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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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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彭文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红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方小兵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彭文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红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方小兵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彭文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红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方小兵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公告编号:2023-037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

  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1月13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408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13日

  至2023年11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2、3、4、5、6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及上网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登记以收到的邮戳为准。

  2、登记时间:2023年11月10日9:00-11:00,13:00-16:00。

  3、登记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14号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莉

  联系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14号

  邮政编码:300457

  电话:022-6621 9991

  传真:022-6629 9900-6615

  2、参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1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727         股票简称:博迈科          编号:临2023-034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三)本次定期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当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五)会议由彭文成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出具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实际发展和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的出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要求,报表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及财务情况。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修订的相关上市公司监管法规对章程进行修订,旨在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修订的相关上市公司监管法规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旨在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修订的相关上市公司监管法规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旨在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修订的相关上市公司监管法规对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旨在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修订的相关上市公司监管法规对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旨在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修订的相关上市公司监管法规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旨在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修订的相关上市公司监管法规对独立董事制度进行修订,旨在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修订的相关上市公司监管法规对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进行修订,旨在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修订的相关上市公司监管法规对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旨在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修订的相关上市公司监管法规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旨在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修订的相关上市公司监管法规对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旨在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第3、4、5、9、11、12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召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和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公告编号:临2023-035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三)本次定期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当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五)会议由王永伟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出具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实际发展和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的出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要求,报表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及财务情况。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公告编号:临2023-036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修订的相关上市公司监管法规及自身实际情况对《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完善,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在修订《公司章程》中,因增加、删除、排列某些条款导致章节、条款序号发生变化,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章节、条款序号依次顺延或递减;《公司章程》中条款相互引用的,条款序号相应变化。

  上述修订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办理《公司章程》有关的工商备案登记等手续。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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