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3-51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交易性金融资产比期初增加115.24%,主要是本期公司购买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2.预付账款比期初增加53.37%,主要是本期公司增加以预付货款方式采购原材料所致;
3.在建工程比期初增加650.74%,主要是本期公司偏光膜三期新厂房及配套工程项目在建支出增加所致;
4.使用权资产比期初减少38.61%,主要是本期公司计提使用权资产折旧所致;
5.其他非流动资产比期初增加493.42%,主要是本期公司购买的一年以上大额存单增加所致;
6.短期借款比期初减少37.01%,主要是本期公司根据融资市场成本变化调整筹资结构,减少短期借款所致;
7.应付票据比期初减少81.74%,主要是本期公司减少票据结算方式进行采购所致;
8.合同负债比期初增加33.04%,主要是本期公司预收客户货款增加所致;
9.应交税费比期初减少33.51%,主要是本期公司应交增值税、应交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
10.其他流动负债比期初增加78.09%,主要是本期公司转入待转销项税增加所致;
11.租赁负债比期初减少63.16%,主要是本期公司支付应付租赁款以及期末将一年内到期的应付租赁款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12.递延收益比期初增加9,251.73万元,主要是本期公司转入待结转的经纬分公司地块征收补偿所致;
13.其他综合收益比期初增加936.78万元,主要是本期公司因经纬分公司地块征收造成在职员工退休福利变动,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重新计量所致;
14.年初至报告期末,财务费用同比减少33.28%,主要是本期公司利息收入同比增加所致。
15.年初至报告期末,其他收益同比增加2,448.53万元,主要是本期公司确认经纬分公司地块征收补偿搬迁奖励所致;
16.年初至报告期末,投资收益同比减少134.74%,主要是本期公司对联营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17.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增加78.65万元,主要是本期公司确认交易性金融资产的银行理财产品公允价值变动增加所致;
18.年初至报告期末,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减少37.79%,主要是本期公司计提的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19.年初至报告期末,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加4,358.19万元,主要是本期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所致;
20.年初至报告期末,资产处置收益同比增加14,693.73万元,主要是本期公司确认经纬分公司地块征收补偿收益所致;
21.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外收支净额同比减少361.78万元,主要是上年同期公司清理长期挂账的应付款项确认营业外收入所致;
22.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利润同比增加61.71%,利润总额同比增加57.37%,归母净利润同比增加97.99%,主要是本期公司确认经纬分公司地块征收补偿收益所致;
23.年初至报告期末,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增加60.48%,主要是本期公司已缴增值税和所得税同比增加所致;
24.年初至报告期末,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收回的现金净额增加32,360.16万元,主要是本期公司收到经纬分公司地块征收补偿款所致;
25.年初至报告期末,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56.3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41.65%,主要是本期公司到期赎回和购买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发生额减少所致;
26.年初至报告期末,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181.25%,主要是本期公司在建工程增加所致;
27.年初至报告期末,投资所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449.55万元,主要是上年同期公司受让控股子公司佛山华韩卫生材料有限公司股权支付其他小股东保证金所致;
28.年初至报告期末,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34.73%,主要是本期公司子公司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现金支付股东股息红利所致;
29.年初至报告期末,借款所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57.68%,主要是本期公司根据融资市场成本变化调整筹资结构,借款减少所致;
30.年初至报告期末,收到及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发生变化,主要是本期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的保证金变动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偏光膜三期项目
2022年7月8日,公司二〇二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偏光膜三期项目的议案》。为了进一步扩大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纬达光电)偏光膜产能,增强技术研发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纬达光电拟投资49,888.44万元在佛山市三水区佛塑三水工业园建设偏光膜三期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项目正在按计划进行项目建设等工作。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2022年7月9日、2022年12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公司投资建设新厂房及配套工程
2022年6月2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建设新厂房及配套工程项目的议案》。为了纬达光电投资建设偏光膜三期项目的需要,公司在佛塑三水工业园投资新建厂房及土建配套工程。建成后按市场化原则将厂房及配套工程(人防工程地下室除外)租赁给纬达光电三期项目使用。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向银行借款。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项目正在按计划进行工程施工。
(3)征收公司部分土地和房屋事项
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经纬分公司地块征收补偿安置合同及补充协议》。2023年7月19日,公司与征收中心签署《征收补偿安置合同》及《补充协议》(员工经济补偿)。2023年7月24日,公司收到第一期征收补偿款94,343,185.94元。2023年7月28日,公司收到征收中心支付的员工经济补偿总额人民币 71,528,865.16元,公司按约定将上述员工经济补偿款全部支付给经纬分公司员工。2023年8月17日,公司收到第二期征收补偿款220,134,100.52元,至此,征收补偿安置合同约定的补偿金额314,477,286.46元已全部收取完毕。公司收到的上述征收补偿款,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进行会计处理,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数以审计机构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2023年6月28日、2023年7月15日、2023年7月29日、2023年8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63、2023-28、2023-32、2023-33、2023-36)。
(4)公司投资建设高新复合阻隔材料升级扩产项目
2023年6月1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佛塑科技经纬分公司投资建设高新复合阻隔材料升级扩产项目的议案》,为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巩固和强化公司在国内编织材料领域的市场地位,公司下属经纬分公司在佛山市三水区投资23,299.03万元建设高新复合阻隔材料升级扩产项目,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巩固和强化公司在国内编织材料领域的市场地位。项目资金来源为经纬分公司自筹及向银行融资解决。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项目正在按计划推进中。
(5)公司设立项目公司开展液晶涂布膜研发项目
2023年8月1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项目公司开展液晶涂布膜研发项目的议案》,为了推动偏光片业务向上游产业链延伸,整合科研资源,积极打造国有企业原创技术策源地,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与纬达光电、广东省广新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新研究院)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研发偏光片用液晶涂布膜。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项目公司于2023年10月10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名称为广东立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广新研究院出资2,000万元,占比50%,佛塑科技出资500万元,占比12.50%,纬达光电出资1,500万元,占比37.50%;经营范围为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唐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杏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镜和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法定代表人:唐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杏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镜和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及相关政策的要求。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同意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5,496.80万元。
独立董事: 周荣 李震东 肖继辉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3-53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10月24日以电话通知、书面通知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叶志超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5,496.80万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没有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3-50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0月24日以电话通知、书面通知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与会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唐强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周荣先生、李震东先生、肖继辉女士已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履职要求、履职保障等内容。
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3年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投资行为,有效防范投资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总裁办公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拟修改《公司投资管理制度》中有关公司投资审批权限等内容。
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2023年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领导班子2022年度绩效奖金清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3-54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出租物业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本次租赁事项的合同履行期限较长,如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相关法规政策变更或承租方履约能力降低,则存在不能继续履约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2023年8月17日,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物业公开挂牌出租的议案》。为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公司拟委托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产权交易中心)以公开挂牌方式出租位于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85号、87号及后座的物业及附属设施(以下简称租赁标的)。总出租面积为4,123.87平方米,租赁期限为10年,租赁挂牌价格为27元/平方米/月(即111,344.49元/月),免租期六个月,从第四年起每三年递增10%。预计租金收入累计约1,600万元(含税)。(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交易进展情况
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28日,公司委托产权交易中心以公开挂牌方式招租。至挂牌截止日,征集到一家合格的意向方为广东星语母婴护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租方)。2023年10月17日,公司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2023年10月23日,公司收到承租方支付的租赁保证金400,000元,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在收到保证金后二十日内,将租赁标的交给承租方使用。
公司与承租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租赁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广东星语母婴护理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3年5月5日
住所:英德市英城富强东路北滨江路以西江岸林语花园一期11#楼首层49号
法定代表人:邓建华
注册资本:500万元
主要业务:一般项目:母婴生活护理(不含医疗服务);母婴用品销售;二手日用百货销售;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玩具销售;服装服饰批发;家政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咨询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国内贸易代理;企业形象策划;摄影扩印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婴幼儿洗浴服务;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英德市禧缘项目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5%、清远科奥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持股35%、英德市馨禧贸易有限公司持股20%。实际控制人为邓建华。
广东星语母婴护理服务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1.租赁标的: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85号、87号及后座的物业及附属设施。
2.租赁面积:4,123.87平方米。
3.租赁期限:从2023年11月1日零时起至2033年10月31日24时止。
4.租金及支付安排
(1)本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人民币400,000元。承租方于签订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公司支付。
(2)在本合同期内,设装修免租期六个月(即2023年11月1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租赁标的起始租金为27元/m2·月(含税),租金从第四年(含第四年)起(即2026年11月1日)每三年递增10%。首次交租金时间为2024年5月1日。
(3)租金支付:承租方应于每月5日前向公司支付当月租金。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管理费及其他费用,应向公司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按欠缴金额的每日5%。的标准,逾期超过15天仍不缴纳,公司有权终止本合同。
5.转租:经公司事先书面同意,承租方可将租赁标的部分或全部面积转租,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承租方负责。本合同规定的公司与承租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转租而改变。
6.违约责任
合同条款中已对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合同解除、终止、争议的解决等方面作出明确的约定。
7.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公司收到承租方支付的租赁保证金后生效。
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租赁事项有利于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公司以委托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方式出租自有物业,租金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及后续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租赁合同
3.租赁保证金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3-52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10月27日,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为了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各类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准备总额5,496.8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
(一)信用减值损失
1.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租赁应收款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除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外,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资产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资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资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资产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资产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资产,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按类别列示:
单位:万元
■
3.经公司评估,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95.62万元,其中: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282.87万元,转回坏账准备103.13万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78.18万元,转回坏账准备75.70万元;应收款项融资计提坏账准备22.77万元,转回坏账准备9.37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1.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公司存货期末或每年年度终了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量,对单个存货项目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差额,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估计售价减去估计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销售所必需的估计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价值。
2.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为:1,044.14万元。
(1)按类别列示:
单位:万元
■
(2)本期存货跌价准备转销的金额为1,481.69万元。
(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相关规定,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其可收回金额,当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2023年10月23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处置部分资产的议案》,为优化资产结构,推动公司资源高效利用,提升净资产收益率,公司拟采取公开挂牌和公开招标等方式,以不低于评估价值确定挂牌底价,处置部分落后产能设备(以下简称本次处置资产)。按照评估价值测算,本次处置资产预计影响利润约为-3,730万元,加上2023年1-9月经公司总裁办公会审批的资产处置预计损益约-1,350万元,共影响公司2023年损益约-5,080万元,具体对公司业绩的影响以最终成交金额为准。(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佛塑科技关于处置部分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4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处置资产已完成交易部分并确认资产处置损失757.92万元,尚未完成交易部分资产的原值为14,452.09万元,账面净值为4,755.02万元。根据资产评估报告和已签订合同测算,尚未完成交易部分资产预计可收回金额为497.98万元。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该部分尚未完成交易资产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4,257.04万元,具体对公司业绩的影响以最终成交金额为准。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95.62万元、资产减值损失5,301.18万元,共计5,496.80万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影响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5,496.80万元。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及相关政策的要求。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同意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5,496.80万元。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5,496.80万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没有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