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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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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1、2023年1月19日,公司与周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向周健出售控股子公司福建中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60.6032%的股权,转让价格为4,4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福建中州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20日披露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经收到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第四期股权转让款合计3,300万元。

  2、2023年3月14日,南钢股份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高科”)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2023年10月22日, 双方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对原协议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和补充。复星高科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购买南钢股份所持有的全部万盛股份174,305,93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56%)以及衍生的所有权益,转让价款为26.50亿元,并由复星高科承继南钢股份就限制股份转让作出的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15日及2023年10月23日披露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进展公告》。

  2023年10月27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过户登记确认书》,南钢股份与复星高科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已完成过户登记,过户日期为2023年10月26日。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实际控制人仍为郭广昌,控股股东由南钢股份变更为复星高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过户完成的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高献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瑞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乐雁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高献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瑞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乐雁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高献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瑞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乐雁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

  财政部会计司2022年11月30日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号》的通知,财会 (2022)31 号,自 2023 年1 月1日起施行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公司自 2023 年1月1日起依据该解释的具体规定调整了相关会计政策,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将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9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上午9点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3年10月23日以电子或书面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高献国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 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2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过户完成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高科”)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复星高科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股份”)协议转让本公司股份事宜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一、本次协议转让情况

  2023年3月14日,南钢股份与复星高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复星高科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购买南钢股份所持有的全部万盛股份 174,305,939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9.56%)以及衍生的所有权益,并由复星高科承继南钢股份就限制股份转让作出的承诺。具体详见《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2023年10月22日, 南钢股份与复星高科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对双方签订的原协议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和补充。具体详见《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二、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完成后股份持有情况

  1、2023年10月27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过户登记确认书》,南钢股份与复星高科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已完成过户登记,过户日期为2023年10月26日。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相关股东股份变化情况见下表:

  ■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实际控制人仍为郭广昌,控股股东由南钢股份变更为复星高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2、本次协议转让南钢股份与复星高科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及《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之转让价格高于《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当日为非交易日的顺延至次一交易日)万盛股份大宗交易价格范围的下限,且高于《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签署日(当日为非交易日的顺延至次一交易日)万盛股份大宗交易价格范围的下限,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的相关要求。

  3、本次协议转让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3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高科”)持有公司股份174,305,9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56%,本次股份质押后,复星高科累计质押数量为174,305,939股,占其持股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29.56%。本次质押为顺利推进公司控制权转让事项而进行的股权质押,属于非融资类质押,质权方为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股份”)。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复星高科办理股份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

  注1:2023年10月22日,南钢股份与复星高科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就出售公司事项,对双方签订的原协议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和补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披露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本次质押为顺利推进公司控制权转让事项而进行的股权质押,属于非融资类质押,质权方为南钢股份。

  (2)上述质押股份不涉及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3)截止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为非融资类质押,不涉及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本次股份质押为非融资类质押,解除质押日期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具体时间暂不确定。

  3、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目前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控股股东资信情况及其他情况说明

  (一)控股股东资信情况

  1、基本情况

  ■

  2、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亿元)

  ■

  (备注:最近一年数据为 2022 年经审计数据;最近一期数据为2023 年 6月末未经审计数据)。

  3、控股股东偿债能力指标

  ■

  4、控股股东复星高科发行债券情况

  截止2023年10月27日,复星高科合并口径已发行债券余额人民币134.55亿元,未来一年内需偿付的债券金额人民币82.57亿元,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

  5、控股股东复星高科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6、控股股东本次质押所融资金的具体用途及预计还款资金来源

  控股股东复星高科本次股票质押为非融资性质押,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

  (二)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交易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复星高科及其主要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

  (三)质押风险情况评估

  本次股票质押为非融资类质押,质押履约能力较强。

  (四)其他说明

  复星高科本次质押属于非融资类质押,主要是为了顺利推进公司本次控制权转让事项而进行,若复星高科在公司股份完成转让过户登记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仍未支付完全部剩余转让价款,南钢股份有权(但无义务)按万盛股票质押的证券质押合同的约定处置质押标的和/或抵押标的,并以所得价款清偿逾期的剩余转让价款、协议项下的应付补偿金、逾期付款违约金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开支。

  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1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一化工》等相关规定,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23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注:以上产品销量和销售金额包含本公司贸易数据。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0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上午11点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3年10月23日以信息平台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媛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①《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②《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③《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定期报告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

  ④监事会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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