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11 证券简称:新光光电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康为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学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雪莲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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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康为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学平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雪莲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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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康为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学平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雪莲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康为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学平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雪莲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干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其中第一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就该项规定,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特此公告。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11 证券简称:新光光电 公告编号:2023-030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指定公司相关人员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代表公司办理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将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其中,《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制度具体内容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11 证券简称:新光光电 公告编号:2023-033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11月13日13点00分
召开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路1294号25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13日
至2023年11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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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提请召开股东大会,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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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3年11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到公司证券投资部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路1294号TA楼15层)。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3年11月10日16:0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4、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 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国兴
联系电话:0451一58627230
Email:xggdchenguoxing@163.com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路1294号
邮编:150080
(二)注意事项
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三)法律见证
拟聘请有关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1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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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11 证券简称:新光光电 公告编号:2023-031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年9月4日起施行)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选举,同意对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玉伟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前后委员会成员情况如下:
调整前:曹如鹏(召集人)、齐荣坤、王玉伟
调整后:曹如鹏(召集人)、齐荣坤、康立新
调整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11 证券简称:新光光电 公告编号:2023-032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7日以专人送出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10:30在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路1294号公司25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波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三季度报告的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对公司的审计工作中,能够做到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此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报备文件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11 证券简称:新光光电 公告编号:2023-029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人,注册会计师149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述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3年6月30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人次、行政处罚6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和纪律处分0人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宇先生,200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唐炫先生,199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民先生,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财务报告审计费用53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2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年度审计报酬与2021年度、2022年度的审计费用60万元略有增长。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能够按照2022年度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按时出具了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在执行公司2022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准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进行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期间,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本次续聘信永中和的审议程序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信永中和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通过了此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