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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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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城控股”)分别于2016年3月8日及3月2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于2016年4月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60654号),中国证监会认为公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受理;根据2016年4月18日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0654号),公司于2016年5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告了《新城控股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2016年7月1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为保持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董事会授权期限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至2023年3月25日。

  鉴于目前相关政策及该事项情况变化等因素,并与中介机构等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和审慎研究后,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不再向证券交易所提交发行上市注册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不再就该事项向证券交易所提交发行上市注册申请文件。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以及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授权,公司又于2023年9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新城控股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新城控股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及相关文件已于2023年9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晓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晓松        会计机构负责人:管有冬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晓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晓松        会计机构负责人:管有冬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晓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晓松        会计机构负责人:管有冬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晓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晓松 会计机构负责人:管有冬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晓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晓松 会计机构负责人:管有冬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晓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晓松 会计机构负责人:管有冬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编号:2023-064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日常经营需要确定的,定价原则合理、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经营及独立性,亦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晓松、吕小平已回避表决。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内容符合公司业务特点,属于日常经营所需。交易符合商业惯例,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等产生不利影响。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新城悦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1755.HK,以下简称“新城悦服务”)

  1、基本信息

  公司注册证书:F24207;法定代表人:戚小明;注册资本:1亿美元;主要股东:Innovative Hero Limited;主营业务:物业管理;注册地址:PO Box 309, Ugland House, Grand Cayman, KY1-1104, Cayman Islands。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因公司与该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新城悦服务属于公司关联法人。

  (二)新城发展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1030.HK,以下简称“新城发展”)

  1、基本信息

  公司注册证书号:F17696;法定代表人:王晓松;注册资本:1,000万港币;主要股东:富域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主营业务:物业发展、物业投资;注册地址:Grand Pavilion Hibiscus Way 802 West Bay Road P.O. Box 31119 KY1-1205, Cayman Islands。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因公司与该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新城发展属于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新城悦服务及其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及包括智能化施工、售楼处物业服务、楼盘细部验收服务、物业前期咨询服务、车位销售服务、质保期内房屋维修管理服务、电梯安装和维保服务、交付现场服务、零星委托服务等在内的相关增值服务;公司向新城发展及其子公司出租办公大楼、吾悦广场购物中心商铺及提供商业管理服务;公司向新城发展及其子公司购买零售商品及员工福利;公司向新城悦服务及其子公司出租办公大楼等,均系公司日常经营所需。

  公司将以市场为导向,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上述交易的不同类型,综合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及相关经营成本,与关联方协商确定相应交易价格。

  2023年10月27日,公司与新城悦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就上述物业管理及相关增值服务签署了《物业服务框架协议》,约定上述各项服务内容在2024年度的交易上限为68,000万元。该框架协议将于新城悦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及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新城发展控股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以框架协议约定的条款为基础,协议双方或双方下属分/子公司可根据需要就未来实际发生的交易单独签订具体的服务合同。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内容符合公司的业务特点,属于日常经营所需。交易符合商业惯例,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等产生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编号:2023-062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城控股”)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监事陆忠明先生、汤国荣先生和周建峰先生均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陆忠明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现行会计政策确定的资产减值准备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本着谨慎性原则,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972,140,013元,其中:计提坏账准备合计166,671,536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合计1,805,468,477元。

  详情请见公司披露的《新城控股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号)。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后,认为:

  1、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详情请见公司披露的《新城控股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编号:2023-061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城控股”)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5名,实际参加董事5名,董事王晓松、吕小平和独立董事陈松蹊、陈冬华、徐建东参加会议。董事长王晓松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现行会计政策确定的资产减值准备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本着谨慎性原则,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972,140,013元,其中:计提坏账准备合计166,671,536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合计1,805,468,477元。

  详情请见公司披露的《新城控股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号)。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披露的《新城控股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基于公司业务特点,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同意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体授权,具体授权如下:

  单位:万元

  ■

  详情请见公司披露的《新城控股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号)。

  本议案关联董事王晓松、吕小平已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编号:2023-063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城控股”)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972,140,013元,其中:计提坏账准备合计166,671,536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合计1,805,468,477元。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1、坏账准备

  (1)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其他流动资产、应收租赁款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按照公司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政策,报告期内共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166,671,536元。

  2、存货跌价准备

  (1)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时,公司根据成本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准备。可变现净值的确定涉及重大会计估计,包括对预计售价、销售费用和待投入开发成本等的估计。该等估计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按照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会计政策,报告期内共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1,805,468,477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公司2023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95,043,310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实际情况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依据充分,有助于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后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计提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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