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398 证券简称:工商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行法定代表人陈四清、主管财会工作负责人及财会机构负责人廖林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本季度报告所载财务数据及指标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除特别说明外,为本行及本行所属子公司合并数据,以人民币列示。)
单位:除特别注明外,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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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自2023年1月1日起,本行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一一保险合同》。根据准则要求,本集团追溯调整了比较期相关数据及指标。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黄金租借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的核算要求,本集团自2023年起将同业黄金租借业务进行列报调整,并相应调整比较期相关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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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因正常经营产生的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损益,和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未作为非经常性损益披露。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以上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变动幅度未超过30%。
(四)按中国会计准则与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差异说明
本集团按中国会计准则和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中,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报告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并无差异。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普通股股东总数为668,420户,无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其中H股股东108,684户,A股股东559,736户。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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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数据来源于本行2023年9月30日的股东名册。
(2)本行无有限售条件股份。
(3)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是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除此之外,本行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有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4)除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情况未知外,本行前10名股东未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
(5)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期末持股数量是该公司以代理人身份,代表截至2023年9月30日,在该公司开户登记的所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持有的H股股份合计数,期末持股数量中包含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本行的H股。
(6)根据《关于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的通知》(财资〔2019〕49号),2019年12月,财政部一次性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国有资本划转账户A股12,331,645,186股。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49号)有关规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对本次划转股份,自股份划转到账之日起,履行3年以上的禁售期义务。报告期末,根据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向本行提供的资料,其还持有本行H股6,961,712,180股,A股和H股共计 19,293,357,366 股,占本行全部普通股股份比重的5.41%。
(7)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期末持股数量是该公司以名义持有人身份,代表截至2023年9月30日,该公司受香港及海外投资者指定并代表其持有的A股股份合计数(沪股通股票)。
(8)“中国工商银行-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是经中国证监会2004年11月22日证监基金字[2004]196号文批准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由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中国工商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
控股股东增持本行股份实施情况
根据本行于2023年10月11日发布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本行股份的公告》,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10月1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行A股27,611,989股,约占本行总股本的0.01%。
(二)优先股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境外优先股股东(或代持人)数量为1户,境内优先股“工行优1”股东数量为27户,境内优先股“工行优2”股东数量为36户。
前10名境外优先股股东(或代持人)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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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数据来源于2023年9月30日的在册境外优先股股东情况。
(2)上述境外优先股的发行采用非公开方式,优先股股东名册中所列为获配售人代持人的信息。
(3)本行未知上述优先股股东与前10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4)“持股比例”指优先股股东持有境外优先股的股份数量占境外优先股的股份总数的比例。
“工行优1”前10名境内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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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数据来源于本行2023年9月30日的“工行优1”境内优先股股东名册。
(2)中国烟草总公司山东省公司和中国烟草总公司黑龙江省公司是中国烟草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关联关系。除此之外,本行未知上述优先股股东之间、上述优先股股东与前10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3)“持股比例”指优先股股东持有“工行优1”的股份数量占“工行优1”的股份总数(即4.5亿股)的比例。
“工行优2”前10名境内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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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数据来源于本行2023年9月30日的“工行优2”境内优先股股东名册。
(2)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山东省公司和中国烟草总公司黑龙江省公司是中国烟草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关联关系,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具有关联关系。除此之外,本行未知上述优先股股东之间、上述优先股股东与前10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3)“持股比例”指优先股股东持有“工行优2”的股份数量占“工行优2”的股份总数(即7.0亿股)的比例。
三、其他提醒事项
(一)季度经营简要分析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的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净利润2,699.29亿元,同比增长0.81%。年化平均总资产回报率0.86%,年化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56%,分别下降0.10和0.76个百分点。
营业收入6,512.68亿元,同比下降3.55%。利息净收入5,015.26亿元,下降4.72%。年化净利息收益率1.67%。非利息收入1,497.42亿元,增长0.59%,其中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992.31亿元,下降6.07%。业务及管理费1,564.43亿元,增长1.72%。成本收入比24.02%。计提各类资产减值损失1,478.15亿元,下降12.86%,其中,贷款减值损失1,331.44亿元,增长2.04%。
报告期末,总资产444,828.2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8,726.77亿元,增长12.30%。客户贷款及垫款总额(不含应计利息)257,822.54亿元,增加25,718.78亿元,增长11.08%,其中,境内分行人民币贷款增加25,464.78亿元,增长11.85%。从结构上看,公司类贷款159,865.48亿元,个人贷款86,223.98亿元,票据贴现11,733.08亿元。投资115,181.72亿元,增加9,844.70亿元,增长9.35%。
总负债408,069.4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7,122.18亿元,增长13.06%。客户存款339,808.26亿元,增加41,103.35亿元,增长13.76%。从结构上看,定期存款194,645.78亿元,活期存款137,920.33亿元,其他存款2,178.59亿元,应计利息5,063.56亿元。
股东权益合计36,758.7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604.59亿元,增长4.56%。
按照贷款质量五级分类,不良贷款余额3,499.9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88.25亿元,不良贷款率1.36%,下降0.02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216.22%,上升6.75个百分点。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3.39%,一级资本充足率14.83%,资本充足率18.79%,均满足监管要求。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
合格二级资本工具发行进展情况
本行于2023年8月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一期规模为550亿元人民币的二级资本债券。募集资金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部门的批准,全部用于补充本行二级资本。
(三)本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经2023年6月29日举行的2022年度股东年会批准,本行已向截至2023年7月14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派发了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现金股息,每10股派发股息人民币3.035元(含税),共计分派股息约人民币1,081.69亿元。
本行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工行优2”和境外美元优先股股息分配的实施事宜,并于2023年9月25日派发“工行优2”股息,票面股息率4.2%(含税为4.2%,境内优先股股东所获得股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境内优先股股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承担),派息总额为人民币29.40亿元;于2023年9月25日派发境外美元优先股股息,股息率3.58%(不含税为3.58%,即为境外美元优先股股东实际取得的股息率),派发美元优先股股息约1.153亿美元,其中支付给优先股股东约1.038亿美元,代扣代缴所得税约0.115亿美元。
本行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工行优1”股息分配的实施事宜,拟于2023年11月23日派发“工行优1”股息,票面股息率4.58%(含税为4.58%,境内优先股股东所获得股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境内优先股股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承担),派息总额为人民币20.61亿元。
(四)主要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20年起先后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一一保险合同》以及相应的应用指南。按照财政部的实施要求,本集团已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了上述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上述准则实施对本集团的影响请参见本行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及本行网站发布的公告。
四、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季度财务报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
(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
2023年9月30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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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
2023年9月30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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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主管财会工作负责人、财会机构负责人:廖林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
(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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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续)
(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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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续)
(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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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主管财会工作负责人、财会机构负责人:廖林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
(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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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续)
(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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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续)
(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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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续)
(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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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主管财会工作负责人、财会机构负责人:廖林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资产负债表
(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
2023年9月30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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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
2023年9月30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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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主管财会工作负责人、财会机构负责人:廖林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利润表
(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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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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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现金流量表
(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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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现金流量表(续)
(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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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现金流量表(续)
(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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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现金流量表(续)
(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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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主管财会工作负责人、财会机构负责人:廖林
五、发布季度报告
本报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行网站(www.icbc-ltd.com)。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季度报告同时刊载于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行网站(www.icbc-ltd.com)。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附录 资本充足率、杠杆率及流动性覆盖率情况
(一)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算的资本充足率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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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根据《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要求披露的杠杆率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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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根据《商业银行流动性覆盖率信息披露办法》要求披露的流动性覆盖率定量信息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证券代码:601398 证券简称:工商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3-032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监事会于2023年10月1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7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本行总行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出席3名。鉴于本行监事长空缺,监事会成员共同推举张杰监事主持会议。会议召开和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认为,本行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行实际情况。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监事会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2023年度履职评价实施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监事会对监事2023年度履职评价实施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398 证券简称:工商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3-031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于2023年10月27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本行总行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3名,亲自出席12名,为陈四清董事长、廖林副董事长、王景武董事、卢永真董事、冯卫东董事、曹利群董事、陈怡芳董事、董阳董事、梁定邦董事、杨绍信董事、胡祖六董事和陈德霖董事;委托出席1名,沈思董事委托杨绍信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张文武副行长、段红涛副行长及监事会成员列席会议。官学清董事会秘书参加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由陈四清董事长主持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资本工具计划发行额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进一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有效防控金融风险,稳步提升本行资本实力、优化资本结构、保持良好市场形象,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本行资本工具计划发行的相关事宜:
1. 申请新增发行2,4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二级资本工具。
2. 为满足最新监管申报要求,经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但尚未发行的1,3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额度不再使用执行,上述额度在本议案中一并重新申请。
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后24个月为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请见本行另行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行网站(www.icbc-ltd.com)。
三、关于“工行优1”股息分配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行将于2023年11月23日(星期四)派发境内优先股“工行优1”股息,票面股息率为4.58%(含税),派发股息20.61亿元人民币。
具体实施情况将另行公告。
本行独立董事梁定邦先生、杨绍信先生、沈思先生、胡祖六先生和陈德霖先生(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上述优先股股息分配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
四、关于召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拟于2023年11月30日召开,具体事项请见本行另行披露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