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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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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A股代码:601868               公司A股简称:中国能建

  公司H股代码:3996              公司H股简称:中国能源建设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因《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和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注:上述变动比例均为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比例(%)。“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

  1.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18,686,568,022股,其中A股18,107,684,022股,H股578,884,000股。

  2. 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H股股份为代表多个客户持有,并已扣除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股份数量。

  3.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有的A股股份为代表多个客户持有。

  4.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子公司中国华星(香港)国际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H股633,704,000股,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2,646,816,1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5%。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经营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锚定“一利五率”“一增一稳四提升”目标,主动打好高质量发展组合拳,扎实有序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公司完成新签合同额、营业收入分别为人民币9,415.1亿元、2,853.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5.5%、18.0%。

  1.着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市场营销持续升级。

  国内业务方面,公司主动策划实施120余次高端营销活动,覆盖广东、海南、西藏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等30余省区市,以及中海油、国家能源集团、华润集团、东方电气等20余家重点企业,先后与政府和企业签订18份战略合作协议。报告期内实现境内新签合同额人民币7,181.8亿元,同比增长45.2%,其中:电力业务新签合同额同比增长27.3%,交通业务同比增长77.5%,城市业务同比增长56.8%。国际业务方面,公司积极抢抓境外新能源、新基建、新产业“三新”业务发展机遇,境外新签合同额同比增长11.6%,其中,境外新能源及综合智慧能源业务新签合同额同比增长75.1%;亚洲、欧洲区域的新签合同额同比分别增长39.7%、18.7%;“一带一路”市场国别新签合同额人民币1169.5亿元,同比增长39.1%。

  2.着力推进创新引领,新技术新产业加速发展。

  全力推动压缩空气储能业务,通过科技创新和模式创新抢占压缩空气储能新赛道,公司投资建设的湖北应城300MW盐穴压缩空气储能电站和甘肃酒泉300MW人工硐室压缩空气储能电站2项新技术示范项目施工进展顺利,预计分别于2024年和2025年竣工投产;研制的“300MW级压缩空气储能系统”等4项装备入选国家能源局第三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名单。加大高空风能发电新技术示范项目建设力度,成功实现电力送出线路施工调试,并开展了20次空中设备放飞试验。全面拓展氢能业务,先后成立了氢能研究院、氢能产业公司;“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系统集成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通过了中国电机工程学会技术鉴定,本项目技术总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掌握了1000Nm3/h 碱性电解水制氢装备;新技术示范项目吉林松原绿色氢氨醇一体化项目和甘肃兰州氢能产业园项目相继开工建设。电化学储能电池研制取得重要进展,完成了首批次代工电芯产品交货,拟投资自建的电池生产线已通过可研评审。

  3.着力推进绿色化转型,“新能源”第一发展引擎持续发力。

  本年度前三季度,公司新能源及综合智慧能源新签合同额人民币4058.8亿元,同比增长28.6%,先后签订了新疆吐鲁番鄯善七克台1GW“光热储能+光伏”一体化示范工程、越南清化省芒勒600MW风电三期工程、南非海德堡2400t/d垃圾电站工程、湖北武汉锂电池智能储能PACK生产线及储能工程、湖南邵阳洞口长滩抽水蓄能电站工程、湖北襄阳东津新区地热能集中供能示范工程等一批重大项目;获取风光新能源投资开发指标1,613.2万千瓦;投资完成额人民币168.7亿元,同比增长93.3%。内蒙古乌兰察布1500MW风光火储氢一体化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广西凌云100MW储能工程、乌兹别克斯坦巴什和赞克尔迪500MW风电等一批重点项目相继开工;广西崇左市2000MW风光储一体化、三峡恒基能脉瓜州700MW“光热储能+”、广东阳江青洲海上风电场、沙特阿尔舒巴赫2.6GW光伏电站等重大项目实施顺利。截至2023年9月底,公司风光新能源控股累计装机容量678.5万千瓦,其中光伏421.4万千瓦,风电191.2万千瓦,储能65.9万千瓦;在建新能源产业投资76项,控股装机容量1,220万千瓦,其中光伏(热)934万千瓦,风电190万千瓦,储能86万千瓦。

  4.着力推进融合化转型,融合发展逐见成效。

  公司充分发挥在能源电力和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全产业链技术优势,大力推动“能源融合”项目开发,催生新业态新模式。在交通与能源融合方面,公司依托投资的山东枣庄至菏泽段高速公路,打造了国内首个高速公路全路域光储充一体化交能融合示范项目,并实现并网发电,获得了社会广泛关注。在数字与能源融合方面,公司发挥提供“源网荷储一体化”解决方案的核心优势,全面介入国家“东数西算”工程八大算力枢纽节点,成功策划实施了甘肃庆阳“东数西算”源网荷储一体化智慧零碳大数据产业园示范项目,该项目已列入甘肃省“十四五”首批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项目清单。

  (二)其他事项

  为助力公司“30·60”战略目标落地,构筑新能源、新基建、新产业“三新”发展平台,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以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募集不超过人民币148.50亿元资金,所募集资金将投资于中能建哈密“光(热)储”多能互补一体化绿电示范项目、甘肃庆阳“东数西算”源网荷储一体化智慧零碳大数据产业园示范项目、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浙江火电建设有限公司光热+光伏一体化项目、湖北应城300MW 级压缩空气储能电站示范项目、乌兹别克斯坦巴什和赞克尔迪风电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该事项已取得国务院国资委同意批复。本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12日、9月2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402号)、《关于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659号)。针对问询函涉及的问题,公司及保荐机构进行了答复,同时,结合公司2023年半年报情况,补充更新了有关申请文件,并于2023年7月19日、8月24日、9月13日及9月28日对外披露,详细情况请参阅本公司官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发布的有关公告。本次发行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宋海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丽娜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亚贤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984,179.92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1,593,443.99元。

  公司负责人:宋海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丽娜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亚贤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宋海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丽娜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亚贤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宋海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丽娜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亚贤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宋海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丽娜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亚贤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宋海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丽娜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亚贤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1868     股票简称:中国能建     编号:临2023-059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7日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参与表决董事8名,其中宋海良董事长委托马明伟董事代为表决、刘学诗董事委托程念高董事代为表决、司欣波董事委托李树雷董事代为表决。公司董事长因公出差,经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执行董事马明伟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发布的《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签订公司2024-2026年金融类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同意与关联方签订《2024-2026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2024-2026年私募基金服务框架协议》《2024-2026年融资租赁服务框架协议》三项金融类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宋海良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发布的《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签订公司2024-2026年日常经营类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同意与关联方签订《2024-2026年日常生产经营服务框架协议》《2024-2026年物业租赁框架协议》两项日常经营类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宋海良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发布的《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组织会议召开相关工作,包括明确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及其他须提请会议审议的议案等。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将另行发布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1868     股票简称:中国能建     编号:临2023-060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在公司2702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和建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签订公司2024-2026年金融类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签订公司2024-2026年日常经营类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1868  证券简称:中国能建   公告编号:临2023-058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所属企业同有关关联人士,签订《2024-2026年日常生产经营服务框架协议》《2024-2026年物业租赁框架协议》《2024-2026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2024-2026年私募基金服务框架协议》《2024-2026年融资租赁服务框架协议》五项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明确交易类型、交易定价原则、年度交易金额上限。

  ●  本次公告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  本次公告的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范围内的关联交易均为在公司日常业务中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的交易,不具有排他性,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2024-2026年日常生产经营服务框架协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提高公司营运效率,降低营运成本及风险,公司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能建集团)签订2024-2026年日常生产经营服务框架协议。按协议约定,2024-2026年本公司与中国能建集团及其子企业之间将在工程勘察设计、规划咨询、劳务服务、综合信息化服务、电子平台采购服务、施工、安装等主业相关方面相互提供日常生产经营服务,中国能建集团及其子企业向本公司提供服务的费用上限为每年人民币9亿元;本公司向中国能建集团及其子企业提供服务的费用上限为每年人民币9亿元。

  (二)关联人介绍

  中国能建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其主要情况如下:

  ■

  中国能建集团2022年度资产总额67,970,691.31万元,负债总额50,603,616.98万元,净资产17,367,074.33万元,实现营业收入36,922,911.38万元,净利润1,080,416.20万元;2023年上半年资产总额75,333,937.14万元,负债总额56,819,830.85万元,净资产18,514,106.29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9,321,125.53万元,净利润511,575.81万元。

  公司上述关联人的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情况

  1.框架协议名称:2024-2026年日常生产经营服务框架协议

  2.签署双方: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主要内容:2024-2026年本公司与中国能建集团及其子企业之间将在工程勘察设计、规划咨询、劳务服务、综合信息化服务、电子平台采购服务、施工、安装等主业相关方面相互提供日常生产经营服务,中国能建集团及其子企业向本公司提供服务的费用上限为每年人民币9亿元;本公司向中国能建集团及其子企业提供服务的费用上限为每年人民币9亿元。

  4.定价情况:相关服务收费将参考国家、行业有关定额标准,以及独立第三方的相关取费情况。

  5.协议有效期:2024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二、2024-2026年物业租赁框架协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确保经营的顺畅并节省费用,公司与中国能建集团签订2024-2026年物业租赁框架协议。按协议约定,2024-2026年本公司将从中国能建集团及其子企业租赁有关物业,每年租赁金额上限为人民币5亿元。

  (二)关联人介绍

  中国能建集团基本情况参见前述章节。

  (三)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情况

  1.框架协议名称:2024-2026年物业租赁框架协议

  2.签署双方: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主要内容:2024-2026年本公司从中国能建集团及其子企业租赁有关物业,每年租赁金额上限为人民币5亿元。

  4.定价情况:相关租金定价应参考有关法律法规及当地市场价值,并结合历史租金情况,进行公平合理定价。

  5.协议有效期:2024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三、2024-2026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子企业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与中国能建集团订立2024-2026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按协议约定,2024-2026年财务公司将为中国能建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提供授信等金融服务,其中提供的授信结余最高上限为人民币38.9亿元(含本数),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之年度服务费上限为人民币0.3亿元(含本数)。

  (二)关联人介绍

  中国能建集团基本情况参见前述章节。

  (三)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情况

  1.框架协议名称:2024-2026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2.签署双方: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主要内容:2024-2026年财务公司将为中国能建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提供授信等金融服务,其中提供的授信结余最高上限为人民币38.9亿元(含本数),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之年度服务费上限为人民币0.3亿元(含本数)。

  4.定价情况:授信服务之利率和费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类及同期的贷款利率浮动范围,参考境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及同期的贷款利率确定,且不逊于同等条件下财务公司向本公司企业提供的相似授信服务利率及费率;其他金融服务之费率主要参考中国主要境内商业银行就同类服务收取的服务费进行厘定。

  5.协议有效期:2024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四、2024-2026年融资租赁服务框架协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融资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投资成本和风险,公司与中国能建集团所属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资租赁公司)签订2024-2026年融资租赁服务框架协议。按协议约定,2024-2026年本公司每年可接收融资租赁公司新增直租服务人民币25亿元,接受售后回租余额最高上限为人民币20亿元,金融咨询等其他服务费用年上限为人民币0.5亿元。

  (二)关联人介绍

  融资租赁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能建集团的子企业,其主要情况如下:

  ■

  融资租赁公司2022年度资产总额713,021.79万元,负债总额569,004.45万元,净资产144,017.34万元,实现营业收入39,072.94万元,净利润15,966.20万元;2023年上半年资产总额680,477.42万元,负债总额532,352.95万元,净资产148,124.47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8,662.46万元,净利润7,017.38万元。

  公司上述关联人的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情况

  1.框架协议名称:2024-2026年融资租赁服务框架协议

  2.签署双方: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3.主要内容:2024-2026年,本公司每年可从融资租赁公司新增直租服务25亿元,接受售后回租余额最高上限为20亿元,金融咨询等其他服务费用年上限为人民币0.5亿元。

  4.定价情况:租赁利率主要参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RP)、融资租赁公司成本及其他独立第三方的融资租赁公司提供类似服务的成本综合确定;其他服务由协议双方结合服务内容,参考可比的第三方相关收费情况协商确定。

  5.协议有效期:2024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五、2024-2026年私募基金服务框架协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投资成本和投资风险、实现投融资效益最大化,公司与中能建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公司)签订2024-2026年私募基金服务框架协议。按协议约定,2024-2026年公司每年认购基金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或普通合伙人管理的私募基金份额上限为人民币38.9亿元(含本数);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基金管理相关咨询、服务2024-2026年各年度服务费用上限分别为人民币0.05亿元、0.06亿元、0.07亿元。

  (二)关联人介绍

  基金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能建集团的子企业,其主要情况如下:

  ■

  基金公司2022年度资产总额3,021.96万元,负债总额372.71万元,净资产2,649.25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786.54万元,净利润491.37万元;2023年上半年资产总额3,524.53万元,负债总额573.44万元,净资产2,951.09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166.67万元,净利润524.55万元。

  公司上述关联人的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情况

  1.框架协议名称:2024-2026年私募基金服务框架协议

  2.签署双方: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能建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主要内容:2024-2026年,公司每年认购基金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或普通合伙人管理的私募基金份额上限为人民币38.9亿元(含本数);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基金管理相关咨询、服务2024-2026年各年度服务费用上限分别为人民币0.05亿元、0.06亿元、0.07亿元。

  4.定价情况:公司认购基金份额时并不支付认购费用,由私募基金在投资运营过程中,根据具体约定在运营中扣减管理费用,相关管理费用参考基金行业的收费范围且不高于独立第三方基金管理公司对相同项目收取的费用标准。咨询服务由协议双方结合服务内容,参考可比的第三方相关收费情况协商确定。

  5.协议有效期:2024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告的关联交易均为在公司日常业务中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的交易,不具有排他性,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相关定价参考有关法律法规、定额标准、当地市场情况及独立第三方价格,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审议程序

  本次公告的五项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有表决权的7名非关联董事均投票赞成。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认为交易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本次公告的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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