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08 证 券简称:连云港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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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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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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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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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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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杨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云会计机构负责人:徐云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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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杨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云会计机构负责人:徐云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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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杨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云会计机构负责人:徐云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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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杨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云会计机构负责人:徐云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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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杨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云会计机构负责人:徐云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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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杨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云会计机构负责人:徐云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其中第一条“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按通知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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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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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1008 证券简称:连云港 公告编号:临2023-064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3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当出席的监事人数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5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国超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上市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向交易对方购买其持有的江苏新苏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苏港投资”)40.00%股权、连云港新东方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东方集装箱”)51.00%股权、新益港(连云港)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益港”)100.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就本次交易事项,公司监事会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方案内容:
1、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口集团”)
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的交易标的为新苏港投资40%股权、新东方集装箱51%股权、新益港100%股权。
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3、交易的定价原则
本次交易以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企华评估”)出具的并经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为定价依据。
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4、标的资产的评估及作价情况
根据中企华评估出具的新苏港评估报告,新苏港投资在评估基准日母公司口径股东权益账面价值为115,738.55万元,评估价值为173,151.78万元,增值额为57,413.23万元,增值率为49.61%;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131,179.27万元,评估价值为173,151.78万元,评估增值41,972.51万元,评估增值率32.00%。
根据中企华评估出具的新东方集装箱评估报告,新东方集装箱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171,203.62万元,评估增值38,407.93万元,增值率为28.92%。
根据中企华评估出具的新益港评估报告,新益港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5,591.85万元,评估增值7,692.19万元,增值率为366.24%。
根据上述评估情况,新苏港投资40.00%股权价格69,260.71万元,新东方集装箱51.00%股权价格87,313.85万元,新益港100.00%股权价格5,591.85万元,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合计为162,166.41万元。
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5、交易方式及资金来源
本次交易为现金收购,上市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自筹资金支付本次交易价款。
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6、交易对价支付安排
根据《资产购买协议》,上市公司本次以现金方式向交易对方支付交易对价,具体情况如下:
《资产购买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上市公司以现金的方式向港口集团支付本次交易价款的60%。
标的股权交割日后的6个月内,上市公司以现金的方式向港口集团支付本次交易价款的40%。
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7、期间损益的归属
自评估基准日(不含基准日当日)起至标的资产交割日(含交割日当日)止,为本次交易过渡期。标的股权在本次交易过渡期产生的收益或亏损由上市公司享有或承担。标的股权交割日后,上市公司有权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审计,确定过渡期标的公司产生的损益。
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8、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决议有效期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