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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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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76                  证券简称:首开股份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主要房地产开发投资情况

  单位:亿元、平方米

  ■

  注:

  1、实际投资额、在建建筑面积、新开工面积、竣工面积,均为报告期内数值。

  2、在建建筑面积-新开工面积=当期复工面积。

  3、上述项目为公司未开工、主要已开工和竣工项目合计。

  报告期内房地产销售情况表

  单位:平方米

  ■

  报告期内房产销售结利情况表

  单位:万平方米

  ■

  2023年10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资产转让的进展公告》(临2023-085号),对公司出售北京联宝房地产有限公司进展情况进行了说明。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经收到全部转让价款(公司持有北京联宝房地产有限公司61.5%股权对应取得转让价款为人民币42,414.388644万元)、办理完成工商登记手续,本次交易已经完成。该交易在本报告期后完成,不对本期利润产生影响。

  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共实现签约面积169.84万平方米、签约金额447.33亿元,与公司内部年度计划有一定偏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李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龙节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奥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李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龙节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奥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李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龙节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奥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376    证券简称:首开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5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1月14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招商国际金融中心D座首开股份十三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14日

  至2023年11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3-093号)、《关于资产转让的公告》(临2023-094号),于2023年10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11月13日9:00一11:30,13:00一15:30。

  2、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资格的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他人出席的,被授权人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方式、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11月13日16:00时前送达、传真或发送邮件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D座9层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6428032、66428075

  传真:(010)66428061

  电子邮件:gudongdahui@bcdh.com.cn

  邮政编码:100031

  联系人:任女士、侯女士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1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23-094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产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通过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全资子公司北京首开瑞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泰商管”)100%股权及全部债权。首次挂牌股权转让价格不低于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授权机构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首次挂牌债权转让价格以截止到挂牌日的实际发生金额为准,最终成交金额以公开交易结果为准。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上转让事项。公司转让瑞泰商管100%股权及全部债权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鉴于本次资产转让需履行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程序,交易进程及交易能否达成、最终成交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情况概述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会议以9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以下资产转让事项:

  公司拟通过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全资子公司瑞泰商管100%股权及全部债权。首次挂牌股权转让价格不低于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授权机构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首次挂牌债权转让价格以截止到挂牌日的实际发生金额为准,最终成交金额以公开交易结果为准。

  截至2023年4月30日,瑞泰商管净资产账面价值3,548.5472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76,738.3069万元,增值73,189.7597万元,增值率2,062.5275%。公司对其全部债权合计金额为零元。

  公司进行资产转让有利于快速回笼资金,优化公司财务状况,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转让瑞泰商管100%股权及全部债权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瑞泰商管100%股权及全部债权将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出售,尚无法确定交易对方。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瑞泰商管

  1.基本情况

  瑞泰商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北京首开瑞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肖晴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09-05

  营业期限:2022-09-05 至 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荣街10号8层八层商业802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物业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瑞泰商管非失信被执行人。

  2.经营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阜荣街10号商业(以下简称为“首开广场”)。首开广场房产均具有不动产权证书,合计建筑面积为37,633.62平方米,用途均为商业。

  3.财务情况

  根据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瑞泰商管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瑞泰商管资产、负债及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交易标的评估及定价

  根据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国融兴华评报字[2023]第020243号”评估报告,截至2023年04月30日,瑞泰商管资产评估结果为: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瑞泰商管总资产评估价值178,672.2379万元,增值73,189.7597万元,增值率69.3857%;总负债评估价值 101,933.9310万元,无增减值变化;净资产评估价值76,738.3069万元,增值73,189.7597万元,增值率2,062.5275%。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汇总表

  被评估单位:北京首开瑞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北京首开瑞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76,738.3069万元。该资产评估结果已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机构备案。

  (三)公司拟通过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瑞泰商管100%股权及全部债权。首次挂牌股权转让价格不低于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授权机构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首次挂牌债权转让价格以截止到挂牌日的实际发生金额为准,最终成交金额以公开交易结果为准。

  五、交易内容及履约安排

  公司将按照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发布转让信息,征集意向受让方。首次挂牌股权转让价格不低于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授权机构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首次挂牌债权转让价格以截止到挂牌日的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后,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由北京产权交易所按照相关规定组织报价。

  鉴于本项交易需履行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程序,交易进程及交易能否达成、最终成交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

  六、出售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首开广场自持经营多年,租金收入涨幅不大。若公司继续持有经营,带来的利润和净现金流有限,未来增值潜力较小,对其进行处置有利于快速回笼资金,优化公司财务状况,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管理层人员变动事项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瑞泰商管于2023年3月向兴业银行申请经营性物业贷款12.5亿元,截止目前已全额发放,担保方式为以北京市朝阳区阜荣街10号4至8层不动产作为抵押物并以项目应收租金收益权作为质押物,同时首开股份提供全额担保,担保金额12.5亿元。本笔贷款担保事项是否继续履行,将由公司、意向受让方及银行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发生变更,瑞泰商管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23-093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本公司”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在公司十二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在会议召开十日前以书面通知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岩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会董事九名,实参会董事九名,李岩先生、阮庆革先生、赵龙节先生、张国宏先生现场参会,孙茂竹先生、李大进先生、秦虹女士以视频方式参会,蒋翔宇先生、李灏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此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如下议题: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授权决策方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公司董事会授权决策方案》。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王怡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总经理赵龙节先生的提名,聘任王怡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按照《公司章程》,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法律顾问及由董事会认定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人士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聘任的总经理助理由董事会认定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王怡先生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本次聘任总经理助理后,仍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发表了意见,认为:王怡先生具有良好的专业背景和丰富的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能够胜任总经理助理职务。

  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王怡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聘任王怡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王怡先生简历如下:

  王怡:男,汉族,1967年2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经济师。曾任首开集团投行业务部经理,2008年2月起任首开股份董事会秘书,现兼任北京首开盈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挂牌转让所持有的北京首开瑞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全部债权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北京首开瑞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泰商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22年9月,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瑞泰商管现主要业务为租赁经营北京市朝阳区阜荣街10号商业(以下简称为“首开广场”)。

  董事会同意公司通过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所持有的瑞泰商管100%股权及公司对瑞泰商管的全部债权。首次挂牌股权转让价格不得低于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授权机构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2023年04月30日,债权金额为零元,首次挂牌债权转让价格以截止到挂牌日的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根据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国融兴华评报字[2023]第020243号”评估报告,截至2023年04月30日,瑞泰商管资产评估结果为: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瑞泰商管总资产评估价值178,672.2379万元,增值73,189.7597万元,增值率69.3857%;总负债评估价值 101,933.9310万元,无增减值变化;净资产评估价值76,738.3069万元,增值73,189.7597万元,增值率2,062.5275%。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汇总表

  被评估单位:北京首开瑞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北京首开瑞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76,738.3069万元。该资产评估结果已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机构备案。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关于资产转让的公告》(临2023-094号)。

  (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于2023年11月14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4日下午14:00时。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二)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招商国际金融中心D座首开股份十三层会议室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议程:

  1、审议《关于公司拟挂牌转让所持有的北京首开瑞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全部债权的议案》。

  详见《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3-095号)。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376        证券简称:首开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6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0月2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招商国际金融中心D座首开股份十三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并进行了计票、监票。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李岩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蒋翔宇先生、李灏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王怡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协议变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静、苏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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