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57 证券简称:宁波中百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应飞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钱珂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燕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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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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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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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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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2012年与天津市九策高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签订《【联都星城】项目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并预付了1,982,091.20元购房款。因天津市九策高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一直未能履行相关义务,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于2014年10月终审裁定天津市九策高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退还公司上述购房款并给付相应利息。在法院执行过程中,获悉天津市九策高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已处于破产重整阶段。2020年10月,债务人天津市九策高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第三次重整延期期限届满,根据(2019)津01破1号之四号民事裁定书的裁定结果,进入破产和解状态。截止本报告期末,和解工作尚在进行当中。
2、公司参股的北京首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营业期限已于2014年11月届满,且一直处于关闭歇业状态。2020年5月,由其大股东北京首创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提议召开股东会,以股东会决议方式成立了清算组,并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强制清算申请。法院受理并重新指定了清算组。清算组在强制清算过程中,对相关责任人提起了必要的诉讼。该案已开庭审理完毕,截止本报告期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宣告北京首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破产。
3、公司控股股东西藏泽添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的35,405,252股无限售流通股和自然人股东竺仁宝所持本公司的18,884,000股无限售流通股2015年11月10日、2015年11月11日被冻结(详见《关于控股股东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39,《关于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40);于2016年4月12日被轮候冻结(详见《关于股东股份解除冻结并继续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011);于2019年3月26日被继续冻结(详见《关于股东股份继续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15);于2020年12月24日被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冻结(详见《关于股东股份继续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8),于2020年12月28日被青岛市公安局解除冻结(详见《关于股东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9);于2022年12月23日被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冻结(详见《关于股东股份继续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3)。
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西藏泽添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的35,405,252股无限售流通股和自然人股东竺仁宝所持本公司的18,884,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仍处于冻结中。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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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应飞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钱珂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燕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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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应飞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钱珂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燕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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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应飞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钱珂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燕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57 股票简称:宁波中百 编号:临2023-031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中百”或“公司”)拟注销全资子公司“哈尔滨八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达置业”),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法办理相关注销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办理完成相关注销手续为止。
● 本次注销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注销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整合管理架构,提高公司资产的运营效率,现拟注销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八达置业,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法办理相关注销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办理完成相关注销手续为止。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注销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注销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拟注销全资子公司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哈尔滨八达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99690749405Y
住所: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0号
法定代表人:严鹏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注册资本:53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年10月27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酒店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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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原因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八达置业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0号的经营场所已于2023年5月完成出售(详见《宁波中百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的进展公告》,编号:临2023-022),后续未开展实质性经营业务。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整合管理架构,提高公司资产的运营效率,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注销该子公司。
本次注销完成后,八达置业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注销全资子公司的事项不会对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57 股票简称:宁波中百 编号:临2023-034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徐正敏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审核认为:(1)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当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拟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中百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以及《宁波中百关于拟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临2023-031)。
特此公告。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57 股票简称:宁波中百 编号:临2023-033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 本次董事会议案已获全体董事通过,无反对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在绍兴会稽山阳明酒店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拟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中百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以及《宁波中百关于拟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临2023-031)。
特此公告。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57 证券简称:宁波中百 编号:临2023-032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一一零售》、《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等要求现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门店变动情况及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无门店变动情况
二、报告期内公司无拟增加门店情况
三、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数据情况
1、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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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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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源自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