显;公司主营业务:乳制品、乳酸饮料、冷饮生产、加工、销售;奶牛养殖;生物技术的研究与开发;饲料收购;自动售货机的销售、租赁、安装、维护、运营管理、售后服务及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服务。该公司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受同一公司控制。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268,951.49万元,净资产136,009.10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4,987.70万元,净利润6,094.87万元。
3.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号园区;注册资本:32,112万元;法定代表人:杜广真;公司主营业务:莫高系列葡萄酒类生产、批发(含电子商务、互联网平台销售);葡萄原料、脱毒苗木、种条的繁育、销售;化学药品、原料药及制剂、中药制剂(仅限分支机构生产经营);啤酒原料、花卉林木、农作物种子、饲草的种植、加工,中草药种植;畜牧养殖及畜产品加工,农业科技开发、咨询服务、培训;农副产品(含粮食购销)及加工机械的批发零售;自有房屋场地租赁、物业管理;停车场经营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及禁止的除外),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对口贸易、转口贸易。该公司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受同一公司控制。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109,275.53万元,净资产 92,108.44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831.50万元,净利润-13,008.87万元。
(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不会对公司形成损失。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
本公司同关联方之间代购代销及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费用原则由双方定价,对于某些无法按照“成本加费用”的原则确定价格的特殊服务,由双方协商定价。
1.土地使用权租赁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
2.加工承揽服务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
3.综合服务价格由双方参照市场及物价部门指定价格协商定价。对于关联方向本公司提供的生产、生活服务,本公司在完成后按要求支付相关费用;对于本公司向关联方提供的生产、生活服务,其中水电费收取以当地供电局、自来水公司确定的收费时间为准,其余在按协议规定的时间内收取。
4.代购、代销劳务所收取的手续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每年都会发生一定金额的经营性交易,该交易属于正常经济往来。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关联交易所占采购和销售金额较小,对生产经营未构成不利影响,且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未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公告编号:2023-053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0月2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21号公司14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克恕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韩海芳女士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更换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增选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兰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裴延君 陈富云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2.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编号:2023-058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甘肃亚盛薯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亚盛薯业)、甘肃亚盛绿鑫啤酒原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亚盛绿鑫)、甘肃亚盛田园牧歌草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亚盛田园牧歌)、甘肃兴农辣椒产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农辣椒)、甘肃亚盛农业综合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盛农服)。
●本次担保金额: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亚盛薯业提供担保1,000万元、为亚盛绿鑫提供担保5,000万元、为亚盛田园牧歌提供担保11,750万元、为兴农辣椒提供担保7,000万元、为亚盛农服提供担保1,4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累计余额:截至2023年10月27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74,380万元,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本次担保概述
(一)担保额度审批情况
1.为亚盛薯业、亚盛绿鑫、兴农辣椒、亚盛农服担保额度审批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和2023年9月12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最高额贷款担保的议案》,同意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为全资子公司的贷款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5,000万元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及2023年9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最高额贷款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2.为亚盛田园牧歌担保额度审批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同意自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为全资子公司亚盛田园牧歌的贷款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二)担保业务进展情况
近期,公司全资子公司亚盛薯业向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安路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元,期限一年;
公司全资子公司亚盛绿鑫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3,000万元,期限一年;向交通银行酒泉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2,000万元,期限一年;
公司全资子公司亚盛田园牧歌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永昌县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10,000万元,期限三年;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分两次申请银行承兑汇票共计2,500万元,期限6个月。
公司全资子公司兴农辣椒向交通银行酒泉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4,000万元,期限一年;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3,000万元,期限一年。
公司全资子公司亚盛农服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申请银行承兑汇票2,000万元,期限6个月。
上述贷款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分别与上述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
本次担保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会议审议。
二、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亚盛薯业提供的担保
1.债权人: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安路支行
2.债务人:甘肃亚盛薯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保证人: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被担保的债权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审计费、查询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其它因被担保债务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7.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三年,自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
8.反担保情况:无
(二)公司为亚盛绿鑫提供的担保
1.债权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行
(1)债务人:甘肃亚盛绿鑫啤酒原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保证人: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被担保的债权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主债权,还及于由主债权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主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6)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7)反担保情况:无
2.债权人为交通银行酒泉分行
(1)债务人:甘肃亚盛绿鑫啤酒原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保证人: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被担保的债权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6)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7)反担保情况:无
(三)公司为亚盛田园牧歌提供的担保
1.债权人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永昌县支行
(1)债务人:甘肃亚盛田园牧歌草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保证人: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被担保的债权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因主合同解除借款人应当返还的款项、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公证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过户费、律师费、鉴定费、保管费、公告费、通知费、催告费、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等)及所有其他费用。
(6)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7)反担保情况:无
2.债权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
(1)债务人:甘肃亚盛田园牧歌草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保证人: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被担保的债权金额:人民币1,750万元
(4)保证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款项和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等,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6)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反担保情况:无
(四)公司为兴农辣椒提供的担保
1.债权人为交通银行酒泉分行
(1)债务人:甘肃兴农辣椒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2)保证人: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被担保的债权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保证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6)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反担保情况:无
2.债权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
(1)债务人:甘肃兴农辣椒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2)保证人: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被担保的债权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款项和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等,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6)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7)反担保情况:无
(五)公司为亚盛农服提供的担保
1.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
2.债务人:甘肃亚盛农业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3.保证人: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被担保的债权金额:人民币1,400万元
5.保证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款项和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等,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7.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8.反担保情况:无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甘肃亚盛薯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谦,经营范围:农业新技术研发、推广;马铃薯、菊芋、蔬菜、水果种植(不含种子种苗);化肥、地膜、农用机械及配件、农具、初级农产品、植物淀粉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后资产总额为40,699.08万元,负债总额为37,482.96万元,所有者权益为3,216.1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2.10%。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8,758.91万元,净利润-1,435.82万元。
2.甘肃亚盛绿鑫啤酒原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曹勇,经营范围为啤酒花及啤酒大麦种植、收购、加工、销售;啤酒花颗粒及浸膏加工、销售;纸箱生产、销售;高科技农业新技术、农业新产品开发、加工;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后该公司总资产为45,223.21万元,总负债为28,722.87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6,500.3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3.51%。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906.17元,净利润1,008.76万元。
3.甘肃亚盛田园牧歌草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占鼎,经营范围:各类牧草产品(包括草粉、草块、草颗粒)的种植、加工、销售;紫花苜蓿种植、加工、销售;饲料销售;农副产品(不含粮食批发)种植、销售;农机作业。
截止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后该公司资产总额100,766.61万元,负债总额59,503.98万元,净资产41,262.6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9.05%;2022年度营业收入47,701.49万元,净利润3,834.32万元。
4.甘肃兴农辣椒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柯荫,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销售;农作物种子经营;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生产;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食品添加剂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初级农产品收购;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后资产总额为25,493.93万元,负债总额为12,397.56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3,096.3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8.63%;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522.01万元,净利润28.40万元。
5.甘肃亚盛农业综合服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新军,经营范围: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和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除外);文化办公用品、日用百货、针纺织品、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纸制品、床上用品、服装鞋帽、照明电器、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体育用品、生鲜果蔬、农产品、副产品、种子、饲料、农用机械、农具、农用地膜、化肥、有机肥的批发零售;农业信息咨询、农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瓜果蔬菜、农作物、花卉苗木的种植、收购及销售;家禽养殖及销售;农机服务;园林绿化、园林技术服务;草坪、盆景的培育及销售;农药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后资产总额为40,871.99万元,负债总额为35,820.97万元,所有者权益为5,051.0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7.64%。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4,129.02万元,净利润17.69万元。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开展的担保行为,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目的是满足子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74,380万元,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24%。公司无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公告编号:2023-054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在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21号公司14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克恕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已按规定提交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参加董事9人。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会议以3票同意、6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李克恕先生、马建林先生、李有宝先生、牛彬彬先生、姜有军先生、连鹏先生等6人已回避表决,3名非关联董事均同意该项议案。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关于预计2023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部分董事变更,根据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选举姜有军先生、连鹏先生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公告编号:2023-055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在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21号公司14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按规定提交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鸿先生主持,以现场方式进行。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无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前及审议过程中,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发生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中的交易事项,关联交易定价体现了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市场原则,不存在任何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