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03 证券简称:云内动力 公告编号:2023-053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总经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详见本报告“四、季度财务报表/(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
2、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杨波 总经理:宋国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屠建国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国友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杨波 总经理:宋国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屠建国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国友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调整情况说明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本公司执行新准则对报表项目影响如下:
单位:元
■
2、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0月28日
股票简称:云内动力 股票代码:000903 编号:2023一051号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在公司办公大楼九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3日分别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杨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参加会议的董事符合法定人数,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7票表决,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业务办理》之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公告格式》之上市公司季度报告公告格式、《公司章程》及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7票表决,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条文对照表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经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7票表决,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审议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7票表决,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5、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7票表决,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原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满8年,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意见,董事会建议改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含控股子公司的审计),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司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为15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9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5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合同约定为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具体事宜。
本议案尚需经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7票表决,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有关本次股东大会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股票简称:云内动力 股票代码:000903 编号:2023一052号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在公司办公大楼九楼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3日分别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际参会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士海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参加会议的监事符合法定人数,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5票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议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
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5票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改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含控股子公司的审计)是为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费用预计为15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9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5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尚需经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六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股票简称:云内动力 股票代码:000903 编号:2023一056号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30,000股,涉及股权激励对象2名,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占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前总股本的0.0117%,回购价格为1.54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4,200元。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3、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的股本总额将由1,970,650,857股变更为1,970,420,857股,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云内动力”)于2023年8月16日召开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和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号)。
近日,公司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9月14日,公司召开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以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2022年9月28日至2022年10月10日,公司将本次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通过公司OA办公系统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公示激励对象的任何异议;2022年10月12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年9月30日,公司披露了《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的公告》,独立董事苏红敏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召开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4、2022年10月11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云南云内动力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公司实际控制人昆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昆明市国资委”)出具的《昆明市国资委关于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昆国资复〔2022〕225号)。昆明市国资委同意公司按所报《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
5、2022年10月19日,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并于2022年10月20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2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10月19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74名激励对象授予5,053.9209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54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7、截止2022年10月26日,本次激励计划已完成了授予协议书的签订、员工缴款相关工作。2022年10月31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2)1610009号﹞,同日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提交了股票授予登记和股票过户申请,2022年11月4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完成授予登记,公司于2022年11月7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8、2023年8月16日,公司召开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和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3年9月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230,000股,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第二条“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辞职、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的,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并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和公司股票市价(审议回购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的孰低值予以回购注销。”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30,000股限制性股票。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230,000股,约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0.0117%,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价格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和公司股票市价(审议回购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的孰低值,即本次的回购价格为1.54元/股。
(三)回购资金总额与来源
公司拟用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总额为354,200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实施情况
截至2023年10月13日止,公司已向上述2名离职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支付了230,00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款共计354,200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3】1600004号)。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股份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3年10月27日完成。
四、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970,650,857股变更为1,970,420,857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本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同时,不影响本公司《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五、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本次回购注销事宜进行会计处理;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本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六、备查文件
1、验资报告;
2、股权激励回购注销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股票简称:云内动力 股票代码:000903 编号:2023一054号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变更前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所”);
拟变更后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
2、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中审众环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超过8年,根据证监会、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为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要,公司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根据选聘结果,公司拟聘任中兴华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为一年。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中审众环所进行了充分沟通,中审众环所知悉该事项并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3、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异议,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的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及六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中兴华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含控股子公司的审计)。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度末,中兴华所合伙人数量17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83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63人。
3、业务规模
中兴华所2022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84,514.9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35,088.5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2,011.50万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15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14,809.90万元。中兴华所在上年度通用设备制造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3,602.43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5、诚信记录
中兴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3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管理措施3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签字注册会计师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卓丹女士,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哈森股份(603958)等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鹏程先生,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近三年签署过五洋停车(300420)等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2)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克亮先生,2009年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09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年12月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磁谷科技(688448)、华西股份(000936)、春兴精工(002547)、协鑫集成(002506)、悦达投资(600805)、汇鸿集团(600981)等多家上市公司及新三板挂牌公司,具有丰富的证券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兴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为15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9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5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合同约定为准。2022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15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9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5万元。
中兴华所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审计机构中审众环所已连续 8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上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审众环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公司对中审众环所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中审众环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超过8年,根据证监会、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为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要,公司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根据选聘结果,公司拟聘任中兴华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为一年。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中审众环所进行了充分沟通,中审众环所知悉该事项并对变更事宜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兴华所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兴华所具有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经审议,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聘任中兴华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含控股子公司的审计),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对中兴华所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我们认为:
①中兴华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②公司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聘请中兴华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
①中兴华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②公司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③该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征询了独立董事意见,并已经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聘请中兴华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会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研究并提议,并经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改聘中兴华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含控股子公司的审计),开展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的服务业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5、生效日期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六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5、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股票简称:云内动力 股票代码:000903 编号:2023-055号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已经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会议的通知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6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经景路66号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九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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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及六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提案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六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11月10日上午9:00一11:00,下午13:30一16:30。
2、登记地点: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经景路66号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凡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委托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的股东均有权参加。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经景路66号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办公室
邮政编码:650200
联系电话:0871-65625802
传 真:0871-65633176
联 系 人:程红梅、杨尚仙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六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903
投票简称:云内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讨论事项按照以下指示进行投票表决,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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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委托人未作出表决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